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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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525
颗粒名称: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分类号: D63
页数: 1
摘要: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吉安地区行署决定,在1996年内完成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重点是城 边、路边、村边。列为保护范围的基本农田条件是:集中连片髙产稳产农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 镇和工矿区所在地的基本菜地、农田;水源充足,排灌设备完善的农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家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粮、棉、油、菜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对保护区内的农HJ —一 造册登记,并由县、乡两级土管部门立卷归档,作为审批用地禁区凭证,同时公布于众。
关键词: 行政机关 施政纪要

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吉安地区行署决定,在1996年内完成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重点是城 边、路边、村边。列为保护范围的基本农田条件是:集中连片髙产稳产农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 镇和工矿区所在地的基本菜地、农田;水源充足,排灌设备完善的农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家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粮、棉、油、菜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落到实 处,行署制定了详细的保护措施:(1)建也基本农川保护区表册,设立保护标志。对保护区内的农HJ —一 造册登记,并由县、乡两级土管部门立卷归档,作为审批用地禁区凭证,同时公布于众。对每个保护区进 行划区定界,实地打桩竖牌,颁布通告.标明保护范鬧、面积、四址,保护年限及保护区规划图o (2)签订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制定耕地保护和肥力保养措施以及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落实保护责任人O
  (3)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保护区内的土地只能作为农业用 地。⑷在保护年限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面积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 用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单位除依法合规缴纳税费外.还应负责开垦新的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到1996年6月底,全 区已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290多个,划区而积达到277. 6万亩,占应规划面积的64. 5%。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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