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285 |
颗粒名称: | 县级机关机构改革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1 |
摘要: | 根据中央和省委批示精神,地委于1983年10月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金区县市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为了帮助县市搞好机构改革工作,地委从地比机兀抽调磁人员组成县市机构改革匚作组, 分赴各县市,在各县市委的领宙下进行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配备县、市领导班子的方针,政策和原则规定县委委员15至21人,大县町增至23人;县委常歩7至9人.夫县可增至11人;县委止副书记2至3人;正副县长3至4人。 |
关键词: | 国家行政机关 机构改革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