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182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计量认证 |
分类号: | TB9 |
页数: | 1 |
摘要: | 《计量法》规定,要对产品质量检验评价机构的计量检测能力和计量可靠性进行考核。这一规定实质上就是国外通行的“实验室认可”制度,在中国称之为计量认证制度。其出具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该中心是国家法定的综合性专职技术监督检测机构,直属吉安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具有法定的第三方公正性,是社会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检测中心保存的地区内最高计量标准,直接由国家和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所等负责传递。“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医疗、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等部门的检定执行国家计量规程。 |
关键词: | 计量管理 计量认证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