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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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98
颗粒名称: 日常监察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摘要: 1992年,地区土地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聘请214位人大代表为土地监察员,使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类违法用地有了明显减少。同时广泛开展争创土地管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的“三无”乡(镇)活动。1995年永丰县龙冈乡获得全国土地管理“三无”乡镇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4月27日,地区土地管理局确定遂川县、井冈山市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试点,为全区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摸索了一条成功的经验。
关键词: 土地执法监察 日常监察

内容

1992年,地区土地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聘请214位人大代表为土地监察员,使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类违法用地有了明显减少。同时广泛开展争创土地管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的“三无”乡(镇)活动。1995年永丰县龙冈乡获得全国土地管理“三无”乡镇先进集体称号。
  1993年,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吉安地区土地管理局联合下文设立地、县(市)人民法院土地管理执行室,强化了土地执法手段,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1996年,地区土地管理局建立《土地监察工作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土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土地监察工作报告制度》、《土地违法案件统计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并张挂于醒目位置。
  1998年4月27日,地区土地管理局确定遂川县、井冈山市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试点,为全区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摸索了一条成功的经验。之后,此项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遂川县人民政府在此项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级“土地执法模范县”荣誉称号。同年9月21日,地区土地管理局下发《土地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制度》、《执法督查制度》、《执法评析制度》、《土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程序,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土地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树立了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新形象。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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