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537 |
颗粒名称: | 参议会职能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1 |
摘要: | 参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决议完成地方自治、县预算、审核决算、单行规章、县税、县公债及其他增加县库负担、县有财产之经营及处理县长交议、县政兴革等事项;听取县政府施政报告及向县政府提出的询问事项;接受请愿事项及其他法律赋予的事项;推举省参议会议员、国大代表。1948年,各县设选举事务所,每县推举出席3月29日至5月1日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代表。 |
关键词: | 议政机关 参政机关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