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35
颗粒名称: 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
分类号: F239.4
页数: 4
摘要: 吉安地区是农业大区,国家财政每年安排的农林水专项资金量大、面广。还重点对一些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截留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总金额53448.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20. 25万元。上述这些违纪行为,经过审计均用书面提出了意见,并责成改正。
关键词: 审计管理 农林资金审计

内容

吉安地区是农业大区,国家财政每年安排的农林水专项资金量大、面广。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区和各县(市)审计局1984年开始实施对农林水专项资金的审计。其主要项目有:农业资金,赣中南农业开发资金,老区建设和扶贫资金,林业、农垦、水利资金,防汛、岁修经费等审计。还重点对一些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项目有:减轻农民负担、乡镇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 部分国营农垦企业包干结余和经营及经济状况等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截留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业资金审计1989〜2000年,全区共审计农业资金单位519个,查出违纪金额3721万元,主要违纪分类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174万元,虚列支出67万元,乱发钱物5万元,其他464万元。审计后已作处理的违纪金额共计2180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284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6万元,应追回专项资金708万元,指明要求纠正的金额1182万元。已上交财政金额282万元(含罚款金额1.83万元)ₒ 1995年4〜6月,吉安市、安福等九县(市)和地区审计局分别对本级1993 ~ 1994两年的农业投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53448.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20. 25万元。审计表明, 农业资金的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农业投入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挤占挪用农业资金达411.09万元,占违纪总额的97.8%。其表现为:用于弥补行政经费 119.9万元,用于管理部门建房、购车103.48万元,外借资金30万元,用于其他方面157.71万元。另夕卜,还存在改变项目资金投向问题。如某某县将计划投入200万元资金用于建种子公司办公大楼和某某镇的防汛设施及部分水利工程。审计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吉安地区是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点区,从1991年1月经国家开发办批准立项到1998年,全区共实施了四期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涉及12个县(市)40多个项目实施单位,共计划投资315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计划投入10818.6万元,省地县配套资金 3326. 8万元,自筹资金7293万元,贷款投入10140. 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共计30263. 68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95.83%。四期开发项目,每期都经过审计,审计的重点是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从资金来源渠道看,中央投入的资金全部到位,其余渠道的配套资金都程度不同地留有缺口,特别是县乡级及自筹渠道每期缺口都较大。在资金的使用方面,项目单位基本能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财经法规, 并且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实施计划和《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金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使用项目基金,项目实施进度也基本正常。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的竣工,对全区农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改造中低产田86. 6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74. 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1. 5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123.64万亩;新建、续建水库13座;开垦宜农荒地0.36万亩;改良土壤面积52.01万亩;造林6. 65万亩;种植板栗500亩。这些工程实施,效益很显著:每年可增产粮食22311万斤;油料 804.8万斤;柑橘55万斤。粮、油、糖、肉、水果等五项的产值增加69381.5万元。但是经审计也发现一些违纪现象,主要是:(D±级主管部门调用项目资金8万元(2)挪用项目资金175.05万元,有的用于买汽车或与项目无关的设备,个别用于搞本单位的基建等。(3)挤占项目资金62. 99万元,用于人头经费开支。上述这些违纪行为,经过审计均用书面提出了意见,并责成改正。除此以外,违规现象也不少, 主要问题是:财务核算方面手续不健全:有的单位“以拨代支”;有不少单位白条收支;有的单位没有以工程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个别单位的工程竣工以后,既没有验收,也没有决算。1992年8月,地区行署办公室以吉署办发[1992]28号文转发《我区赣中南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报告》给吉安、吉水、峡江、新干、泰和、 万安县政府和行署有关部门,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要求各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
  老建扶贫资金审计老建扶贫资金有: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国家扶贫贴息贷款,以工代赈资金、支持老、少、边、穷地区贷款等(以下简称扶贫资金)。全区有12个贫困县(市),其中:永新、遂川、宁冈三县为国定贫困县。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效果,1987 - 1999年,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 5次专项审计。共审计174个(次)单位,1649个项目。各渠道投入资金 32761.58万元,审计总金额23761.58万元,占投入资金的72.53%。审计表明: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较好,尤其是三个国定贫困县的扶贫解困脱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发展了一批特色支柱产业。扶贫资金在全区的投放、使用虽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问题还是存在。经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33.74万元。具体是:挤占挪用资金234.94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经费167.35万元,用于建房购车46.33万元,借出资金17. 3万元),改变项目投资 242.02万元,贪污0.1559万元,虚列支出15万元,多提银行利息和利息不入账32.57万元,其他违纪 9.0541万元。另外,还存在项目配套资金不足,影响项目进度和效益。还有部分项目立项不准,经济效益差,关停企业多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绝大多数未经专业培训,业务素质较差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提出了相应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林业行业审计1984年4 ~ 8月,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局、省财政厅的部署和行署领导的指示, 会同地区财政局和当地开户银行,抽调业务骨干16人,组成6个试审组,分别对地区林业局及其直属木材公司、林运公司、木材公司供销站、贮木场、木竹检查总站等单位198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按照审计程序(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审计结束后,分别写出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结论,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写出了 4个专题材料。经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73.2万元。其中,截留应交利润50.49万元,不按规定处理材料降价损失冲减利润19.56万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42.52万元, 多报清产核资损失、多冲国拨流动资金37.85万元,应交未交罚没收入13. 85万元,应交未交税金& 93 万元。对上述违纪款项已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作出了如下处理:作收缴财政处理134. 87万元,倒回增加国拨流动资金37. 85万元,其他处理0.48万元。同时,提出了五点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审计情况分别向省审计局和行署作了专题报告。
  林业“一金三费”审计1997年6 ~ 8月,全区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分别对地、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和重点木材产销单位(不含遂川县,该县由省厅直接审计)1995 - 1996两年的林业育林基金、维简费、护林防火费和林业保护建设费(以下简称“一金三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895.97万元。主要表现:挤占挪用资金1661.08万元,占违纪金额的87. 6% ₒ主要是挪作行政事业支出和建办公楼、宿舍以及购小车。另外,还存在截留、漏交和欠交“一金三费”现象。对上述问题作出了适当处理。
  地属农垦三场损益审计1999年3月,地区审计局对金坪农场和东固山、横龙垦殖场及所属49个单位,1996 - 1998年的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东固山、横龙两场只审了 1997年、1998年两个年度)。上述单位原账面亏损1028.66万元,经过审计,调整后亏损为584.57万元(金坪287. 33万元、东固197.94 万元、横龙99. 3万元),与账面相比减亏444.09万元。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截至1998年底,金坪农场历史包袱亏损538.28万元(含1996年前借款利息137万元,潜亏挂账127. 28万元);二是递延资产应摊未摊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两项金额达366.78万元(金坪55.09万元、东固311.69万元);三是少提应付银行利息205.19万元(金坪33. 7万元、东固171. 49万元);四是应收账款潜亏131.72万元 (金坪9.63万元、东固122.09万元);五是存货和固定资产潜亏172万元(金坪57.72万元、东固114. 28 万元);六是少提固定资产折旧131.13万元。针对上述问题,作出了相应处理。
  防汛、岁修经费及农业事业费审计1990年6〜8月,全区各县(市)和地区审计局对1988 - 1989 两年的防汛、岁修经费及农业事业费进行了全面审计。共审计290个(次)单位[主管部门89个(次)]。 审计总金额2203万元(防汛经费140万元、岁修经费323万元、农业事业费1305万元、追踪项目资金 435万元)。从审计情况看,资金的使用效果较好,增强了防洪抗旱的能力,奠定了农业旱涝保收的基础。 但是,在资金使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73万元,其中:挤占挪用金额153万元,占违纪金额88. 6% (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59.1万元,基建39. 4万元,专项经费相互挤占29. 9万元,购车5.2万元和购照相机、彩电4. 3万元),请客送礼3.1万元,转某招待所作营业收入6万元,其他方面 10.9万元。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作出了适当处理。
  水利资金审计1992年5〜6月和1998年7〜8月,全区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两次对全区 1990 - 1991年和1996 ~ 1997年四个年度的水利资金筹集、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采用 “联合审计”和“同级审”两种方式。共审计74个(次)单位和485个项目。四个年度共筹集投入水利资金31943.12万元,审计总金额18081.94万元,占总收入的56.6%。水利资金的投入,修复了水毁工程, 加固、续建以及新建了一批水利项目,使全区的水利事业取得较大进展。全区修筑水利工程3636处 (座),其中:新建小型水库153座,小水电站81座,维修、续建水库(陂)231座(处),修复水毁工程539 处,打抗旱机井963眼,完成人畜饮水工程1856处,治理水土流失3133.33公顷,解决人畜饮水28. 1万人、3.03万头。水利设施的改善,提高了防汛抗旱能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审计中也发现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的一些问题,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36.8万元,其中:挤占挪用48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245.51万元、购车51万元、建房42.5万元、出借25万元、经商26.7万元),改变项目投向 24.9万元,虚列转移事业费13. 3万元,违规收费5万元,其他方面6. 6万元。审计处理意见:应收缴财政17.6万元,责成归还原资金渠道420. 6万元,促进资金投入到位44.2万元。
  减轻农民负担审计调查在地委、行署统一部署下,1993年6月和1995年7月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两次对部分乡(镇)1992〜1993年4月和1995年度农民负担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的部门31个、乡(镇)29个、村委65个、农户443户,142728人。从审计调查情况看,自地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全区开展农民负担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建立了乡统筹、村提留计划申报和审批制度,建立了《农民负担手册》,有23个乡镇农民人均承担费用都低于上年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最高为4. 5%,最低只有1.65%。同时还审计调查了在粮棉收购中打白条及兑现的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是:被收购农户293户,共收购粮棉99.59万斤,合计收购金额23.73万元, 其中:现金支付22.44万元,打白条1.29万元,在当年年底全部付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超标准收费和不应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共审计查出“三乱”项目37个,“三乱”金额54. 74万元(其中:乱收费 24.76万元,乱罚款1.44万元,乱集资28. 54万元)。另外,还有农业税减免款5. 29万元和粮食差价补贴款1.08万元未及时兑现。审计处理:退还农民15.28万元,罚款0.023万元。
  乡镇企业审计调查1993年7 ~8月,地区审计局组织全区各县(市)局对1992年度23个乡镇企业中的25个扶持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5个项目到位资金1274万元,项目实际完成1118万元。项目投产后当年新增产值847.5万元,当年新增销售收入、税金、利润分别为690.5万元、27. 3万元、44.6万元。审计表明:投入产品适销对路,不少品种供不应求,效益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D扶持资金较少,最多的单位项目扶助3万元,最少的仅扶助0. 15万元。由于资金少且分散,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2)可行性研究不够,市场预测不准。调查的25个新上项目,原计划当年新增产值1630.3万元,结果由于受原材料供应不足和消耗超量及技术水平低等因素制约,实际新增产值847.5万元,只占计划的52%。对调查审计情况,地区局及时上报了综合报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审计调查1994年5月,吉安市和泰和、永新、峡江三县审计局和地区审计局对本级1992〜1993年两年度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7个单位,共征用土地面积241.26公顷,其中:行政划拨22& 4公顷,出让转让12. 8公顷。应收有偿使用收入587.19万元,已收61.29万元(占应收的10.43%),应收未收525. 9万元。其中:吉安市应收有偿使用收入为556.6万元,实际只收30.7万元,占应收的5.5%。其次有随意提高标准收取有偿出让业务费(按规定只能按收入2%提取,但有个别县提取比例却提高到10%);还有的县不按收入提取,直接向群众收取。
  部分国营农垦企业三年包干结余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审计调查1988年5月地区审计局对东固山、 泰和武山、安福谷源山、永丰罗铺等四个农垦企业1985 ~ 1987年3年财务包干结余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连续3年盈利的企业3个,长期亏损的企业1个(永丰罗铺垦殖场)。按国家“七五” 期间的规定,除永丰罗铺垦殖场亏损由财政补贴外,其他3个企业实行“盈利不交,亏损不补,自负盈亏” 的财政包干办法。通过审计调查,调整后企业盈亏应为:3年共实现利润261.69万元(其中:盈利额 281.19万元,亏损额19.5万元),比企业决算增加了 153.21万元。调查审计还发现,对包干结余资金的分配,被调查3个有盈利的企业都没有按“先提后用”的原则和按“四项”基本金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地属农垦企业1992年经营和经济状况审计调查在横龙、东固山垦殖场和金坪华侨农场对1992年度经营管理、经济状况、财务收支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地区审计局于1993年4月重点抽审了横龙垦殖场。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三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财务收支基本合规,执行财经纪律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企业社会性支出负担重,离退休人员多,(未参加社会统筹),老年医药费增加。(2)承受社会上的乱摊派现象仍然存在,三个企业支出赞助费1.9万元。(3)电力供应不正常,严重影响生产和效益。横龙垦殖场反映,由于电力供应不上,致使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中外合资龙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缺电仅完成产量的1/3₀ (4)部分政策未得到落实,如按规定缴纳的林业管理费、防火费没有返还;还有“八五”期间对省垦殖场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费未实行50%减免,农林特产税上缴后未按规定返还50%等。三企业均未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