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从1984年开始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和财政、税务部门的财务收支实行常规的、全面的审计监督。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财政税务部门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财政预算内、外收支合规合法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情况;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税收征管以及财政税务机关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等。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主要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进行审计;对财政税务机关经费收支的审计,原则上由同级审计机关进行。
1985年,地区审计局对吉水县财政局的财政“赤字”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针对其“赤字”的真实性和财政收支的合规合法性进行了核实,并了解其产生“赤字”的原因。审计表明,财政收支决算不实,主要表现在应收未收、不合规退库、虚列支出、截留收入以及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支出等。
1986 ~ 2000年,地区审计局对各县(市)人民政府的财政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共审计单位68个 (次),前10年每年的审计覆盖面为33%,后5年每年的审计覆盖面为50% , 15年共查出违纪金额 12145.7万元,其中:截留隐瞒收入1516.8万元,违规退库1281万元,虚列支出1458.7万元,偷漏税金 2163万元,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810.4万元,越权减免税收652.7万元,其他违纪4263. 1万元。根据 《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对违纪金额进行审计处理,其中应上交地区财政1057万元,应调账处理 5464.5万元,其他处理5723.2万元。
吉安地区经济发展滞后,财政入不敷出,多数县(市)是“吃饭财政”,在财政资金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互相挪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区经济的发展。
1986年地区审计局对泰和县1985年度的挖潜、革新、改造(简称挖革改)资金和财政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0. 8万元,主要是虚列支出、违规退库、基建资金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等。该县当年财政收入实现了超历史、超计划、超上年的好成绩,并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87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市1986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审计了 50多个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查出违纪金额251.9万元,主要问题是以拨作支、违规退库、应作未作收入、漏(欠)税金等,突出反映财政管理和监督不严:一是对单位决算审核不严,大部分企业存在虚列成本、拖欠税利现象;二是有的事业单位存在收入全留、支出全由财政拨款,财政经费包干,实际包而不干;三是财政支出以拨代报,不能真实反映财政年终结余,据核实10个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共有结余4. 8万元;四是预算拨款存在多股拨款,一股做账;五是动用总预备费、上年结余和调整预算均未履行规定手续。
1988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峡江、万安、莲花三县198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三县财政均吃补贴,全年共吃补贴金额462万元,其中:峡江106万元,万安145万元,莲花211万元。三县人口数均在20 万左右,耕地面积相近(人均2亩),工农业总产值1.2亿元上下,财政收入500 ~700万元之间。审计发现,三县财政存在一些带普遍性问题,主要是农业税各项灾免款余额均没有按规定处理(未作收入缴库) 和历年遗留吊账资金较多。其次是账务处理错误资金47.9万元,其中应调账资金34.6万元,应抵作 1988年上交能源基金任务13.3万元。
1989年,地区审计局对遂川、永新、永丰、安福四县1988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四县财政具有四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安福县财政,按参与分成收入的32.8%固定比例上解;二是遂川县财政,中央借款进基数后,由财政吃补贴转为按参与分成收入的4%固定比例上解;三是永丰县属于综合改革试点县,财政每年仍吃定额补助143万元;四是永新县属于老区特困县,财政每年吃定额补助200万元,是地区财政补贴最多的县之一。四县财政资金都较紧,日子过得较艰难。1988年度四县财政收支从总决算反映,三县收支平衡,一县(永新)赤字。但实际上均有不少遗留问题,由于当年财力有限而无力解决。 四县财政都是“吃饭财政”,按可用财力计算,1988年四县财政支出中用于个人部分支出均占较大比重, 其中永新占96.9% ,永丰占75.2%,遂川占75.1%,安福占70.5% ₒ 1990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宁冈、泰和、吉安、新干、井冈山四县一市的198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67.4万元,其中应上交地区财政15. 8万元,应作调账处理251.6万元。
1991年,地区审计局对吉水、峡江、万安、莲花四县1990年度财政决算、税收征管等进行自地区审计机构组建以来的第二轮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行政、企业单位和乡财政。1990年度四县财政决算反映,除莲花县赤字外,其他三县均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事实上这三县的平衡也是一种强行平衡,如吉水、万安从预算外调入资金纳入预算内平衡。各县都还有许多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如:个人经费增支部分无法兑现,各项事业费欠账;公费医疗超支,企业政策性亏损无法弥补等问题,如把这些因素包括进去,财政决算将难以平衡,赤字县的赤字也不止决算表所反映的数字。四县财税工作人员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狠抓增收节支,税收方面强化了“征、管、查”一体化工作,财政方面注重了生产性投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安排了一定的“挖革改”(挖潜、革新、改造)资金、支农资金和老建资金支出,被列入赣中南开发、吉湖项目、蚕桑工程、鹅鸭工程开发的县也都是尽量挤出财力,较好地保证了其配套资金的落实。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67.8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9.5万元,调账处理58.3 万兀。
1992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市、遂川、安福、永丰县1991年度财政决算和税收征管进行了就地审计, 并对60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级财政、税务所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县一市财政决算虽然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就可用财力而言,财政资金仍然吃紧,除吉安市财力略有结余外,其余三县实际上是一种强行平衡。如为了平衡预算,遂川县调入资金31.5万元,借上级财政资金25 万元,安福县借上级财政资金30万元,永丰县调入资金1 • 6万元;另外,许多遗留问题,如医药费、计生经费超支、房屋修缮费欠账、粮食企业亏损以及历年财政滚存赤字挂账等,都无法解决,成了以后年度财政的沉重负担。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15.9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84. 1万元,由县审计局审计有关单位时一并收缴的129.6万元,调账100. 1万元,其他处理202.1万元。
1993年,地区审计局对新干、永新、泰和、吉安四县1992年度的财政决算和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四县财政都是“吃饭财政”,主要是因为企业经济效益差,税源枯竭。从审计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四县的县级国营企业大都是微利,亏损企业严重亏损,仅有的几个所谓利税大户,其利润在按规定缴纳55%所得税后,还要按25%缴纳“两金”,所剩的33.75%的专用基金本来就微乎其微, 有的企业还要承受种种摊派集资,后劲严重不足。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634.3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44.5万元,由县审计局组织收缴的60. 7万元,作调账或其他处理的529.1万元。
1994年,地区审计局对吉水、峡江、万安三县和井冈山市1993年度财政决算和税收征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四县(市)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意识较为突出;四县(市)财政均较为困难,虽然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当年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但这是在采用从预算外调一块、结转压一块、支出挂一块的情况下平衡。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452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53万元,由县(市)审计局收缴的 66.4万元,作调账或其他处理的332. 6万元。
1995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宁冈、安福、遂川、永丰四县和吉安市1994年度的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税收征管进行了审计,对重要问题和重点资金项目追溯到以前年度,同时还延伸审计了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67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115万元,由县(市)审计局组织收缴的250万元,调账或作其他处理的202万元。
1996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新干、泰和、永新四县1995年度的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审计表明,由于加强和改善了财政工作,四县财政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其中永新县还消化了历年的赤字挂账。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 213.4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39. 3万元,调账123万元,其他处理51. 1万元。
1997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市、井冈山市和遂川、万安、宁冈、吉水、峡江五县1996年度财政收支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些问题还进行了追溯或延伸审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把对下级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和国家税法情况及挖挤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特别注重有无违反税法规定乱开减免税政策口子,自行变通税法征管办法,自行设立预算外专项资金,违反规定提取税收分成及各项手续费,混淆入库预算级次以及将财政性资金转存储蓄所获取利息等问题。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790.5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28.9万元,由单位自行上缴的 99.6万元,其他处理的662万元。
1998年,地区审计局对安福、永丰、新干、泰和、永新、吉安六县1996 - 1997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824. 2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62. 6万元,调账24& 1万元,其他处理513.5万元。违纪的主要方面是:隐瞒截留收入、漏交税费、违规退库、专款不专用、违规担保、公款储蓄、违反控购以及其他违纪。
1999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吉安市、井冈山市和吉水、峡江、遂川、万安、宁冈五县1997〜1998年度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为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各县(市)都狠抓财源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财政收支任务。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D财政收支结构不合理。(2)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收入增长没有相应增加可用财力。(3)部分预算收入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432.7万元,其中:隐瞒截留收入281. 1万元,违规退库40万元,漏交税金6. 6万元,专款不专用25万元,“三乱”收费20. 9万元,其他违纪59. 1万元。审计决定收缴地区财政65.1万元,调账187万元,其他处理180.6万元。
2000年,地区审计局对新干、永丰、泰和、安福、吉安五县1998年度、1999年度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有些问题进行了追溯和延伸。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890. 9万元,主要是隐瞒截留收入302. 2万元,违反财政制度金额58& 7万元,如某县违规将国库资金555万元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取利息收入。审计决定应上缴地区财政49万元,其他处理841.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虚增财政收支现象较为普遍。其表现:一是财政列收列支或金库空转,虚增财政收支;资金不足垫付税款,虚增收入;预征税款,“寅吃卯粮”。二是财政周转金回收困难,陈年老账数额大,时间长,甚至连资金占用费都难以收取。
1988 - 2000年,各县(市)审计机关每年都组织一定力量实施对乡镇财政的审计,其审计覆盖面从每年的10%增加到33%。12年间共审计480个(次)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006万元,主要是隐瞒截留收入、偷漏税收、违规退库、虚列支出、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挪用专项资金等。审计处理应收缴财政 206.4万元,调账586.7万元,其他处理2212.9万元。 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监督。1995年9月21 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对我省地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意见》,就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审计报告制度以及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地区审计局和各县(市)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操作方案。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探索审计路子,地区审计局举办了同级审计培训班。同年11月布置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财政、地税部门1995 年1 ~ 9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预审。
1996年,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开始在全区全面实施。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地本级199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对象、内容主要有3个方面:(1)地区财政具体组织执行地本级预算、 预算批复、地本级预算收支、财政平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地税局实行新税制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减免、提退情况;(3)地本级其他37个单位及部分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审计表明:地本级199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地完成了行署下达的地本级收入任务,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存在问题:一是坐支、挪用、拖欠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较多;二是拖欠、漏交税费严重;三是违反控购现象比较突出;四是预算外资金未纳入专户储存,逃离财政监督;五是违纪提退集贸分成;六是财政信用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O 1997年,全区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开展了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564万元,其中:违规拨款61万元,虚列支出66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935万元,挪用各种资金83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46万元,预算外收支违纪248万元,其他预算内收支违规125万元。对查出的问题,审计进行了严肃处理。
1998年的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813万元,其中:违规退库44万元,虚列支出43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61万元,违规动用国库资金400万元,挪用各种资金24万元,预算外收支违纪602万元,预算内其他违纪339万元。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恰当处理。
1999年,全区审计机关对1998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继续实行“同级审”。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现严重的违纪情况。
2000年,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分别对本级财政199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以及部分预算收支执行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在预算执行中有水分:一方面列收列支,金库轮番空转,另一方面“寅吃卯粮”,预收税款,给下年财政带来新的困难;二是国家专项资金、国债补助资金、国债转贷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途中滞留现象; 三是各项专项资金征收不力,漏征欠缴现象严重,防洪保安资金、解困资金、基建教育附加费征收严重不足,且存在挤占挪用现象。
金融保险审计吉安地区金融保险审计始于1989年,审计内容以金融保险机构本身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逐步发展到诸如信贷计划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以及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信贷资产质量调查。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国家金融保险系统出现的违纪问题,各级审计机关都注意区别不同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
1989〜2000年,共审计440个(次)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055.8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1185.1万元,调账2989.3万元,其他处理1881.4万元。主要问题是:隐瞒截留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虚列支出.,挪用信贷资金,偷漏税收,私设“小金库”,多列或多提费用,应作未作收入以及其他违纪等。
1989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地区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进行了审计调查, 在审计调查1987年、1988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中,没有发现大的违纪问题。
1992年,根据省审计厅的部署,全区审计机关对辖区内工行199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专项审计。 由于审计人员认真细致跟踪问效,既促进了银企两家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又使当地政府了解了资金投向、结构和使用效益,为其宏观决策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
1994年,地区审计局又对全区工行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工行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不严,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建立相应的账簿核算,没有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员。通过审计引起了工行系统的高度重视。
1995年地区审计局对全区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系统1994年度潜亏、减利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经过审计发现固定资产账不够真实,账外资金比较多。根据调查,全区人行系统账外资金达877.1 万元,其中地区行本级为456.8万元,潜亏情况也比较严重。如1994年地区人行系统账面反映盈利20.8 万元,经审计核实为亏损28. 8万元,主要是应提未提折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摊销,应提未提或少提费用基金,信贷资产质量不高,逾期呆滞贷款较多,长此下去将成为企业的包袱。同年地区审计局还对辖区内中国银行1993年度、1994年度消费基金增长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1993年9月份以前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1993年10月份以后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其中工人实行事业单位等级工资制。 1993年度实发工资总额92. 2万元,其中:在税前列支80. 6万元,占亏损总额44. 2% ;税后列支11.6万元,占亏损总额6.4%。1994年度实发工资总额196. 8万元,均在税前列支,占实现利润的946. 2% ;企业集团性消费支出41.6万元,其中购奥迪车38. 8万元,购空调2. 8万元。
1996年,地区审计局组织县(市)审计人员对县(市)农业银行实行“易地交叉审”,并由地区审计局统一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91.4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193.1万元, 其他处理39&3万元。由于实行“易地交叉审”较好地避开了人情关和当地党政的干预,加大了审计执法力度,严肃了财经纪律;其次是相互交流了审计经验,锻炼了审计队伍,提高了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改进审计方法,探索了新的审计路子;四是有利于公正执法,促进廉政建设。审计结束后,地区审计局向省审计厅和行署写出了综合报告,年终得到了省审计厅的好评。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安福县农行 1994年、1995年2年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专项贷款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安福县农行对粮棉专项贷款项目的评估、申报、审批、贷款资金的投放、管理等方面基本上能按《中国农业银行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安福县2年的粮专贷款为1420万元,为该县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审计也发现违纪资金390万元。
1998年,地区审计局分别对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13.1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50.1万元,作其他处理的363万元。审计查岀的违纪事项主要是漏交税金、应作未作收入、挤占成本费用、账外账、违规控购、违规理赔、公款储蓄等。同年地区审计局组织县(市)审计人员,对全区12 个县(市)(井冈山市除外)农村信用联社1996 ~ 199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易地交叉审”,并抽审了 97个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722万元,其中:违章拆借资金1000万元,挤占成本费用377万元,隐瞒截留收入352.9万元,漏交税金和防洪保安资金327.9 万元,私设“小金库"105.6万元,公款储蓄或私存20& 1万元,提高利率支付揽储费10.2万元,未经批准购买专控商品24.6万元,资产流失64万元,其他违纪251.7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银行开户管理,提高纳税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6条建议。
2000年,地区审计局抽调部分县(市)局审计骨干,按照“五统一”原则分批分组实施审计的方法,对全区13个县(市)城市信用社1998 - 199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709. 29万元,其中:挤占成本费用249.17万元,隐瞒截留收入205.72万元,私设“小金库”200万元,少提利息54.4万元。审计决定收缴59. 84万元,其余作调账处理。违纪事项主要是:(1)经营状况不佳,企业普遍亏损,股东权益受到侵蚀;(2)社员股金募集不规范,股金分红有违规操作现象;(3)资金拆借高风险,逾期贷款比重大,严重影响到城市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4)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长期存款利息支出,经营成果反映不真实;(5)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人为调节营业利润;(6)转移隐瞒收入,偷漏国家税费;(7)私设“小金库”,账外反映收支。为此,审计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存贷比例控制和风险管理规定,不断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大力催收逾期、呆滞贷款,努力降低风险比例,减少沉淀信贷资金4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