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179 |
颗粒名称: | 计量管理法令的制定与贯彻 |
分类号: | TB9 |
页数: | 2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区内计量管理松弛,计量器具杂乱,管理机构不全,区、县两级政府未制定颁发过计量管理法令、法规。各县政府对国家和省颁布的法令法规实施不力。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度量衡法》以后,陆续公布了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废除度量衡旧制器具办法、刑法中的第14章伪造度量衡罪、 度量衡器具检定费征收规程等。1947年5月9日江西省政府将原实施办法修订后重新颁布《江西省各县推行新制度量衡实施办法》。1999年10月15日,地区技术监督局和吉安市技术监督局联合举行《江西省计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同时,在吉安市举行了盛大的集会,利用宣传车宣传《条例》。 |
关键词: | 计量管理 制定与贯彻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