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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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537
颗粒名称: 参议会职能
分类号: D63
页数: 1
摘要: 参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决议完成地方自治、县预算、审核决算、单行规章、县税、县公债及其他增加县库负担、县有财产之经营及处理县长交议、县政兴革等事项;听取县政府施政报告及向县政府提出的询问事项;接受请愿事项及其他法律赋予的事项;推举省参议会议员、国大代表。1948年,各县设选举事务所,每县推举出席3月29日至5月1日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代表。
关键词: 议政机关 参政机关

内容

参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决议完成地方自治、县预算、审核决算、单行规章、县税、县公债及其他增加县库负担、县有财产之经营及处理县长交议、县政兴革等事项;听取县政府施政报告及向县政府提出的询问事项;接受请愿事项及其他法律赋予的事项;推举省参议会议员、国大代表。
  1948年,各县设选举事务所,每县推举出席3月29日至5月1日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如下:吉安县刘峙 吉水县欧阳武峡江县 陈培礼 新十县 刘家树永丰县 孙思努 泰和县 郭庸中遂川县 陈剑修 万安县 刘晓凤安福县 周利生 永新县 谭之澜莲花县 刘行谦 宁冈县 杨祖贻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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