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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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531
颗粒名称: 地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分类号: D63
页数: 1
摘要: 行署按照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有进有退,重点是退,以退促进”的基本 思路,于2000年1月下发吉署发[2000J1号文件,决定对地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吉署发[2000]1号文件明确规定:无论采 取何种改制形式,都要把妥善分流安置职工放在第一位。同时解除企业在职职工原有劳动合同关系,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费,让这些职工进入劳动力 市场自谋职业。采取固定资产量化抵偿的,可根据实际 情况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吉署发[2000J1号文件不仅在地直国有工业、交通、商贸、供销合作社、外经贸 企业得到金面贯彻实施,而且地直集体企业和各县市的企业也都结合实际纷纷参照执行,使国企改革在 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展开,产权转换的力度大于往年。
关键词: 行政机关 施政纪要

内容

行署按照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有进有退,重点是退,以退促进”的基本 思路,于2000年1月下发吉署发[2000J1号文件,决定对地直国有企业(包括生产、流通企业并含供销合 作社企业)产权制度进行彻底改革。一是对经营政府调控的重要商品和承担政策性行为的企业,原则上 保持国有、集体资产控股,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改制;二是对竞争性行业中一般企业,本着国 有、集体资产逐步退出的原则,可以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联合、出售等多种形式改制,尤其鼓 励采取“双转换”的办法.即资产拍卖(产权全额转换)、职工一次性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身份转 换),让企业和劳动者真正走向市场;三是对资不抵债和生存无望的企业,采取关闭、破产等形式。为使 地直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有一个宽松的环境,行署在企业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保衔接、银行资 产保全、中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 20条可具操作的优惠政策。吉署发[2000]1号文件明确规定:无论采 取何种改制形式,都要把妥善分流安置职工放在第一位。破产、关闭、出售企业,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 程序办理。同时解除企业在职职工原有劳动合同关系,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费,让这些职工进入劳动力 市场自谋职业。经济补偿费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职工档案工资)的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2万元,最低年工龄经济补偿费不少于400元。此项费用及移交社保局的费用,应立足于在盘活 企业现有存量资产(包括土地)中解决,不足部分由该企业的主管部门在本系统内其他国有、集体资产中 予以统筹调剂。特别困难或没有变现资金的企业,系统又调剂不了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t,经行署批 准,职工经济补偿可以企业评估后的固定资产量化的方式解决。采取固定资产量化抵偿的,可根据实际 情况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吉署发[2000J1号文件不仅在地直国有工业、交通、商贸、供销合作社、外经贸 企业得到金面贯彻实施,而且地直集体企业和各县市的企业也都结合实际纷纷参照执行,使国企改革在 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展开,产权转换的力度大于往年。据统计,同年有77户国有企业实施了整体或部 分产权改革,其中股份制改造21户、整体买断22户、部分买断21户、拍卖10户、兼并3户。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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