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136 |
颗粒名称: |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分类号: | F239.4 |
页数: | 2 |
摘要: | 1998年6月,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同年 10月,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地区审计局又下发了《关于地县(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使吉安地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有了统一的要求。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省审计厅也在同年下发了相应的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
关键词: | 审计管理 干部审计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