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149 |
颗粒名称: | 物价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F726.2 |
页数: | 2 |
摘要: | 抗日战争期间,物资供应日趋紧张,市场物价日见上涨,奸商乘机套购倒卖、囤积居奇、发国难财。1941年,境内各县相继成立评价委员会,开展限价和调价工作,所定价格分交工商界共同执行。当时评价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不固定,管理制度也不够严格,在物价管理上未能真正发挥国家职能作用。1959年2月成立吉安专区物价委员会,与商业处合署办公。1968年精简机构,下放人员,吉安专区物价委员会并入吉安地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992年,价格信息服务部更名为吉安地区价格事务所。为了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手段和能力,1994年成立吉安地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区物价局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关键词: | 物价管理 管理机构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