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503 |
颗粒名称: | 工商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1 |
摘要: | 1987年5月,行屏召开『全区“建也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会 议,把推行承包经营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重点,进行『全面部署,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 歉收自补”原则J987年预算内匸业企业中实彳f各种承包形式的企业达93. 7% ,大中型商业企业中实彳j-承包经营的面为33. 3% 0由于各承包企业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着力抓了企业内部的层层承包和各 项基础管理工作,全区承包经营企业的成功率达到9(). 2% “1988年初,按照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贯彻 奖罚分明的原则,认真兑现了承包合同。按承包合同规定i f-n ,全区应返还给超承包基数的留利156. 8 万元,全由地方财政专项列 |
关键词: | 行政机关 施政纪要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