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360 |
颗粒名称: |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 |
分类号: | D2 |
页数: | 1 |
摘要: | 在毎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之前,各县、市人大常委会都先后向人大 代表寄送“议案、建议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会时提交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会后,人大常委会将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议案办理;属于“一府两院”和政 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作意见建议转“一府两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常委会对办理工作进行督促、 催办,听取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办理工作情况汇报,要求他们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在人大会议结束后半 年之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
关键词: | 人民代表会议 权利机关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