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531 |
颗粒名称: | 地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1 |
摘要: | 行署按照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有进有退,重点是退,以退促进”的基本 思路,于2000年1月下发吉署发[2000J1号文件,决定对地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吉署发[2000]1号文件明确规定:无论采 取何种改制形式,都要把妥善分流安置职工放在第一位。同时解除企业在职职工原有劳动合同关系,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费,让这些职工进入劳动力 市场自谋职业。采取固定资产量化抵偿的,可根据实际 情况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吉署发[2000J1号文件不仅在地直国有工业、交通、商贸、供销合作社、外经贸 企业得到金面贯彻实施,而且地直集体企业和各县市的企业也都结合实际纷纷参照执行,使国企改革在 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展开,产权转换的力度大于往年。 |
关键词: | 行政机关 施政纪要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