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542 |
颗粒名称: | 全体委员会议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1 |
摘要: | 县(市)政协委员会,“文化犬革命”开始前每届任期二年;1993年后每届任期五年。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及少数民族代表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数人, 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和常务委员若十人。政协主席在“文革大革命”开始丽均由中共县(市)委主要领 导兼任;1981年以后逐步配备了专职主席委员名额视其规模及经济文化状况而定". 全体委员会议通常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主持。其职权是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氏和當务多员;听取和市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 过有关决议;列席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协商县(市)人大、政府的重要人事安排;参与对国家和当地重 要问题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
关键词: | 议政机关 参政机关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