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192 |
颗粒名称: | 土地调查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2 |
摘要: | 吉安地区在土地管理机构单独设置之前,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先后进行了查田定产,第一、第二次土壤普查,查清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现状概况等土地调查工作。1986年9月,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局成立之后,主要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此项调查工作历时8年,查清了吉安地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的数量、 类型、分布和利用现状,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决策依据。1999年,吉安地区共有城市2个、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11个,其他建制镇 88个。同年,共完成84个城镇的地籍调查任务,并据此开展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工作。此后,对陆续新设的建制镇也进行了调查。 |
关键词: | 土地管理 土地调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