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581 |
颗粒名称: |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
分类号: | D252 |
页数: | 1 |
摘要: | 1995年,推行全员芳动介同制度,仝区右91家不同类型的企业签订了 集体合同,完成省'总匸会下达任务的227. 5个,人人筒于全省99.3%,的'卩均水平,排位全省第一。1998 年,全区已在978家不同类型的企业签订「集体介同,国有企业基本I都建V. 了这一制度,地区工会办 事处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仝国集休介同建制先进单位”1999年全区已签订集体合同达1289家。 2000年实现了地区工会年初提出的最少要签订集体侖同125()家的LI标。 |
关键词: | 群众团体 民主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