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518 |
颗粒名称: | 放开平价粮食销售价格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1 |
摘要: | 销售价格放开以前.要继续按政策规定确保正常供应,做到大宗粮食品种供应 不脱销、不断档。销售价格放开后,要坚持 '卜退议进,所有城乡粮食经营网点要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参 与市场竞争,千方百计组织适销对路的品种投放市场,满足消费者需要。工商、物价、粮食等部门要密切 配合,加强对粮市的管理,严防搭车涨价,哄抬物价的现象发牛。同时还规定:(1 )平价粮食销价放开后, 国家粮食部门向城乡居民改供议价粮食,经营有困难的,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报批,免征营业税。为保 护农民利益,保持政策的连续性,1992年粮食定购政策不变,收购价格不变,“三挂钩”政策不变。 |
关键词: | 行政机关 施政纪要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