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497 |
颗粒名称: | 改革地属工业企业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1 |
摘要: | 1984'10号和赣府发[1985J42号文件《关于搞活企业的两 个“十条”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门主权的通加精神,按照行署不直接管理企业的原则,吉安地区行署于1985年采取“关系转移,政企分开.整体下放”的形式,将13户地属「业企业下放占安市管理,为 中心城市统一组织社会化生产奠定了基础。此后?行署乂顺利地完成了部属、省属企业下放的接收X 作,并保证了这些企业下放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厅展 I;此同时.行署乂将国家应该赋『企业的个产 经营自主权不折不扣地下放给企业,使企业得以摆脱长期以来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逐步成为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
关键词: | 行政机关 施政纪要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