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档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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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95
颗粒名称: 地籍档案管理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摘要: 1989年6月,江西省土地利用管理局、江西省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92年,江西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县级土地管理档案分类方案(试行)〉、〈土地管理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通知》 及《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1997年5月,吉安地区土地管理局对各县(市)土地管理局的档案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班邀请地区档案局有关专家授课,效果良好。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地籍档案管理

内容

1989年6月,江西省土地利用管理局、江西省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92年,江西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县级土地管理档案分类方案(试行)〉、〈土地管理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通知》 及《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1997年5月,吉安地区土地管理局对各县(市)土地管理局的档案人员(至少文书档案员1人、地籍业务档案员1人)进行了培训。培训班邀请地区档案局有关专家授课,效果良好。同年9月7日,吉安地区土地管理局、吉安地区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土地档案管理达标验收的通知》,要求于当年10月20-31日分别对全区各县(市)土管局进行土地档案管理的达标考核。 经考核,全区13个县(市)土地档案达省三级的有7家,分别为吉水、万安、宁冈、遂川、永丰、永新县和吉安市;达省二级的有4家,分别为井冈山市、泰和、吉安、新干县;达省一级的有2家,分别为安福、峡江县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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