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203 |
颗粒名称: |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2 |
摘要: |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就已摆上全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日程,形成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按照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执行。建设用地按照以下规定严格把关:一是既保证建设需要,又合理节约用地;二是进行现场勘察,严格按规划用地,尽量少占耕地;三是严格审查报批资料,按规定安排用地计划;四是按使用条件和要求核实用地面积;五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新增用地。实际用地与计划用地比较,4年间,全地区共节约用地计划4460. 1公顷,其中节约耕地990. 3公顷,非耕地3469. 8公顷。 |
关键词: | 土地利用 年度计划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