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370 |
颗粒名称: | 推进依法治区、治县主体活动 |
分类号: | D2 |
页数: | 1 |
摘要: | 1988年8月地区人人联络处起克厂《关;NF展依法治县的丄作意 见》,地委以吉发[1988] 152号文件转发这个意见,就依法治县的主要内容,即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制定 依法治县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依法治县要达到的11标等提岀「明确要求。随后,地区人大联络处在新 干县召开了由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地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区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并确定用3年 时间在新干县进行依法治县工作试点o 1998年3月,地委委托地区人大工委起草了《中共吉安地委关于 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地委将这个决疋印发到全区各地贯彻执彳J' ° |
关键词: | 人民代表会议 权利机关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