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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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92
颗粒名称: 土地调查
分类号: F301.2
页数: 2
摘要: 吉安地区在土地管理机构单独设置之前,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先后进行了查田定产,第一、第二次土壤普查,查清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现状概况等土地调查工作。1986年9月,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局成立之后,主要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此项调查工作历时8年,查清了吉安地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的数量、 类型、分布和利用现状,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决策依据。1999年,吉安地区共有城市2个、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11个,其他建制镇 88个。同年,共完成84个城镇的地籍调查任务,并据此开展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工作。此后,对陆续新设的建制镇也进行了调查。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土地调查

内容

吉安地区在土地管理机构单独设置之前,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先后进行了查田定产,第一、第二次土壤普查,查清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现状概况等土地调查工作。1986年9月,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局成立之后,主要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以县(市)为单位,查清其所管辖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单位和使用权单位的土地权属界线、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现状,摸清土地的家底,并对这一家底的自然、经济等属性作出科学的鉴定。
  1987年12月,全区在泰和县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试点,地区行署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地区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行署副专员为组长,地区经委、土管、财政、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统计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审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调查力量,研究解决调查经费,仲裁重大土地权属纠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地、县(市)土管局的分管局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土管局,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1993年4月,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全面铺开,全区13个县(市)全面完成了外业调查任务。 1995年8月,地区级成果汇总结束。此项调查工作历时8年,查清了吉安地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的数量、 类型、分布和利用现状,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决策依据。
  根据江西省土地管理局文件精神,全区各县(市)集中时间和力量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原始数据统一到1996年10月30日的时点上,并全面建立了土地统计台账。此后,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每年均进行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确保了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现时性,为全区的国民经济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城镇地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方法,依照有关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城镇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以图、簿示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土地登记。
  1999年,吉安地区共有城市2个(吉安市、井冈山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11个,其他建制镇 88个。同年,共完成84个城镇的地籍调查任务,并据此开展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工作。 此后,对陆续新设的建制镇也进行了调查。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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