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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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36
颗粒名称: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分类号: F239.4
页数: 2
摘要: 1998年6月,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同年 10月,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地区审计局又下发了《关于地县(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使吉安地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有了统一的要求。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省审计厅也在同年下发了相应的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关键词: 审计管理 干部审计

内容

1998年6月,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同年 10月,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地区审计局又下发了《关于地县(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使吉安地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有了统一的要求。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省审计厅也在同年下发了相应的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地委、行署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各县(市)均转发了中央两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吉安市、吉安县、新干县出台了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吉安市等少数县(市)党委、政府还建立了由纪检牵头,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 1998 -2000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715个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乡镇的730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企业考核前经济责任审计),查岀违规金额24428万元,查出个人有经济问题金额35 万元,查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254个,国有资产减值企业151个。审计结果报告成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审计结果,平调500人,晋升36人,原地不动、自然离退休的146人, 免职38人,降职6人,撤职1人,移送纪检、检察机关审查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业绩,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以及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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