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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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526
颗粒名称: 地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
分类号: D63
页数: 1
摘要: 1997年,吉安地区行署开始向地直单位下达招商引资任务。行署在《关于 下达地直部门一九九七年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的通知》屮明确规定:各地直有关 部门承担的实际利用外资任务列入行署対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关键词: 行政机关 施政纪要

内容

1997年,吉安地区行署开始向地直单位下达招商引资任务。行署在《关于 下达地直部门一九九七年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的通知》(吉署办[1997]37号)屮明确规定:(1)各地直有关 部门承担的实际利用外资任务列入行署対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未完成计划任务数的 地直有关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2)地苴部门实际利用外资的落实重点是:国有企 业嫁接改造,特色农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3)各地血佝关部门所承担的实际利用外资计划,是指本 单位直属企业与外商的合作、合资企业,或本单位直接口I进的外资企业(独资),不包括本系统县(市)企 业;(4)各地克有关部门完成承担的实际利用外资计划,可以是血接利用外资.也可以是间接利用外资 (借用国外、境外贷款);(5)各部门实际进资.必须提供验资证明或其他进资证明,由地区外资办按规定 予以验证.此后,承担招商引资的地直部门逐渐增多,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逐步加重,在金区招商引资 工作中起了示范促进作用。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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