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194 |
颗粒名称: | 土地统计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2 |
摘要: | 吉安地区的土地统计主要有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调查统计、土地管理年度综合统计两类。按照规定,1996年的调查是自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后至1996年10月31日止,此后历年的变更调查均以上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作为调查年度。地级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土地统计标准,组织地级统计汇总并参加省级统计汇总,进行土地统计分析,监督和指导县级开展土地统计工作,并对县、乡级土地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乡级土地统计主要是建立健全乡级的土地统计台账和土地统计簿,并按要求将年度内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填写土地年报并参加县级土地统计汇总。全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均配备了土地统计工作专职、兼职人员,土地统计工作曾多次获省土地管理厅好评0 |
关键词: | 土地管理 土地统计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