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审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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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2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审计管理
分类号: F239.2
页数: 29
摘要: 1982年前,吉安地区未设专职审计机构,只在行署、县(市)人民政府的财税部门设检查员或财政监察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原有的以财政监督为主,包括银行、税务、会计、统计等专业监督在内的经济监督体系已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全国建立审计监督制度。1983 年3月8日,国务院发岀《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宪法》规定抓紧审计机关的筹建工作。同年3月29日,成立省审计局。11月,成立吉安地区审计局。
关键词: 审计制度 审计管理

内容

1982年前,吉安地区未设专职审计机构,只在行署、县(市)人民政府的财税部门设检查员或财政监察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原有的以财政监督为主,包括银行、税务、会计、统计等专业监督在内的经济监督体系已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全国建立审计监督制度。1983 年3月8日,国务院发岀《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宪法》规定抓紧审计机关的筹建工作。同年3月29日,成立省审计局。11月,成立吉安地区审计局。1984年,全区各县(市)人民政府陆续成立审计局。至2000年底,全区审计系统干部职工定编251人,其中地区审计局定编38人,内设7个职能科(室)。各县(市)局均设有4个以上的职能股 (室)。
  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围绕党和国家的经济工作中心和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热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监督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审计监督领域不断拓展,审计类型从传统的财经法纪、财务收支审计演变为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等各种类别审计并举,并开展了大量的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审计的方式以就地审计和事后审计为主,兼采报送审计和事前、事中审计。审计周期由不定期审计逐步发展到定期审计,并有计划地安排对一些重点单位和国家建设项目进行经常性审计或轮审。有的审计机关根据规定和实际需要,有时将其审计范围内的事项授权或委托下级审计机关和其他审计组织进行审计,有时也采取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或其他经济监督部门联合方式进行审计。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系统、行业,审计机关常常以行业审计的形式在一个时期内组织众多的审计力量对该系统、行业中众多单位从上到下实施同步审计。为增强审计效果,在财政审计及部门重大项目审计中,还采取“易地交叉”和“上审下”的审计方式,即在上级审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对异地审计对象开展审计或由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审计。在审计活动中,地、县(市)审计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不但揭露和处理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违纪违规问题,而且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1983 ~ 2000年,全区审计机关共审计17562个(次)单位,查岀违纪金额117247万元,上缴财政 1529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928万元。各级审计机关还注意在大量微观审计活动中捕捉信息,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宏观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为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指导经济工作提供服务。1983 - 2000年,全区审计机关向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提岀综合报告和专题材料 3538篇,其中被批示或采纳的有1693篇,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在宏观控制和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国家审计的发展,地、县(市)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以及社会审计组织也陆续建立起来, 在全区逐步形成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部分组成的社会主义审计体系。
  第一节国家审计财政金融审计全区审计机关组建以来,特别是199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实施后,依法加强了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同时,对国有金融机构以及地方性合作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 1984 ~ 2000年,共审计财税金融保险部门和单位1008个(次),查出违纪金额24741.4万元。1996年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地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至2000年,共审计70个(次)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1139.7万元。
  财政税收审计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从1984年开始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和财政、税务部门的财务收支实行常规的、全面的审计监督。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财政税务部门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财政预算内、外收支合规合法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情况;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税收征管以及财政税务机关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等。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主要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进行审计;对财政税务机关经费收支的审计,原则上由同级审计机关进行。
  1985年,地区审计局对吉水县财政局的财政“赤字”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针对其“赤字”的真实性和财政收支的合规合法性进行了核实,并了解其产生“赤字”的原因。审计表明,财政收支决算不实,主要表现在应收未收、不合规退库、虚列支出、截留收入以及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支出等。
  1986 ~ 2000年,地区审计局对各县(市)人民政府的财政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共审计单位68个 (次),前10年每年的审计覆盖面为33%,后5年每年的审计覆盖面为50% , 15年共查出违纪金额 12145.7万元,其中:截留隐瞒收入1516.8万元,违规退库1281万元,虚列支出1458.7万元,偷漏税金 2163万元,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810.4万元,越权减免税收652.7万元,其他违纪4263. 1万元。根据 《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对违纪金额进行审计处理,其中应上交地区财政1057万元,应调账处理 5464.5万元,其他处理5723.2万元。
  吉安地区经济发展滞后,财政入不敷出,多数县(市)是“吃饭财政”,在财政资金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互相挪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区经济的发展。
  1986年地区审计局对泰和县1985年度的挖潜、革新、改造(简称挖革改)资金和财政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0. 8万元,主要是虚列支出、违规退库、基建资金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等。该县当年财政收入实现了超历史、超计划、超上年的好成绩,并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87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市1986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审计了 50多个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查出违纪金额251.9万元,主要问题是以拨作支、违规退库、应作未作收入、漏(欠)税金等,突出反映财政管理和监督不严:一是对单位决算审核不严,大部分企业存在虚列成本、拖欠税利现象;二是有的事业单位存在收入全留、支出全由财政拨款,财政经费包干,实际包而不干;三是财政支出以拨代报,不能真实反映财政年终结余,据核实10个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共有结余4. 8万元;四是预算拨款存在多股拨款,一股做账;五是动用总预备费、上年结余和调整预算均未履行规定手续。
  1988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峡江、万安、莲花三县198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三县财政均吃补贴,全年共吃补贴金额462万元,其中:峡江106万元,万安145万元,莲花211万元。三县人口数均在20 万左右,耕地面积相近(人均2亩),工农业总产值1.2亿元上下,财政收入500 ~700万元之间。审计发现,三县财政存在一些带普遍性问题,主要是农业税各项灾免款余额均没有按规定处理(未作收入缴库) 和历年遗留吊账资金较多。其次是账务处理错误资金47.9万元,其中应调账资金34.6万元,应抵作 1988年上交能源基金任务13.3万元。
  1989年,地区审计局对遂川、永新、永丰、安福四县1988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四县财政具有四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安福县财政,按参与分成收入的32.8%固定比例上解;二是遂川县财政,中央借款进基数后,由财政吃补贴转为按参与分成收入的4%固定比例上解;三是永丰县属于综合改革试点县,财政每年仍吃定额补助143万元;四是永新县属于老区特困县,财政每年吃定额补助200万元,是地区财政补贴最多的县之一。四县财政资金都较紧,日子过得较艰难。1988年度四县财政收支从总决算反映,三县收支平衡,一县(永新)赤字。但实际上均有不少遗留问题,由于当年财力有限而无力解决。 四县财政都是“吃饭财政”,按可用财力计算,1988年四县财政支出中用于个人部分支出均占较大比重, 其中永新占96.9% ,永丰占75.2%,遂川占75.1%,安福占70.5% ₒ 1990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宁冈、泰和、吉安、新干、井冈山四县一市的198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67.4万元,其中应上交地区财政15. 8万元,应作调账处理251.6万元。
  1991年,地区审计局对吉水、峡江、万安、莲花四县1990年度财政决算、税收征管等进行自地区审计机构组建以来的第二轮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行政、企业单位和乡财政。1990年度四县财政决算反映,除莲花县赤字外,其他三县均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事实上这三县的平衡也是一种强行平衡,如吉水、万安从预算外调入资金纳入预算内平衡。各县都还有许多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如:个人经费增支部分无法兑现,各项事业费欠账;公费医疗超支,企业政策性亏损无法弥补等问题,如把这些因素包括进去,财政决算将难以平衡,赤字县的赤字也不止决算表所反映的数字。四县财税工作人员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狠抓增收节支,税收方面强化了“征、管、查”一体化工作,财政方面注重了生产性投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安排了一定的“挖革改”(挖潜、革新、改造)资金、支农资金和老建资金支出,被列入赣中南开发、吉湖项目、蚕桑工程、鹅鸭工程开发的县也都是尽量挤出财力,较好地保证了其配套资金的落实。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67.8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9.5万元,调账处理58.3 万兀。
  1992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市、遂川、安福、永丰县1991年度财政决算和税收征管进行了就地审计, 并对60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级财政、税务所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县一市财政决算虽然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就可用财力而言,财政资金仍然吃紧,除吉安市财力略有结余外,其余三县实际上是一种强行平衡。如为了平衡预算,遂川县调入资金31.5万元,借上级财政资金25 万元,安福县借上级财政资金30万元,永丰县调入资金1 • 6万元;另外,许多遗留问题,如医药费、计生经费超支、房屋修缮费欠账、粮食企业亏损以及历年财政滚存赤字挂账等,都无法解决,成了以后年度财政的沉重负担。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15.9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84. 1万元,由县审计局审计有关单位时一并收缴的129.6万元,调账100. 1万元,其他处理202.1万元。
  1993年,地区审计局对新干、永新、泰和、吉安四县1992年度的财政决算和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四县财政都是“吃饭财政”,主要是因为企业经济效益差,税源枯竭。从审计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四县的县级国营企业大都是微利,亏损企业严重亏损,仅有的几个所谓利税大户,其利润在按规定缴纳55%所得税后,还要按25%缴纳“两金”,所剩的33.75%的专用基金本来就微乎其微, 有的企业还要承受种种摊派集资,后劲严重不足。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634.3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44.5万元,由县审计局组织收缴的60. 7万元,作调账或其他处理的529.1万元。
  1994年,地区审计局对吉水、峡江、万安三县和井冈山市1993年度财政决算和税收征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四县(市)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意识较为突出;四县(市)财政均较为困难,虽然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当年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但这是在采用从预算外调一块、结转压一块、支出挂一块的情况下平衡。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452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53万元,由县(市)审计局收缴的 66.4万元,作调账或其他处理的332. 6万元。
  1995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宁冈、安福、遂川、永丰四县和吉安市1994年度的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税收征管进行了审计,对重要问题和重点资金项目追溯到以前年度,同时还延伸审计了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67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115万元,由县(市)审计局组织收缴的250万元,调账或作其他处理的202万元。
  1996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新干、泰和、永新四县1995年度的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审计表明,由于加强和改善了财政工作,四县财政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其中永新县还消化了历年的赤字挂账。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 213.4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39. 3万元,调账123万元,其他处理51. 1万元。
  1997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市、井冈山市和遂川、万安、宁冈、吉水、峡江五县1996年度财政收支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些问题还进行了追溯或延伸审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把对下级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和国家税法情况及挖挤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特别注重有无违反税法规定乱开减免税政策口子,自行变通税法征管办法,自行设立预算外专项资金,违反规定提取税收分成及各项手续费,混淆入库预算级次以及将财政性资金转存储蓄所获取利息等问题。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790.5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28.9万元,由单位自行上缴的 99.6万元,其他处理的662万元。
  1998年,地区审计局对安福、永丰、新干、泰和、永新、吉安六县1996 - 1997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824. 2万元,其中应收缴地区财政62. 6万元,调账24& 1万元,其他处理513.5万元。违纪的主要方面是:隐瞒截留收入、漏交税费、违规退库、专款不专用、违规担保、公款储蓄、违反控购以及其他违纪。
  1999年,地区审计局先后对吉安市、井冈山市和吉水、峡江、遂川、万安、宁冈五县1997〜1998年度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为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各县(市)都狠抓财源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财政收支任务。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D财政收支结构不合理。(2)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收入增长没有相应增加可用财力。(3)部分预算收入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432.7万元,其中:隐瞒截留收入281. 1万元,违规退库40万元,漏交税金6. 6万元,专款不专用25万元,“三乱”收费20. 9万元,其他违纪59. 1万元。审计决定收缴地区财政65.1万元,调账187万元,其他处理180.6万元。
  2000年,地区审计局对新干、永丰、泰和、安福、吉安五县1998年度、1999年度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有些问题进行了追溯和延伸。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890. 9万元,主要是隐瞒截留收入302. 2万元,违反财政制度金额58& 7万元,如某县违规将国库资金555万元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取利息收入。审计决定应上缴地区财政49万元,其他处理841.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虚增财政收支现象较为普遍。其表现:一是财政列收列支或金库空转,虚增财政收支;资金不足垫付税款,虚增收入;预征税款,“寅吃卯粮”。二是财政周转金回收困难,陈年老账数额大,时间长,甚至连资金占用费都难以收取。
  1988 - 2000年,各县(市)审计机关每年都组织一定力量实施对乡镇财政的审计,其审计覆盖面从每年的10%增加到33%。12年间共审计480个(次)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006万元,主要是隐瞒截留收入、偷漏税收、违规退库、虚列支出、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挪用专项资金等。审计处理应收缴财政 206.4万元,调账586.7万元,其他处理2212.9万元。 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监督。1995年9月21 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对我省地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意见》,就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审计报告制度以及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地区审计局和各县(市)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操作方案。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探索审计路子,地区审计局举办了同级审计培训班。同年11月布置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财政、地税部门1995 年1 ~ 9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预审。
  1996年,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开始在全区全面实施。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地本级199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对象、内容主要有3个方面:(1)地区财政具体组织执行地本级预算、 预算批复、地本级预算收支、财政平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地税局实行新税制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减免、提退情况;(3)地本级其他37个单位及部分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审计表明:地本级199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地完成了行署下达的地本级收入任务,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存在问题:一是坐支、挪用、拖欠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较多;二是拖欠、漏交税费严重;三是违反控购现象比较突出;四是预算外资金未纳入专户储存,逃离财政监督;五是违纪提退集贸分成;六是财政信用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O 1997年,全区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开展了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564万元,其中:违规拨款61万元,虚列支出66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935万元,挪用各种资金83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46万元,预算外收支违纪248万元,其他预算内收支违规125万元。对查出的问题,审计进行了严肃处理。
  1998年的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813万元,其中:违规退库44万元,虚列支出43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61万元,违规动用国库资金400万元,挪用各种资金24万元,预算外收支违纪602万元,预算内其他违纪339万元。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恰当处理。
  1999年,全区审计机关对1998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继续实行“同级审”。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现严重的违纪情况。
  2000年,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分别对本级财政199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以及部分预算收支执行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在预算执行中有水分:一方面列收列支,金库轮番空转,另一方面“寅吃卯粮”,预收税款,给下年财政带来新的困难;二是国家专项资金、国债补助资金、国债转贷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途中滞留现象; 三是各项专项资金征收不力,漏征欠缴现象严重,防洪保安资金、解困资金、基建教育附加费征收严重不足,且存在挤占挪用现象。
  金融保险审计吉安地区金融保险审计始于1989年,审计内容以金融保险机构本身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逐步发展到诸如信贷计划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以及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信贷资产质量调查。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国家金融保险系统出现的违纪问题,各级审计机关都注意区别不同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
  1989〜2000年,共审计440个(次)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055.8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1185.1万元,调账2989.3万元,其他处理1881.4万元。主要问题是:隐瞒截留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虚列支出.,挪用信贷资金,偷漏税收,私设“小金库”,多列或多提费用,应作未作收入以及其他违纪等。
  1989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地区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进行了审计调查, 在审计调查1987年、1988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中,没有发现大的违纪问题。
  1992年,根据省审计厅的部署,全区审计机关对辖区内工行199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专项审计。 由于审计人员认真细致跟踪问效,既促进了银企两家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又使当地政府了解了资金投向、结构和使用效益,为其宏观决策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
  1994年,地区审计局又对全区工行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工行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不严,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建立相应的账簿核算,没有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员。通过审计引起了工行系统的高度重视。
  1995年地区审计局对全区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系统1994年度潜亏、减利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经过审计发现固定资产账不够真实,账外资金比较多。根据调查,全区人行系统账外资金达877.1 万元,其中地区行本级为456.8万元,潜亏情况也比较严重。如1994年地区人行系统账面反映盈利20.8 万元,经审计核实为亏损28. 8万元,主要是应提未提折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摊销,应提未提或少提费用基金,信贷资产质量不高,逾期呆滞贷款较多,长此下去将成为企业的包袱。同年地区审计局还对辖区内中国银行1993年度、1994年度消费基金增长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1993年9月份以前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1993年10月份以后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其中工人实行事业单位等级工资制。 1993年度实发工资总额92. 2万元,其中:在税前列支80. 6万元,占亏损总额44. 2% ;税后列支11.6万元,占亏损总额6.4%。1994年度实发工资总额196. 8万元,均在税前列支,占实现利润的946. 2% ;企业集团性消费支出41.6万元,其中购奥迪车38. 8万元,购空调2. 8万元。
  1996年,地区审计局组织县(市)审计人员对县(市)农业银行实行“易地交叉审”,并由地区审计局统一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91.4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193.1万元, 其他处理39&3万元。由于实行“易地交叉审”较好地避开了人情关和当地党政的干预,加大了审计执法力度,严肃了财经纪律;其次是相互交流了审计经验,锻炼了审计队伍,提高了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改进审计方法,探索了新的审计路子;四是有利于公正执法,促进廉政建设。审计结束后,地区审计局向省审计厅和行署写出了综合报告,年终得到了省审计厅的好评。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安福县农行 1994年、1995年2年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专项贷款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安福县农行对粮棉专项贷款项目的评估、申报、审批、贷款资金的投放、管理等方面基本上能按《中国农业银行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安福县2年的粮专贷款为1420万元,为该县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审计也发现违纪资金390万元。
  1998年,地区审计局分别对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13.1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50.1万元,作其他处理的363万元。审计查岀的违纪事项主要是漏交税金、应作未作收入、挤占成本费用、账外账、违规控购、违规理赔、公款储蓄等。同年地区审计局组织县(市)审计人员,对全区12 个县(市)(井冈山市除外)农村信用联社1996 ~ 199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易地交叉审”,并抽审了 97个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722万元,其中:违章拆借资金1000万元,挤占成本费用377万元,隐瞒截留收入352.9万元,漏交税金和防洪保安资金327.9 万元,私设“小金库"105.6万元,公款储蓄或私存20& 1万元,提高利率支付揽储费10.2万元,未经批准购买专控商品24.6万元,资产流失64万元,其他违纪251.7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银行开户管理,提高纳税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6条建议。
  2000年,地区审计局抽调部分县(市)局审计骨干,按照“五统一”原则分批分组实施审计的方法,对全区13个县(市)城市信用社1998 - 199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709. 29万元,其中:挤占成本费用249.17万元,隐瞒截留收入205.72万元,私设“小金库”200万元,少提利息54.4万元。审计决定收缴59. 84万元,其余作调账处理。违纪事项主要是:(1)经营状况不佳,企业普遍亏损,股东权益受到侵蚀;(2)社员股金募集不规范,股金分红有违规操作现象;(3)资金拆借高风险,逾期贷款比重大,严重影响到城市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4)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长期存款利息支出,经营成果反映不真实;(5)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人为调节营业利润;(6)转移隐瞒收入,偷漏国家税费;(7)私设“小金库”,账外反映收支。为此,审计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存贷比例控制和风险管理规定,不断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大力催收逾期、呆滞贷款,努力降低风险比例,减少沉淀信贷资金4条建议。 企业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审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检查企业有无截留应缴国家收入和偷税漏税问题;有无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有无挪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问题等。
  1985年开展对粮食行业的审计,查岀违纪金额285.12万元,收缴违纪金额82. 86万元。
  1986年开展对物资等行业的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33. 84万元,收缴违纪金额115. 50万元。
  1987年对地区医药公司、电力公司、五交化公司、水泥厂等7户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43. 86万元,收缴违纪金额30.26万元。
  1990年对经委、物资、粮食、商业、外贸等系统中的1 ~ 2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85万元,收缴违纪金额9. 38万元。
  1991年对地区工业供销公司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 2万元,收缴违纪金额0. 7万元;同年,对粮食系统部分单位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8. 82万元,收缴违纪金额4.16万元。
  1992年对商业、供销系统所属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金额52& 96万元,收缴违纪金额62.43万元。
  1993年对商业、外贸、供销及粮食系统所属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24. 99 万元,收缴违纪金额15.42万元。同年6月对地区电力公司1991 - 1993年5月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其目的是摸清公司的家底。其时,审计期限内,公司累计亏损520.1万元,除省电网拨补煤运加价缺口 400万元和新电新价弥补355.2万元,仍潜亏挂账1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成本高的火电比上年多发 20900千千瓦时,成本低的水电比上年少发16007千千瓦时,平均售电价低于综合售电成本。同年11 月,对吉安芒麻纺织厂1991年8月至1993年6月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查实,截止1993年6月该厂累计亏损1111.03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产量低、劳动生产率不高;消耗大、生产管理不严;售价偏低;内控制度不严,资金、物资管理松懈等。另外,还查出该厂会计核算失真,盈亏不实等问题。吉安行署以吉署发[1993]22号文批准实行停产整顿。
  1994年对商业、粮食所属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其中对吉安县等6个县(市)烟草公司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74.10万元,收缴违纪金额45.91万元。
  1995年8月,对井冈山棉纺织厂1994年度至1995年1 ~ 6月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该厂实现利润230万元,上交税金418万元,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共查岀违纪金额27. 34万元,收缴财政4. 72万元。同年10月,对地区水泥厂1994年度及1995年度1 ~ 9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1994年该厂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仍实现利润621. 20万元,税金419. 4万元;1995年 1〜9月由于大气候的影响,水泥行业滑向低谷,实现利润210万元,税金274.3万元。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多转成本和少转成本与违反控购商品等违纪金额10.23万元,收缴财政3. 35万元。同年对地区电力公司1994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了第二次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由于当年雨量充沛,水电多发,组织小水电自发,并采取外购上网、优化了电量核算等措施,扭亏为盈,实现利润220.29万元。但也发现,多计电价调节基金13.88万元,减少了利润;有关呆账损失应列入“其他应付款”,而公司将其挤入了“管理费用”,减少1994年利润17.10万元;还有漏提漏缴所得税、违反控购规定等违纪金额59. 70万元,收缴违纪金额7. 83万元。同年对地区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所属的三所学校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并对永丰县等6县(市)烟草公司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54.89万元,收缴违纪金额36.78万元。
  1996年,对地区电力公司199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公司克服了水电少发、火电多发、外购电费提价等因素造成的困难,实现利润308. 59万元。但也发现乱挤成本、偷漏税收等问题, 违纪金额50.71万元,收缴违纪金额18.92万元,其余通过调账处理。同年开展了第二轮烟草行业财务收支审计。
  1997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地区审计局对区内4户稽征所(吉安、永丰、泰和、安福稽征所)、4户公路养护段(泰和、万安、新干、井冈山公路段)以及地区交通局共9个单位1996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4户稽征所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收费,有效地减少了规费流失,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规费的征收任务;4户公路养护段,发扬了养路工人艰苦创业精神,全年共完成养护里程 707.13千米,各项大中修工程项目基本能按上级要求如期完成,保障了辖区内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但也发现一些问题:虚列工程支出,套取国家专项拨款,乱发各种补贴;专款不专用,挤占挪用现象严重;代办工商税收的手续费收入核算不规范等。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地区医药公司和新干、万安县医药公司以及泰和制药厂4家生产、流通企业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束以后,再次走访了地区医药公司,就全区医药系统及有代表性的县(市)医药公司经营情况作进一步的分析了解。 审计和了解的结果表明:全区医药生产、流通企业总的来说,能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政策法规,发挥了主渠道作用,维护医药生产和流通秩序,搞好药品的生产和供应。但也发现全区医药行业在生产和经营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医药市场秩序混乱,国有医药行业主渠道作用受到威胁;药品购销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现象普遍;药品购销活动中的现金回扣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利润计划与实际差距大,企业普遍存在虚盈实亏;盲目扩大生产规模,挪用生产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
  在以上各项财务收支审计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经济效益审计1987年根据省审计局关于“以经济效益审计为重点”的精神,全区审计机关从3月份开始到5月底止,开展了对地区水泥厂、泰和农药厂、安福造纸厂、吉水酒厂等30个企业1985 ~ 1986 年的经济效益情况的审计,主要是以查损失浪费为突破口,帮助企业找亏损的原因,挖掘增加经济效益的潜力,督促企业切实贯彻“双增双节”方针,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审计,共查出损失浪费 594.17万元,主要是:因商品、产品质量降等降价损失200.71万元;因物耗超定额损失104. 95万元;呆账造成损失49.17万元;上当受骗造成损失48.6万元;其他损失116.42万元等。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也一并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429.81万元,应上交财政72.58万元,已上交财政 12. 36万元。
  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988年,为了促进和帮助企业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总结承包经营的经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全区共组织39名审计人员,历时一个月,审计调查了 15户工业企业的承包经营情况。从审计调查的情况表明,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生产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7年与1986年相比,产值增长17.94%,利润增长24. 80%,固定资产增值50. 60%,生产发展基金结余增长 60.20%,这些都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后劲。但在审计调查中,也查出截留、隐瞒收入、乱挤成本等违纪金额48. 52万元。
  1989年根据省审计局统一部署,全区组织50余名审计干部,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了 15户盈亏大户实施了承包经营责任和经济利益分配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将承包上缴基数定死,经济效益越好,企业超收就能多留成或全留,从而进一步调动了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发展,经营机制明显改善。但在企业财务收支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盈亏不实。 15户企业中均程度不同地存在此现象,企业利润有的多报,有的少报,盈亏不实的总金额为155.28万元。二是效益不够理想。15户企业实现利润1284.64万元,比上年增长51.93%,增长的原因是产品提价,若剔除产品调价和原材料涨价因素外,比上年实现利润减少39.89万元,下降4.72%。三是违纪现象普遍。1988年度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275.29万元。四是有些企业存在着短期行为,新增固定资产比上年减少,承包人不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超期运转,带病工作等情况比较普遍。
  对审计查出的情况和问题,地区审计局向地区行署写了《关于工业企业承包经营期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报告》,地区行署以吉行发[1989 ] 34号文将报告批转到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要求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1990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合同兑现必须经过审计”的要求,地区审计局组织全局干部,并抽调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部分财会人员共40余人,对地直18户与地区财政签订承包合同的企业进行了承包兑现审计。在18户企业中有大部分企业全面完成了承包合同指标,充分反映了企业自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极大地调动了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进一步挖掘了企业潜力。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不少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共查出乱挤乱摊成本、 虚列支出、漏交能源基金、建筑税等违纪金额达249.55万元。审计决定,应上交财政17.1万元,调账处理161.3万元,其他处理71.15万元。
  1991年,全区审计机关选择了当地盈亏大户的36户重点企业,历时3个月,对第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情况进行了终结审计。经审计,第一轮承包经营的36户企业:生产增长,总产值完成承包任务的 102.4% ;效益增长,实现利润4489.6万元,完成承包任务的125.8% ;上缴利润1227.6万元,完成承包任务的117.3%,主要经济指标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企业之间合同任务完成不平衡:在36户企业中全面完成合同任务的只有7户,占19% ;完成利润任务的19户,占53% ;完成上缴利润任务的23户,占64%。盈亏不实:在36户企业中,有6户企业虚盈实亏,14户企业少报盈利。企业内部承包不规范,使企业遭受损失。存在短期行为:部分企业不重视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维修保养,机器往往带病工作;有的企业吃光用光思想严重,分配上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等等。违纪现象依然存在: 审计的36户企业中,仅1990年度查出违纪金额517. 8万元。审计决定,应上交财政16.1万元。
  资产负债损益审计1996年10月,根据省审计厅对全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审计的要求,地区局及时向全区转发了省厅制定的审计提纲,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实施办法。全区审计机关选择了井冈山卷烟厂、地区电力公司、江西电视机厂等在全区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国有企业经过连续几年的审计监督,财经纪律得到加强,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违纪违规现象有了明显减少,但在审计中也还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资产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内控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的“跑、冒、滴、漏”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企业固定资产的购入手续不全,计价不合规,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的企业收、发、存制度失控,白条抵库等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导致企业形成大量的账外资产;还有少数企业将资产无偿划归 “三产”经营,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2)债权债务不清,造成资金沉淀,资金使用效果差。如江西电视机厂债权债务长期未得到清理,已成为呆账的应收款项达115.4万元,应付款项91.2万元。(3)成本 (费用)项目未按规定分摊,成为企业利润的调节器。如地区电力公司将属于固定资产项目的43. 6万元一次性列入“生产费用”报销;江西电视机厂将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公司开办费和应摊未摊的低值易耗品等34. 3万元列入“递延资产”挂账;井冈山卷烟厂少提少摊银行借款利息362. 3万元。对上述问题审计依法进行了处理。
  1994 ~ 1996年,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企业一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冲击,经济效益下滑,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为了帮助企业总结经验,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1997 年地区审计局组成10个组共30余人,历时55天,对地直34户副县级以上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企业亏损较为严重。1994 - 1996年,34户地直企业亏损总额逐年增大:1994年亏损563. 14万元,1995年亏损2010.88万元,1996年亏损4488.07万元。34户企业中有22户亏损,亏损面占64. 7% ;盈利企业只有12户,利润总额719.93万元,仅有的3户盈利大户,实现税利也是原地徘徊。(2)企业资产质量低,负债重,潜亏大。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短缺,无力更新设备,导致设备老化,资产质量低。如地区电力公司系统,60年代投入的设备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逾龄设备价值超过350万元。为了少反映亏损,部分企业将成本、费用转入“递延资产”挂账,如井冈山棉纺织厂, 1994 - 1996年共挂账265& 5万元;不少企业将大量亏损转为潜亏挂账,仅外贸系统6个公司的潜亏就达1156.8万元。由此,企业参与周转的流动资产十分有限,靠负债经营,资产负债率超100%的有14 户,其中:地区纺织服装进出口公司负债率高达250. 8% ₒ (3)资金管理混乱。有的亏损企业为逃避银行监督,大量的公款私存或公款储蓄,如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公款私存218.5万元;吉安造船厂公款私存 47.12.万元。(4)领导班子的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地区农资总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办联营企业,共占压资金3421.35万元;地区金属材料公司,盲目投资期货,长期占用资金94. 2万元。这些投资不但没有为企业带来任何效益,相反投资的本金和垫付的利息也难以收回,成了企业沉重的包袱。 针对存在的问题,地区审计局对各被审计单位分别出具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作岀了适当处理。
  1999年,根据中共吉安地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考核前必须进行企业经营情况审计的要求,地区审计局抽调业务骨干22人,分成7个审计组,历时45天,对地直24户企业1997 ~ 1998年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各种配套措施未相应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经营效益仍然不理想。两年中,24户地直企业盈亏扎抵后的亏损总额居高不下。1998年24户企业中,亏损20户(天河和枫渡电厂属报账单位),亏损面占83. 3%,亏损额7780.1 万元;盈利企业2户,占8.3%,利润总额393. 02万元。无论亏损面,还是亏损额均不断增大,国有资产被快速蚕食,其中有9户企业的国有资产丧失已尽,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困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资产结构不合理,有效含量低,不良资产多,潜亏挂账金额大,24户企业中的潜亏挂账共24643.47万元,占全部资产总额的22.5%,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2)资产负债率急剧攀升,1988年比1996年平均上升了 31.35% ,至1998年底,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有9户,有的高达301 % ,如此高额负债严重超过了企业正常的支撑能力,合理利润不足以弥补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支出。(3)企业报表严重失真,会计资料可信度低。1998年末,24户企业中资产不实的有22户,虚拟资产(即报表反映数与审计人员认定数之间的差额)7967. 36万元,其中:20户企业虚列资产9104. 85万元;2户企业少反映资产1137.49万元。 损益不实的企业有21户,共隐匿亏损7605.68万元。针对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地区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合力支持企业改造,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量力而行,科学决策,强化投资论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清理债权债务,盘活企业资产,缓解资金紧张状况,努力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8条建议,并将存在的严重问题专题报告了地委、行署领导。
  2000年6月,根据省审计厅指定,地区审计局对4户重点企业进行审计:2000年5月,对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发现,1999年未分配利润548万元,清査反映亏损额为7673万元。另外,潜亏挂账总金额8185万元。2000年6月22日,对地区水泥厂的资产、 负债、损益进行就地审计。经审计发现该厂存在的问题是:售废铁款4.43万元没有纳入核算,以私人名义存入小金库;销货款330.51万元以私人名义,用活期存折存入银行。审计决定,收缴财政金额6.14万元。2000年6月28日,对井冈山棉纺织厂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发现:该厂虚增资产 4207.35万元;负债不实,不提或少提银行利息及税金,应调增负债21&99万元;损益不实,少反映亏损 642.31万元。审计决定,补交增值税、印花税、防洪保安资金等共计9. 75万元。同年,对国营江西红声器材厂1999年底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1999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该厂的报表包括嘉兴分厂与宏达电子有限公司,不包括深圳分厂。经审计查实,未分配利润为-1965万元。除此之外,还有潜亏2354万元。
  对于江西省国防工办所属的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营江西红声器材厂两个单位1999 年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清查的结果,及时上报了省厅。
  专项审计与审计调查 1988 ~ 2000年,全区审计机关开展的专项审计与审计调查活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各级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单位、个人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审计或调查;二是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计划安排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一些行业的专项资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开展审计;三是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中心,就当时经济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现象和问题开展专项审计或调查。这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保护了国家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了大量决策依据和信息,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宏观调控和监督中的作用。
  农资行业专项审计1988年根据省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全区组织60名审计人员对全区地、县(市)农资公司进行了就地审计。调查了 33个基层供销社,走访了村委会,也召开了农民座谈会。通过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109.5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11.9万元,已上交财政4.2万元;调账处理85.2万元,调账后可增加财税收入14.7万元,留给企业作专项资金70. 5万元;其他监督部门已检查处理10万元。1996 年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地区审计局和6个县(市)审计局的审计人员对地区和6个县(市)的农资公司 1995年、1996年两个年度化肥购销政策的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与此同时,也审计了农资系统财务收支情况。共查出违纪金额185.05万元,其中多转成本、乱列费用24.86万元;隐瞒收入 39.1万元;高价牟利15. 1万元;偷漏税收16. 54万元;其他89. 45万元。审计决定,应上缴财政54. 24 万元。在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上,6个县(市)的农资公司经审计没有发现大的问题,只有地区农资公司问题较突出,主要是非农资经营占用大量资金。该公司从1992年开始,以农资经营为名从银行贷款和高息筹资,用于开办“三产”和与农资经营无关的对外投资、联营等。至1995年底止,银行借款余额达 5536.9万元,用于开办“三产”投资占用3687.4万元,而且资金很难收回,包袱越背越重。对审计查出的情况,地区审计局以专题形式向行署作了汇报。
  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1989年,根据省审计局的布置,地区审计局组织了对吉水、永丰、新干、吉安、万安等五县1986 ~ 1988年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粮专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在审计粮专资金主管部门的同时,跟踪审计调查了 61个项目单位。从审计的情况看,在 1986 - 1988年中,由中央、省、县三级安排五县粮专资金1999. 06万元,其中中央拨799. 24万元,省拨 399.52万元,县配套资金800. 3万元。在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共查出违纪金额 25.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76万元,呆滞未用资金113.37万元。对查出的问题,审计都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1991年根据省局的部署,地区审计局又组织了对上述五个县1989〜1990两年度粮专资金情况的审计。这是1989年对粮专资金审计的延续。在这次审计中,审计的单位共50个,审计的金额 576万元,査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金额6.4万元,其中万安县植保站挪用1.7万元建宿舍和1.6 万元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等。对挪用的资金,各县审计局均作出了归还资金渠道的处理决定。
  外贸行业亏损审计调查1997年,对地、县(市)14个外贸经济合作局(公司)及其所属6个公司 1994 ~ 1996年亏损情况实施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情况表明,问题十分严重:一是亏损面广。1994年,除吉安市外贸局由于刚成立,尚未开展业务,地区进出口公司漆和县外贸公司分别盈利23.46万元和1万元外,其余单位均为亏损。1995年,全区所有外贸企业全部亏损,亏损面百分之百。二是亏损金额巨大。 全区3年累计亏损396& 29万元(审计调整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潜亏现象,至1996年末,全区外贸行业潜亏金额达1276万元。三是国有资产锐减,严重资不抵债。据统计,1996年全区外贸企业资产负债率达137.48% ;资产保值率为-112.46%。且大多数外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资产、负债和损益严重不实。如泰和县外贸公司,据报表反映,到1997年4月底,公司累计亏损62. 12万元,经审计确认,实际亏损达199.85万元。其他外贸企业也普遍存在同类情况。四是经营业务萎缩,销售收入大幅度下降。有些县(市)外贸公司基本没有经营。新干县外贸公司1996年全年仅有8020元的店面出租收入;吉水县外贸公司自1993年以来业务逐渐萎缩,1994年销售收入为零。五是内部管理较乱,财经纪律松弛。至审计调查日止,全区外贸公司累计挤占流动资金427. 75万元用于兴建职工宿舍和购小轿车等。针对这些问题审计均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粮食财务挂账清理1998年,按照中央八部委和省八厅委的统一布置,由地区审计局牵头,抽调地、 县审计、财政、农行、农发行、粮食等部门132人于6月8日开始,对全区县(市)粮食财务挂账进行了清查审计,历时一个半月,于7月底结束。这次审计,共清查了粮食政策性企业259户,查阅了大量的报表、 账册、凭证和其他资料,填制表格1619份。最后,确定全区纳入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贴息范围的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金额为40049万元,不予贴息的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金额为19495万元。
  其他专项审计在专项审计中,还对“城镇建设增容费”、“部分企业消费基金”、“3个供销社棉花经营单位”、“夏粮收购资金落实情况”等20多个专题进行了审计,及时上报了审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自1984年开始,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其本级的科教文卫体、公检法、司法、广播电视、民政、工商系统和政府综合部门及党群团体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资金重点为行政经费、事业费、专项经费、预算外资金收支等。1984 ~ 2000年,全区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7147个(次)) 查出违纪金额34076.49万元。主要违纪分类为:截留国家各项收入3779.43万元,乱挤乱摊费用946.44 万元,化预算内为预算外资金258.4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3770万元,偷漏税费789.4万元,乱开减收增支口子55. 6万元,骗取财政拨款和补贴6. 5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697. 7万元,虚列支出 442万元,乱发钱物和请客送礼69万元,违反控购商品规定105万元,贪污18万元,私设“小金库”1162 万元,其他违纪7463.02万元。已作处理违纪金额共计28721.27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4829.27 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127万元,应追回专项资金10532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2355万元,调账处理141万元,作其他处理737万元。已上交财政金额4376.27万元(含罚款金额14& 87万元)。
  1985 - 1992年,全区大力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定期审计。审计方法以报送审计为主,同时, 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单位实施就地审计,对一些重要部门和行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业(或系统)审计。 1993年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逐步转为经常性的就地审计为主,并继续开展行业(或系统) 审计。此外,还围绕党委和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针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了大量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定期审计1985年,按照省审计局的统一布置,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主要是认真学习和推行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定期报送审计的经验。全区对部分一级行政单位采取了定期报送审计的试点,建立了月、双月、季、半年、年审等不同周期的定期报送审计制度o 1986年,省审计局要求尽快扩大定期审计覆盖面,并普遍推行宜春地区审计局定期审计的“三项制度、五项标准”,此外还推行了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续审制度。有少数县取得财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部分一级单位行政经费试行“先审计后拨款制度”。全区定期审计覆盖面为40% ₒ 1987年,全区定期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普及中抓重点, 一方面注意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同时增加对二级、三级单位的定期审计面。审计周期以半年审和年审为主。1988年,全区定期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把定期审计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年终计分考核评比,使定期审计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和发展,审计覆盖面达92%。安福县的审计覆盖面已达100% ₒ在1989年1月,全省组织对11个地、市和22个县(市、区)审计局对1988年的定期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质量考核,安福县审计局被评为全省四个定期审计工作优胜单位之一。此后,全区不断努力探索定期审计工作的新路子,各级审计机关及时将审计内容从财务收支转移到资金使用效果方面,重点抓住预算外资金多、事业费多、专项资金多的单位,对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实行上下结合的 “系统审”。对全区民政、教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预算内外收支进行了全面审计,还重点延伸到一些基层单位。并对全区养老保险、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公检法司等系统和广播电视、农林水、土地管理等部门预算内外的“一条龙”审计。全区审计覆盖面基本达到了 100% ₒ 1990年的定期审计工作确实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经过几年的定期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能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1987 ~ 1992年,全区定期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共2692个(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009. 6万元,已作审计处理金额704. 6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288.7万元(含罚款5. 24万元),应增加预算外资金 25.2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14.7万元,应追回挤占挪用资金376万元。主要违纪违规事项:漏交税费213.7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67万元,乱发钱物43万兀,化预算内为预算外资金68. 2万元,私设 “小金库”13.6万元,违反控购规定13万元,截留财政收入338. 7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资金42 万元,公款私存8万元并贪污存款利息0.26万元。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根据财经法规分别作了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处理结果向省审计局作了专题报告。
  经常性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1993年以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工作逐步转入以经常性就地审计为主。1993年,全区对181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36个)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为计划数75个的2.4倍。审计总金额2. 37亿元,查出违纪金额646万元。违纪事项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67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弥补单位行政经费不足),截留应缴财政收入139万元(主要是欠交、漏交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虚列转移资金3万元,发钱发物和用公款请客送礼11万元,违反控购规定42万元,其他方面的违纪金额284万元。针对查出的违纪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作了严肃处理。已作处理的违纪金额402. 5万元,其中:收缴应上缴财政215万元,减少财政拨款 16万元,应归还专项资金167万元,罚款2. 8万元,其他处理1.7万元。
  科技经费审计根据省审计局布置,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于1989年8月和2000年5月两次对其本级的1988年和1989年1季度及1999年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相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两次共审计30 个(次)主管部门、10个科研单位、160个科研项目。审计总金额1076. 07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全区科研经费的使用效果较为明显,其中主要是一些投资小、见效快的“星火计划”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扶持了一批中小型企业。如吉安县扶持固江酒厂“固子酒”开发项目的成功,使该厂1988年税利比1987年增氏近10万元,增长幅度121%。安福县开发的“火腿新工艺”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1987年亏损11.76万元」988年扭亏为盈17.63万元;二是促进了农村农、林、牧业的发展。如吉水县1987年在丁江乡铅坊村推广“双杂优”项目试验,使该村1988年增产粮食40余万斤,单季亩产由过去的500至 600斤提高到1200斤,户平均增产3000斤。三是加速了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如1987年、1988两年, 吉太盆地荒山草坡的开发,井冈山自然资源综合开发以及遂川汤湖地热、峡江的花岗岩的开发和加工, 万安的稀土等资源开发也都得到了科技扶持,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科技经费在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3.76万元。具体表现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2.85万元(用于弥补行政经费20. 82万元、基建16. 26万元、购小车10. 38万元、其他5. 39万元),请客送礼2. 73万兀、借出和改变用途用于非科研项目24.31万元,公款私存0.67万元,虚列支出15万元,其他68.2万元"审计已作出处理的金额为:经指明纠正的92万元,罚款4万元。
  教育经费审计1986〜1999年,全区教育经费列入重点审计;对各级教育一级预算单位纳入了定期审计,进行连续性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对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和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抽审,充分发挥了面、点、线相结合的审计监督作用。从全区五次教育经费审计汇报和报告的综合统计(不含定期审计), 共审计877个(次)单位,其中:主管部门114个(次),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和事业单位76个,乡办教育单位42个,1所高校,4所中专,560所中小学,1个高校校办工厂,同时对79个教育事业单位的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总金额28427.98万元。审计中,共查岀违纪金额1172.57万元。 主要表现: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专项经费275. 3万元(主要用于基建138万元和购车7.09万元及用于行政开支18.12万元),不按规定乱收费465.52万元,滥发奖金和实物61.08万元,私设“小金库”64.04万元,虚列支出7.95万元,划预算内为预算外10.58万元,漏交税费26.76万元,隐瞒截留资金19. 37万元,应缴未缴财政49.49万元,贪污公款0.53万元,其他191.95万元。已作审计处理的金额共计243.25 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39.71万元,罚款13.6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5万元,抵扣财政拨款2. 38万元, 调账增加收入44. 35万元,增加预算内资金27.83万元,其他处理100. 32万元。地区审计局将全区教育经费审计情况向地区行署作了专题报告,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行署以吉行办发[1990] 54号文转发给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并要求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加以整改。
  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根据赣审办行发[1997] 15号文件精神,地区审计局于1997年5〜6月对地区人民医院、井冈山医专附属医院、地区吉州医院1996年度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家医院的财务管理状况及内控制度较好,业务收入比较真实。药品购进报批、管理、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药品回扣都是实行票面让利,三家医院当年让利125.41万元,并按规定列了“专用基金”。西药、中成药综合加价率比较合理,但中草药综合加价率偏高,如某某医院1996年中草药加价率达52%。 还有提高收费标准现象,如抽审某某医院门诊住院一天的医疗处方,则多收药费122. 36元。其次某某医院的业务医疗服务收入只按其总额的30%列入其收入账。另外,还存在扩大费用支出范围,三家医院1996年在费用中支出各种奖金54.6万元。
  亚运会基金奖券和捐款捐物审计遵照省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全区地、县(市)审计局于1991年3 月对其本级体委和有关单位发行销售第十一届亚运会基金奖券和捐款捐物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全区共发行亚运基金奖券14组,每组3.6万元,共计50.4万元,经审计其中有两组由吉安体育馆直接向亚运会省分会领取,并由该馆承包人发行销售,已将应上交奖券额3.31万元上交省分会,其余收支款项均无证据和账目,无法审计清楚。还有12组由地区体委委托15个单位代为发行。奖券总额43.2万元,兑现中奖者奖金额16. 52万元,应上交省分会26. 68万元,扣除代发销售手续费8.43万元外,实际上交16. 84 万元,欠交(含应兑未兑的中奖额)1.41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亚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券不向社会公开发售,因此上交奖券款动用捐款1 • 77万元支付,县体委将这组奖券全部拆开将第一次中奖的1.47 万元的纸片号剪下来,扣除中奖额和发行手续费。没有发行销售的奖券3. 6万张(每张票面值1元)中有1.5万张被烧毁;审计时清点,仓库里还存有2. 1万张。其次有些支出不合规,如某县用手续费发给本单位职工劳务费0.7万元,已作了收缴财政处理。另外,全区共收到群众捐款13.65万元,上交亚运会和中国体育代表团7. 85万元,留用5. 8万元。
  计划生育经费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全区地、县(市)审计机关于1995年、1997年两次对其本级的计划生育部门1994 ~ 1996年三年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计划外生育费进行了审计。共审计计生主管部门28个(次),跟踪审计调查下属计生服务中心(站)和药具站56个、乡(镇)计生办101个、村委会116个、农户115户。共审计总金额3923.06万元。1995年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8万元,其中: 挤占挪用事业费28.41万元(大部分用于基建),用非正式收据收费37.74万元,私设“小金库”5.99万元,滥发钱物2.21万元,扩大开支范围6. 61万元,违规收费0.57万元,其他6. 47万元。对上述违纪已作处理金额45.58万元,其中:归还原资金渠道12.31万元,没收上缴财政3.66万元,罚款0.52万元,调整账户28.29万元,其他0.8万元。1997年审计反映挤占挪用计划生育费现象仍然存在,如某某县抽查 5个乡(镇)计生办,挤占挪用等违纪金额57.6万元,占计生经费收入的27.6%,某某县抽查的5个乡镇都存在挤占挪用行为,某乡镇甚至用计划生育费垫付乡财政双过半任务和乡企办作周转,某某县抽查6 个乡镇,挤占挪用计划生育费少的占计划生育费20%,多的达50%。另外,还存在违反规定提高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如有的乡镇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和“流动人口计生证”时,将本应只收2元的工本费提高到20 -50元。1998年下半年,根据审计署审行发字[1998 ]2号文件要求,全区对地区、县(市)两级计生部门就1997年计划生育经费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审计机关作出的应收缴违纪款项全部按时上缴了地、县(市)财政;应收回被挤占挪用的资金部分已收回,并作了清收期限承诺;该调整的账户进行了调整。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计划外生育收费的“乡收县管,财政监督”措施,并将其纳入财政专户。
  “两金一费”审计“两金一费”是指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城镇青年就业补助费。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布置,全区地、县(市)审计机关1992〜2000年共分7次对其本级的社保局、 劳动就业局1990 - 1999年度的“两金一费”进行了全面审计,其中1992年、1996年两次由地区审计局从各县(市)局抽调了业务骨干60余人组成28个审计小组进行县(市)局之间的交叉审计。共审计主管部门188个(次),追踪审计调查单位235个。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286万元。具体违纪事项: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1067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基建投资934万元,购车21.7万元),虚列支出43万元,抵押贷款担保176万元。对上述违纪违规款项,审计机关按照上级统一处理口径和政府法规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挤占挪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1067万元和抵押贷款176万元作出了限期归还原资金渠道的处理。
  公、检、法机关经费专项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地区审计局于1996年11 ~ 12月和1999 年5 ~6月,两次从各县(市)审计局共抽调175人组成56个审计组,分赴全区13个县(市)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1995年1月至1996年1 ~10月和1997 - 1998年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全面审计。共审计39个单位,并抽审了部分基层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对一些问题还进行了必要的上伸下延。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761.25万元。其中:公安机关772. 36万元,检察机关341.99万元,法院646.9万元。具体违纪事项:应缴未缴罚没收入633.56万元,违规收费280. 22万元,漏交税费149.1万元,私设“小金库” 39. 89万元,挪用赃款26. 24万元,预算外收入未纳入专户储存315. 25万元,隐瞒规费和其他收入92.6 万元,公款私存8.5万元,滥发钱物22万元,违反控购商品规定11.7万元,其他违纪违规金额182.19万元。对存在的问题,审计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收缴财政100多万元。
  行政性收费和规费、罚没款物专项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1992〜1995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其本级的部分行政单位和公、检、法、司等部门1991〜1994年度的行政性收费、办案收费、规费收入、罚没款物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共审计了 263个(次)单位和444个收费项目。同时,抽审了部分职能科、所、室和基层单位,并延伸审计了其所属企业及公司。共查出违纪金额428.01万元(其中:公安部门 119.04万元,检察部门50.64万元,法院部门37.33万元,司法部门53. 95万元,部分行政单位167.05万元)。具体违纪事项: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计60. 68万元,隐瞒、截留收入128.41万元,挤占挪用 80. 5万元,私设“小金库” 19.39万元,滥发钱物2.2万元,请客送礼3万元,违反控购商品规定21.99万元,漏交税金68.02万元,其他43. 82万元。已作审计处理金额82.02万元,其中:追回挤占挪用资金0.1 万元,应补交财政66. 82万元,减少财政拨款、补贴7. 62万元,罚款2.22万元,作其他处理的5. 26万元。
  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的布置,1999年5〜6月,全区13个县(市)审计机关分别对本级民政局1998年度中国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情况进行了审计。省分配全区福利彩票专项募集额度1000万元。到审计时止,各县(市)领取彩票数710万元,实际销售数490.4万元,完成任务数较好的是永丰、遂川、永新、宁冈四县,泰和、安福两县尚未开展赈灾福利彩票销售活动。全区分配应上交赈灾募集资金300万元,各县(市)已上交赈灾210. 10万元,尚欠89. 9万元。吉安市、井冈山市、泰和、安福四县(市)的40万元是用其他资金顶抵上交,峡江县的12万元由县财政补贴上交。所差欠的 89.9万元,由地区民政局暂用民政周转金垫付上交。
  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专项审计根据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和吉地审通[1999] 1号的工作安排,地区审计局于1999年1月对吉安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1998年度的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有奖募捐形式筹集的资金,财务单独核算,按结算彩票面值的 17%收取成本费及社会福利基金,其中:14%上交省募委办,2%为地本级发行费用,1 %进入地本级社会福利基金。1998年共向省募委办调入福利彩票面值1810万元,已调出给各县1510万元,与省募委办已结算1360万元,实际已上交省成本费190.4万元,收到各县(市)成本费及社会福利基金189. 12万元, 其中:发行费21.07万元,成本费160.95万元,社会福利基金7. 10万元。账面反映发行费支出7.95万元,累计社会福利基金结余81.93万元。地区审计局如实将审计情况上报了省厅。
  救灾款物审计调查1991〜1998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共分四次对其本级的1990〜1991年,1993 - 1994年以及1998年等五个年度的救灾款物的筹集、投放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审计58个(次)主管部门。同时,对各级重点接受救灾款的管理部门进行了审计调查,还延伸审计了部分被救济的对象。其中:1991年的审计涉及面最广,共涉及44个乡(镇)、137个村委、427户救灾对象和517个村级互助储金会。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全区救灾款物共筹集资金5042.31 万元。其中:国家拨款2902.6万元,社会捐助562.4万元,捐物折价1020.23万元。共投放使用4920.17 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救灾资金多种形式的投放,帮助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抗灾度荒、重建家园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救灾款物的管理部门在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和捐赠的款物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能严格按发放程序和手续,采用民政拨款、财政监督、民政所或信用社发放的方式,在手续上全区实行统一的“三联单”,按照个人申请,村委审查,乡民政所批准,县民政局报账的方法发放。同时,地、县(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对民政经费的联审互查,地、县(市)审计局还连续多年进行定期审计,有力地促进了救灾款物的正确使用,基本上保证了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共查出违纪金额26.83万元,其中:挤占挪用23.76万元,虚报冒领0.05万元,乱收费0.02万元,截留资金3万元。对违纪金额全部作了审计处理,追回现款0.07万元,责成立即归还原资金渠道26.76万元。地区审计局及时向地区行署上报了专题报告,行署以吉署发[1991]36号文批转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审计调查遵照省审计局和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于1988 年9〜12月和1991年4 ~ 7月,对其本级1986 - 1990年四个年度的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364所中小学和重点抽审429所中学。全区四年共筹集资金4176.22 万元,已安排用于危房改造项目3195.77万元,安排新建校舍980. 45万元,改造危房面积12.13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22.42万平方米,维修面积10.54万平方米。在审计调查的364所中小学校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有不少学校危房面积仍然较大。如某某县的一乡、一镇危房面积占校舍的34. 5% (其中一级危房73%);某某县某小学危房达50%,只好采用“半日制”授课。又如某市小学所在祠堂向外倾斜,学生被吓得退学。造成改造后危房面积仍然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资金短缺,国家投资仅占改造危房所需资金的27. 8% ₒ二是项目工程质量差。中小学大部分地处乡村,改造工程多由一些村基建队承包,由于设计、技术、施工不过关,加之偷工减料,致使工程质量差,新建校舍用不到几年就变危房。如某某县某某中学1987〜1988年新建教学大楼1110平方米,由于承包方不顾质量,工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走廊地面就已破烂,门窗、楼面、楼梯等达不到设计要求。又如某某市某某乡某某小学,1987年新建校舍 280平方米,1988年6月验收,使用不到三个月,墙开地裂,新房变危房。重点抽审的429所中学的危房改造,共投资1233.69万元,改造项目402项。在这些学校中共消灭危房学校379所,危房面积从1989 年4.19万平方米下降到1990年的1.85万平方米(其中一类危房、二类危房、三类危房分别为0.98, 0.81,0.06平方米),下降55. 8% ₒ在重点抽审的429所中学中,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 41万元,其中: 呆滞未用资金1.14万元,挤占挪用2.19万元,损失浪费1万元,其他0. 08万元。地区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分别向地委、行署、省审计厅作了专题报告。
  军转经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局赣审综字[1991]02号和赣审行字[1991] 1号文件精神,地、县 (市)审计局于1991年4月对其本级军转机构1989〜1990年度的军转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军转事业费、培训费、建房补助费以及其他经费等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表明,全区军转经费、培训费、 建房补助费三项合计81.9万元,使用基本合规,没有发现违纪现象。
  部分行政单位兴办公司审计调查1994年5〜7月,全区地、县(市)审计局对其本级部分党政机关、公安、工商等部门(单位)1992 - 1993年开办公司及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公司15个,其中流通性公司9个,生产服务公司6个(其中未与原机关脱钩的公司8个),公司共有员工 216人,原机关编制未脱钩的24人,在机关列支工资福利总额1.39万元,注册资金647.1万元,已到位资金401. 3万元(其中固定资金227.56万元,流动资金173. 74万元)。其资金来源是:主管部门行政事业费拨款1万元,主管部门专项资金拨款143万元,公司自筹65. 9万元,银行贷款67万元,主管部门无偿划拨固定资产等124.4万元。1993年公司的营业收入1159.77万元(15个公司中,未开展经营的公司 2个),应交税费72.7万元(已交税费15. 84万元,欠交56. 86万元),利润总额187. 92万元,企业留利 65.04万元。亏损公司1个,亏损0.6万元。查出违纪违规总额80. 46万元。具体违纪事项:偷漏税费 9.77万元,挤占成本费用30. 7万元,为机关发放奖金福利费14.01万元,上交机关管理费17. 45万元, 其他& 53万元。审计已作收缴财政处理6.79万元和其他处理73. 67万元,并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分别作出了纠正决定。
  部分行政单位会议费审计调查按照省审计局赣审行字[1992] 14号文件通知要求,地区审计局于 1992年第三季度对地区司法局、民政局、农机局、工商局、土管局、吉安检察分院6个单位1991年的会议费开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6个单位1991年共召开大小会议76次(都经有关领导批准)。会议最多的单位33次,最少的6次,一般都在8次以上。从会议费开支情况看:最多的单位支出3.62万元,最少的单位0.79万元。6个单位会议费开支共计8. 8万元,平均每次1158元,占经费支出总额的5.1%。会议费支出比例比上年上升了 20.9%,会议次数却比上年减少了 5%。会议费开支渠道是在行政经费、事业费和预算外收入中列支。大部分单位的会议费是按照节约原则办事,预算包干,尽量压缩会议时间, 使会议开支有效地减了下来。如地区民政局、农机局、吉安检察分院1991年比1990年会议分别减少了 27% ,75%和30. 8%,会议费开支分别减少2. 9% ,2. 7%和38%。但也有三个单位,1991年会议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26.8% ,197.6% ,45%。个别单位借会议之机,将收取的会议费、住宿费用于发钱发物, 接待上下级单位来人。有的单位还将业务往来的接待费也挤入会议费中列支。有的还存在请客送礼、 滥发纪念品和购置生活用品等违纪行为。还有的为办好会议伙食,则采取“变通”办法,即1天会议填制 3天、5天伙食补助。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审计局已依照财经法规,作出了适当处理。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局赣审行字[1993]3号通知要求,全区地、县 (市)审计机关于1993年3〜5月共对140个行政单位截至1992年底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在此之前,组织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认真自查,为审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审计调查的 140个行政单位中,已建固定资产账进行核算的有86个,未建账的有54个(其中账实不符的48个)。截至1992年底,固定资产账面数为3554万元,自查登记数为4958万元,经审计进一步核实应调整为4531 万元。共查出违纪金额1475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账实不符计1258万元。经审计核实需调增固定资产1118万元,需核减固定资产140万元,购进固定资产无计划或超计划61.6万元,漏交基建税费2.1 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计82. 3万元,违反控购规定购置资产39. 3万元,调拨、报废固定资产手续不合规。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按规定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理:责成调整账务处理1258万元,补交税费9.7万元,罚款6.2万元,并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议。
  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吉安地区是农业大区,国家财政每年安排的农林水专项资金量大、面广。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区和各县(市)审计局1984年开始实施对农林水专项资金的审计。其主要项目有:农业资金,赣中南农业开发资金,老区建设和扶贫资金,林业、农垦、水利资金,防汛、岁修经费等审计。还重点对一些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项目有:减轻农民负担、乡镇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 部分国营农垦企业包干结余和经营及经济状况等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截留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业资金审计1989〜2000年,全区共审计农业资金单位519个,查出违纪金额3721万元,主要违纪分类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174万元,虚列支出67万元,乱发钱物5万元,其他464万元。审计后已作处理的违纪金额共计2180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284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6万元,应追回专项资金708万元,指明要求纠正的金额1182万元。已上交财政金额282万元(含罚款金额1.83万元)ₒ 1995年4〜6月,吉安市、安福等九县(市)和地区审计局分别对本级1993 ~ 1994两年的农业投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53448.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20. 25万元。审计表明, 农业资金的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农业投入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挤占挪用农业资金达411.09万元,占违纪总额的97.8%。其表现为:用于弥补行政经费 119.9万元,用于管理部门建房、购车103.48万元,外借资金30万元,用于其他方面157.71万元。另夕卜,还存在改变项目资金投向问题。如某某县将计划投入200万元资金用于建种子公司办公大楼和某某镇的防汛设施及部分水利工程。审计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吉安地区是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点区,从1991年1月经国家开发办批准立项到1998年,全区共实施了四期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涉及12个县(市)40多个项目实施单位,共计划投资315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计划投入10818.6万元,省地县配套资金 3326. 8万元,自筹资金7293万元,贷款投入10140. 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共计30263. 68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95.83%。四期开发项目,每期都经过审计,审计的重点是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从资金来源渠道看,中央投入的资金全部到位,其余渠道的配套资金都程度不同地留有缺口,特别是县乡级及自筹渠道每期缺口都较大。在资金的使用方面,项目单位基本能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财经法规, 并且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实施计划和《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金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使用项目基金,项目实施进度也基本正常。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的竣工,对全区农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改造中低产田86. 6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74. 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1. 5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123.64万亩;新建、续建水库13座;开垦宜农荒地0.36万亩;改良土壤面积52.01万亩;造林6. 65万亩;种植板栗500亩。这些工程实施,效益很显著:每年可增产粮食22311万斤;油料 804.8万斤;柑橘55万斤。粮、油、糖、肉、水果等五项的产值增加69381.5万元。但是经审计也发现一些违纪现象,主要是:(D±级主管部门调用项目资金8万元(2)挪用项目资金175.05万元,有的用于买汽车或与项目无关的设备,个别用于搞本单位的基建等。(3)挤占项目资金62. 99万元,用于人头经费开支。上述这些违纪行为,经过审计均用书面提出了意见,并责成改正。除此以外,违规现象也不少, 主要问题是:财务核算方面手续不健全:有的单位“以拨代支”;有不少单位白条收支;有的单位没有以工程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个别单位的工程竣工以后,既没有验收,也没有决算。1992年8月,地区行署办公室以吉署办发[1992]28号文转发《我区赣中南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报告》给吉安、吉水、峡江、新干、泰和、 万安县政府和行署有关部门,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要求各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
  老建扶贫资金审计老建扶贫资金有: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国家扶贫贴息贷款,以工代赈资金、支持老、少、边、穷地区贷款等(以下简称扶贫资金)。全区有12个贫困县(市),其中:永新、遂川、宁冈三县为国定贫困县。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效果,1987 - 1999年,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 5次专项审计。共审计174个(次)单位,1649个项目。各渠道投入资金 32761.58万元,审计总金额23761.58万元,占投入资金的72.53%。审计表明: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较好,尤其是三个国定贫困县的扶贫解困脱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发展了一批特色支柱产业。扶贫资金在全区的投放、使用虽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问题还是存在。经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533.74万元。具体是:挤占挪用资金234.94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经费167.35万元,用于建房购车46.33万元,借出资金17. 3万元),改变项目投资 242.02万元,贪污0.1559万元,虚列支出15万元,多提银行利息和利息不入账32.57万元,其他违纪 9.0541万元。另外,还存在项目配套资金不足,影响项目进度和效益。还有部分项目立项不准,经济效益差,关停企业多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绝大多数未经专业培训,业务素质较差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提出了相应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林业行业审计1984年4 ~ 8月,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局、省财政厅的部署和行署领导的指示, 会同地区财政局和当地开户银行,抽调业务骨干16人,组成6个试审组,分别对地区林业局及其直属木材公司、林运公司、木材公司供销站、贮木场、木竹检查总站等单位198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按照审计程序(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审计结束后,分别写出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结论,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写出了 4个专题材料。经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73.2万元。其中,截留应交利润50.49万元,不按规定处理材料降价损失冲减利润19.56万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42.52万元, 多报清产核资损失、多冲国拨流动资金37.85万元,应交未交罚没收入13. 85万元,应交未交税金& 93 万元。对上述违纪款项已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作出了如下处理:作收缴财政处理134. 87万元,倒回增加国拨流动资金37. 85万元,其他处理0.48万元。同时,提出了五点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审计情况分别向省审计局和行署作了专题报告。
  林业“一金三费”审计1997年6 ~ 8月,全区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分别对地、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和重点木材产销单位(不含遂川县,该县由省厅直接审计)1995 - 1996两年的林业育林基金、维简费、护林防火费和林业保护建设费(以下简称“一金三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895.97万元。主要表现:挤占挪用资金1661.08万元,占违纪金额的87. 6% ₒ主要是挪作行政事业支出和建办公楼、宿舍以及购小车。另外,还存在截留、漏交和欠交“一金三费”现象。对上述问题作出了适当处理。
  地属农垦三场损益审计1999年3月,地区审计局对金坪农场和东固山、横龙垦殖场及所属49个单位,1996 - 1998年的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东固山、横龙两场只审了 1997年、1998年两个年度)。上述单位原账面亏损1028.66万元,经过审计,调整后亏损为584.57万元(金坪287. 33万元、东固197.94 万元、横龙99. 3万元),与账面相比减亏444.09万元。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截至1998年底,金坪农场历史包袱亏损538.28万元(含1996年前借款利息137万元,潜亏挂账127. 28万元);二是递延资产应摊未摊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两项金额达366.78万元(金坪55.09万元、东固311.69万元);三是少提应付银行利息205.19万元(金坪33. 7万元、东固171. 49万元);四是应收账款潜亏131.72万元 (金坪9.63万元、东固122.09万元);五是存货和固定资产潜亏172万元(金坪57.72万元、东固114. 28 万元);六是少提固定资产折旧131.13万元。针对上述问题,作出了相应处理。
  防汛、岁修经费及农业事业费审计1990年6〜8月,全区各县(市)和地区审计局对1988 - 1989 两年的防汛、岁修经费及农业事业费进行了全面审计。共审计290个(次)单位[主管部门89个(次)]。 审计总金额2203万元(防汛经费140万元、岁修经费323万元、农业事业费1305万元、追踪项目资金 435万元)。从审计情况看,资金的使用效果较好,增强了防洪抗旱的能力,奠定了农业旱涝保收的基础。 但是,在资金使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73万元,其中:挤占挪用金额153万元,占违纪金额88. 6% (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59.1万元,基建39. 4万元,专项经费相互挤占29. 9万元,购车5.2万元和购照相机、彩电4. 3万元),请客送礼3.1万元,转某招待所作营业收入6万元,其他方面 10.9万元。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作出了适当处理。
  水利资金审计1992年5〜6月和1998年7〜8月,全区地、县(市)两级审计机关两次对全区 1990 - 1991年和1996 ~ 1997年四个年度的水利资金筹集、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采用 “联合审计”和“同级审”两种方式。共审计74个(次)单位和485个项目。四个年度共筹集投入水利资金31943.12万元,审计总金额18081.94万元,占总收入的56.6%。水利资金的投入,修复了水毁工程, 加固、续建以及新建了一批水利项目,使全区的水利事业取得较大进展。全区修筑水利工程3636处 (座),其中:新建小型水库153座,小水电站81座,维修、续建水库(陂)231座(处),修复水毁工程539 处,打抗旱机井963眼,完成人畜饮水工程1856处,治理水土流失3133.33公顷,解决人畜饮水28. 1万人、3.03万头。水利设施的改善,提高了防汛抗旱能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审计中也发现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的一些问题,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36.8万元,其中:挤占挪用48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245.51万元、购车51万元、建房42.5万元、出借25万元、经商26.7万元),改变项目投向 24.9万元,虚列转移事业费13. 3万元,违规收费5万元,其他方面6. 6万元。审计处理意见:应收缴财政17.6万元,责成归还原资金渠道420. 6万元,促进资金投入到位44.2万元。
  减轻农民负担审计调查在地委、行署统一部署下,1993年6月和1995年7月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两次对部分乡(镇)1992〜1993年4月和1995年度农民负担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的部门31个、乡(镇)29个、村委65个、农户443户,142728人。从审计调查情况看,自地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全区开展农民负担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建立了乡统筹、村提留计划申报和审批制度,建立了《农民负担手册》,有23个乡镇农民人均承担费用都低于上年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最高为4. 5%,最低只有1.65%。同时还审计调查了在粮棉收购中打白条及兑现的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是:被收购农户293户,共收购粮棉99.59万斤,合计收购金额23.73万元, 其中:现金支付22.44万元,打白条1.29万元,在当年年底全部付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超标准收费和不应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共审计查出“三乱”项目37个,“三乱”金额54. 74万元(其中:乱收费 24.76万元,乱罚款1.44万元,乱集资28. 54万元)。另外,还有农业税减免款5. 29万元和粮食差价补贴款1.08万元未及时兑现。审计处理:退还农民15.28万元,罚款0.023万元。
  乡镇企业审计调查1993年7 ~8月,地区审计局组织全区各县(市)局对1992年度23个乡镇企业中的25个扶持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5个项目到位资金1274万元,项目实际完成1118万元。项目投产后当年新增产值847.5万元,当年新增销售收入、税金、利润分别为690.5万元、27. 3万元、44.6万元。审计表明:投入产品适销对路,不少品种供不应求,效益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D扶持资金较少,最多的单位项目扶助3万元,最少的仅扶助0. 15万元。由于资金少且分散,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2)可行性研究不够,市场预测不准。调查的25个新上项目,原计划当年新增产值1630.3万元,结果由于受原材料供应不足和消耗超量及技术水平低等因素制约,实际新增产值847.5万元,只占计划的52%。对调查审计情况,地区局及时上报了综合报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审计调查1994年5月,吉安市和泰和、永新、峡江三县审计局和地区审计局对本级1992〜1993年两年度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7个单位,共征用土地面积241.26公顷,其中:行政划拨22& 4公顷,出让转让12. 8公顷。应收有偿使用收入587.19万元,已收61.29万元(占应收的10.43%),应收未收525. 9万元。其中:吉安市应收有偿使用收入为556.6万元,实际只收30.7万元,占应收的5.5%。其次有随意提高标准收取有偿出让业务费(按规定只能按收入2%提取,但有个别县提取比例却提高到10%);还有的县不按收入提取,直接向群众收取。
  部分国营农垦企业三年包干结余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审计调查1988年5月地区审计局对东固山、 泰和武山、安福谷源山、永丰罗铺等四个农垦企业1985 ~ 1987年3年财务包干结余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连续3年盈利的企业3个,长期亏损的企业1个(永丰罗铺垦殖场)。按国家“七五” 期间的规定,除永丰罗铺垦殖场亏损由财政补贴外,其他3个企业实行“盈利不交,亏损不补,自负盈亏” 的财政包干办法。通过审计调查,调整后企业盈亏应为:3年共实现利润261.69万元(其中:盈利额 281.19万元,亏损额19.5万元),比企业决算增加了 153.21万元。调查审计还发现,对包干结余资金的分配,被调查3个有盈利的企业都没有按“先提后用”的原则和按“四项”基本金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地属农垦企业1992年经营和经济状况审计调查在横龙、东固山垦殖场和金坪华侨农场对1992年度经营管理、经济状况、财务收支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地区审计局于1993年4月重点抽审了横龙垦殖场。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三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财务收支基本合规,执行财经纪律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企业社会性支出负担重,离退休人员多,(未参加社会统筹),老年医药费增加。(2)承受社会上的乱摊派现象仍然存在,三个企业支出赞助费1.9万元。(3)电力供应不正常,严重影响生产和效益。横龙垦殖场反映,由于电力供应不上,致使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中外合资龙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缺电仅完成产量的1/3₀ (4)部分政策未得到落实,如按规定缴纳的林业管理费、防火费没有返还;还有“八五”期间对省垦殖场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费未实行50%减免,农林特产税上缴后未按规定返还50%等。三企业均未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998年6月,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同年 10月,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地区审计局又下发了《关于地县(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使吉安地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有了统一的要求。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省审计厅也在同年下发了相应的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地委、行署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各县(市)均转发了中央两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吉安市、吉安县、新干县出台了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吉安市等少数县(市)党委、政府还建立了由纪检牵头,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 1998 -2000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715个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乡镇的730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企业考核前经济责任审计),查岀违规金额24428万元,查出个人有经济问题金额35 万元,查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254个,国有资产减值企业151个。审计结果报告成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审计结果,平调500人,晋升36人,原地不动、自然离退休的146人, 免职38人,降职6人,撤职1人,移送纪检、检察机关审查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业绩,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以及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始于1989年。审计的重点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的投资项目,此外还包括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管理使用的专项建设资金。由于地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以下简称固投科)成立于1997年初,所以此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委托地区审计事务所进行的(开工前审计除外)。审计的方式除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审计外,还开展了以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和基建项目开工前审计为主的事前审计,从而形成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程式的审计监督,有效地控制了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保障国家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促进国家建设项目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在建项目与竣工决算审计1997〜2000年,地区审计局固投科先后对30个单位的在建项目与竣工决算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投资总额达5亿余元,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公路改造100余千米,桥梁一座长3300米(其中主桥706米,引桥2594米),街道一条9. 5千米,查出违纪金额1263. 3万元,其中:核减工程投资229. 8万元,漏缴固调税26& 6万元,教育附加费653.1万元,耕地占用税92.3万元,印花税 2.7万元,控购附加费5.6万元,营业税8万元,其他3.2万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包括自行上交) 935. 3万元,其他处理151.7万元。
  1997年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行署领导交办,地区审计局对行署机关办公大楼基建决算进行了审计。该项工程投资总额为3774. 3万元,超过批准概算140. 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固调税和教育附加费两项超概算73. 8万元,其他超概算66. 7万元。工程造价在原地区建行咨询部审核的基础上又核减了 26万元。同年,还对地委机关办公大楼基建决算进行了审计。该项工程基建决算资金1844万元,经审计应核减工程造价4.5万元,实际工程决算资金为1839.5万元。同年3 ~4 月,对吉安林贸中心的基建决算进行了审计。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835.6万元(不含固调税和教育附加费)。审计查出应交教育附加费293.2万元,印花税0.8万元,共计294万元,应全额收缴财政。考虑到单位当时的实际困难,先上交15. 8万元,其余27& 2万元作缓交处理。同年10月还对万安赣江大桥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该项工程投资总额为3189.2万元。审计发现该项工程未按基建程序进行开工前审计,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审基发[1992]84号)的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收缴财政。还反映转让土地应得收入19.4万元,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附加的暂行规定》计征营业税9700元、城建税485元、 教育附加费291元,合计10476元收缴财政。同年7月对吉安地区安居工程(庐境园)一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25万元。
  1998年3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百货总公司购物娱乐中心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该项目投资总额为774.9万元,查出漏交各种税费35. 3万元,全额收缴财政。同年4月,对米西大厦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该项工程总投资额为3482.2万元,比批准概算1200万元超出2282.2万元,主要原因是概算报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投资借款利息大。审计决定:漏交教育附加费130.4万元,先上交12 万元,其余缓交;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物资104. 9万元,应计征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共计 34615.70元,收缴财政;未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开工前审计,违反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处以3000元罚款,收缴财政。同年5月,对吉安宾馆五号楼工程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查实,该项工程投资总额815.9万元,欠交各种税费70. 6万元。同年6月,对吉安电力培训中心大楼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该项工程投资总额1454. 45万元,审计查出并收缴违纪款23万元。同年6 月,对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辐照电缆技改项目进行了审计。该项目总投资1073万元,至1998年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总额1014.12万元。审计发现其存在自行调整技改内容和工期长、见效慢等问题。同年11月,对吉安师专培训中心大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该项工程决算投资总额183.4万元,审计后工程决算额为171.6万元,核减工程投资额11.8万元,核减率为6. 4%,每平方米核减造价464. 65元。 同年11月31日至12月2日,对地区土管大楼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该工程投资总额26& 1万元,每平方米造价705.43元。审计发现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和超基建规模等问题。
  1999年4月5 ~14 0,地区审计局对地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工程投资 465. 8万元,欠交各种税费47260元。审计后的处理意见是:所欠税费全额收缴财政。同年,地区审计局根据赣审综授[1998] 3号授权通知,分别于5月31日~6月6日及7月7~8日,对吉安公路分局综合楼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该工程项目投资总额H68.2万元,审计查出该项目未进行开工前审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应处投资总额的1%。罚款,计11681.57元,收缴财政;同时欠交教育附加费132700 元,也一并收缴财政。同年5月19日至7月30日,地区审计局审计组先后对吉安市、宁冈、安福、泰和、 峡江、万安县工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五县一市工行投资总额570万元,审计查出其漏交固调税77493.32元,教育附加费48000元,控购附加费10416元。处理意见是:三项漏交款全额收缴财政,并对其挤占营业费用的基建资金,责成调整账户,由自有资金解决。同年8月10日,地区审计局根据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对使用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指示精神和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吉安市赣新大道(后改称吉州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赣新大道是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新建的一条南北纵向的主干道,全长9.5千米,第一期工程从井冈山大桥西头至军民路,全长6.8千米,概算为1.64亿元;第二期工程为军民路至禾埠桥2.7千米,概算为0. 65亿元。大道采用四幅式横断面综合布置,建筑红线宽度为100米。到1999年5月底止,该项目到位资金为2589万元,同期完成投资额3646. 96万元。 该项工程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难以到位,特别是自筹资金更难,以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对此,审计提出了工程指挥部应在筹措资金和用好资金上下工夫,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充分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建议。同年9月22日及10月8日,又对吉安市赣江堤加固改造工程进行了审计。吉安市赣江堤加固改造工程是报经国家批准,使用国债专项资金的吉安地区重点水利、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呈报计划投资9587. 82万元,省水利厅赣水防字[ 1998] 030号文批准第一期工程概算2324. 85万元,其中:国债转贷资金8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580万元,地方自筹944. 85万元。至1999年8月底,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350万元,其中:国债转贷资金700万元中央补助5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70万元。审计查出该项目未经审计擅自开工和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以及未建立工程监理制度等问题。同年10月11 ~13日,地区审计局根据赣审综授[1999]11号授权通知,对国道319线禾市至碧溪段改造工程进行了审计。该项目是吉安地区公路分局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经省交计字[1997 ] 6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标准按二级公路实施, 投资总额4989.4万元。至1999年9月底,该项目到位资金4224. 74万元,其中:国债转贷资金2000万元,配套资金2198.91万元,乡镇修路补偿22. 83万元。经审计,查出该项目未经审计机关进行开工前审计、项目经理部有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资和补贴以及漏交印花税等问题。同年11月18日,地区审计局对泰和县审计局办公楼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该工程投资总额842867.69元,经审计,共计核减工程造价6087.48元。同年11月25 -30H,地区审计局根据赣审综授字[1999] 11号文授权,对地质局吉安培训中心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该项目投资总额5626879.26元。经审计,核减工程造价71581.69元。同年12月6〜17日,地区审计局根据赣审综授[1999] 11号文授权,对盐业综合大楼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4358315. 31元,其中:预付工程款3780810.96元,规费及管理费用577504. 35元。审计查出并收缴欠交的教育附加费15000元。
  2000年1月12 0 ~2月25日,根据吉安市赣江堤加固改造工程指挥部申报,地区审计局对吉安市赣江堤加固改造工程电厂段一期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该工程投资总额13234285.24元,其中:(1)建安工程投资9854246.57元;(2)设备投资96933. 10元;(3)待摊投资3283105.57元。审计发现该工程电厂段的投资额与实际到位资金相差2077945.66元,以及工程实施当中的测量工作不细、测量资料不详等问题。同年5月11 - 15日,地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及吉署办发 [1999] 25号精神,对地区交通局交通培训中心大楼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该工程投资总额17688691.71 元。审计查出并收缴违纪款31737.87元。同年10月23 ~ 24 H ,地区审计局根据赣审投发[2000] 5号文件精神,对自沟公路(永新县自在亭至井冈山市沟边)永新境内的32. 18千米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就地审计。该项目投资总额3000万元,资金来源是:国债补助1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00万元。至 2000年9月底,收到国债补助资金88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3万元。审计提出了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对于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认真审查,按真实、合理、合法性原则进行核算等建议。
  固定资产投资开工前审计自筹基建资金审计1986年3月10 H ~6月20日按照审计署、国家计委、建设银行总行《关于开展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审计的联合通知》的要求,地区审计局组织全区13个县(市)审计局对全区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开展大规模的审计调查。调查的内容是1986年自筹基本建设规模、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以及自筹基建计划管理情况。全区审计机关共投入审计人员102人次,审计自筹资金来源1059万元,占全区自筹基建计划的69%。经审计查出资金来源不正当的有31.7万元,占审计资金3%,资金来源不落实的243. 5万元,占审计资金23%,资金来源合理并已落实的783. 8万元,占审计资金的7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计划部门下达的自筹基建计划偏少.有些单位因生产和事业需要,也确有资金,因为计划影响,致使项目安排不上,造成指标出现缺口;有些项目下达的指标不足,影响建设速度和效益;而有些项目下达的计划指标又偏大,企业无力自筹,造成指标的浪费,影响基建任务的完成。二是有的单位挪用生产流动资金,占用事业费或向银行贷款搞自筹基建,这些都属自筹资金来源不正当行为。同年 9月,地区行署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定,自1987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开展自筹基建资金的开工前审计。
  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1989年12月,审计署、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联合通知》规定,今后建设单位新开工和复工项目在报批前,必须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并出具证明。
  1990 - 2000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水泥厂、井冈山纺织厂等单位的基建项目(扩建)工程进行了开工前审计,通过对项目开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预算、财务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账表的审查,对于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情况,出具了审计证明。
  外资审计吉安地区对外资审计是从1988年开始的。按照省审计局的授权,全区审计部门开展了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联合国专门机构援助项目吉安地区境内执行点的审计。随后,逐渐扩大到对中外合资、 合作企业的审计调查。对外资的审计除依照国内有关财经法规外,还依照国际通用的审计准则、会计原则及有关协议、文件的要求进行,并及时向省审计机关和本地区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1988 -2000 年,共对303个(次)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24万元,主要违纪事项为:挪用外汇资金158万元,挪用配套资金51万元,虚报配套资金59万元,其他69万元。审计后,责成应追回专项资金94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62万元。
  国际金融组织援贷项目专项审计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专项审计。根据林业部批准的江西省国家造林项目,安排在永丰、吉水、遂川、永新四县的14个基层林场营造速生用材林20800公顷。该项目 1990 - 1997年内完成全部造林后的幼林抚育任务。项目建成后,林木总蓄积量达387.9万立方米,累计生产木材313.1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5191.31万元,其中世行贷款3096.29万元。根据省审计厅的计划安排,1990 - 1997年全区有关县(市)审计局每年都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8份。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项目管理单位和实施单位基本上建立和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按世行贷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财务会计数据基本真实,遵守财经纪律较好,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问题。
  世界银行贷款第四笔农村信贷项目专项审计。第四笔农村信贷从1992年初在吉水、遂川、永新三县实施,计划总投资1604万元,其中世行贷款797.9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从项目实施到1993年底,三个项目县实际完成投资1657.67万元,超计划53万元。从实施的情况看,该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吉水县竹坪园艺场小水果基地完成种植面积5000亩,有3600亩进入抚育期,到1994年底将有1400亩柑橘进入挂果期。同时兴建了复合肥厂和8000米供水渠道,保证了项目基地的配肥和供水需要;永新、遂川两县蚕桑工程,项目实施完毕,新增蚕茧基地8500亩,新增蚕茧129& 65吨,年产值达1606.7万元,创利税80.09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益。资金使用得当,保证了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项目单位基本能遵纪守法,报账手续齐全,财务核算反映较为真实。审计据实出具了审计报告。
  世界银行贷款吉湖项目专项审计。1990〜1995年,吉安、吉水、峡江、永丰、泰和、安福、莲花、遂川县和吉安市的审计局,每年都对世界银行贷款吉湖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吉湖项目是综合开发畜牧、水产、林业及加工业等项目。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世行贷款、计委拨改贷、省财政周转金、国内银行贷款、自筹资金。从审计情况看,各项目县(市)的项目完成基本平衡,除科研培训项目只完成计划的 43.8%外,其他项目完成较好。全区已建成规范化的养殖专业户3858户;新挖(改造)高产鱼塘147.5 公顷;建成连片湿地松基地7335公顷;扩建改造良种猪场、乌鸡原种场、羽绒厂各1座。这些项目均已通过验收,基本上正式转入了生产经营,效果较为明显。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新增产值46940万元,创利税 5000余万元。在财务管理方面,项目建设单位都按项目的要求,配备了项目财会专职人员,他们对项目的计划选择、资金落实、建设效果、本息回收等方面进行积极性的监控,并严格遵照吉湖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负责,严格核算,较好地履行了财务职能和执行了财经纪律,会计核算也较规范,账目清楚明了, 账、证、表相符,档案齐全。
  世界银行贷款种子项目专项审计。根据省审计局的计划安排,1988〜1990年连续三年对世界银行贷款种子项目的执行单位一吉安地区良种场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该项目世行贷款计划折合人民币52. 81万元,实际到位51.90万元,占9& 28%。已完成的主要项目及投资情况是:(1)改造良种繁育田66.6公顷;(2)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0千米,建设泵站一座;(3)修建晒场700平方米;(4)兴建职工宿舍1200平方米;(5)采购有关设备、物资。1990年已具备了生产不育系种1.6万斤,杂交种子 4.6万斤,常规种子100万斤的能力。在财务管理方面,该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较好地执行了项目会计制度及物资管理办法,先后处理一批不需用的物资,所得进销差收入65.31万元均按规定入账核算。地区审计局如实出具了审计报告。
  世界银行贷款第二个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项目专项审计。该项目在吉安、永新、宁冈、遂川县及井冈山市和地区本级实施,执行期为1995 ~ 2000年。全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671.4万元,其中,世行贷款2061.9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77.3万元,地区配套资金356. 34万元,县、乡配套资金 1975.86万元。1998年,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的部署,对该项目1997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项目资金累计到位为2910.98万元,为总投资的62. 31 %。其中,世行贷款863. 67万元,到位率41.89% ° 从审计情况看,该项目实施情况总的较好,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1997年在上年的基础上又完成了土建项目52个,新建了多所教学大楼,建筑面积达44038平方米;新添了众多的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 改善了办学条件,加快了义务教育实施的进程。通过审计也反映了一些问题:(1)世行贷款资金到位缓慢,有关部门的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从而影响项目建设的进程和质量;(2)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对上述问题审计均提出了书面意见。
  在世行贷款中,还对“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综合性妇幼卫生”等项目进行了审计。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局赣审外字[1992]5号和10号两个文件精神,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于1992年对本级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1991年底前,全区已登记注册的合营企业共22家。审计调查了 13家,其中:港商11家,澳商1家,合作1家, 共注册资本814.3万美元和610万元人民币。截至1991年10月底,已有7家企业先后自1987年4月至1991年10月开业,固定资产原值847. 85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086. 72万元(其中出口产品收入 372. 95万元),上交税金10.29万元,亏损83. 92万元。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全区的合营企业起步较晚, 经验不足,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一是合作面窄。从已注册企业的经营范围看,绝大部分属“作坊型”简单产品生产或加工,不仅生产不出出口创汇拳头产品,即使在国内市场也缺乏强劲的竞争力。二是合作效率低。审计调查的13家企业中,有6家未开业。主要是手续、程序繁多,贻误时机和对合作伙伴情况缺乏足够的询证以致上当受骗,以及企业负担接送吃住的费用太高,挫伤合作积极性,导致合营失败。三是合营企业效益低微。如已开业的7家企业,有4家亏损。主要是因为投入大产出小, 成本费用高,管理体制和产品适应不了市场。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地区审计局写出了审计调查综合报告上报省审计局,并在报告中提出了五点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内部审计从1984年起,全区各级行政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相继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其工作职责是: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本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实施内部审计监督。至2000年底,全区内部审计体系逐步健全,规章制度日益完善,审计领域不断扩大,为强化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O 机构人员 1983年8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规定: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或下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审计人员。据此,地区审计局向地区行署提出《关于地直各部门、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报告》,行署于1984年以吉行发[1984] 125号文批转了这一报告。地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行署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都建立了内审机构,配备了内审人员,并较好地开展了内审工作。在随后的几年里,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处于徘徊状态,特别是到1988年国家机构改革紧缩编制,内审机构有所萎缩,有些已经建立的机构被撤销或合并,内审人员也有所减少。1989年4月,地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审机构组建工作又得到加强,机构组建数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到是年底,全区共组建内部审计机构203个,配备内审人员376 人,其中专职人员216人。为提高内审人员业务素质,地区审计局举办了多期内审人员培训班。地区审计局在每年年底都召开了内审单位领导人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内审工作的意见,同时要求他们与地区审计局一道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
  各级内部审计机构有两种:一是在主管企、事业单位的部门或行业性、地区性的经济实体内部设立的审计组织,即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二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及企业集团等组织内部设立的审计组织,即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对所属单位和本行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审计。审计业务受同级国家审计机关的领导,向本部门和同级国家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审计,审计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领导,向本单位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报告工作。审计机构的设置有三种:一是单独设立的内审机构,如地直主管部门设审计科,县(市、区)主管部门设审计股;二是与监察、财会机构合署办公,称监察审计科(股)或财会审计科(股);三是在财会机构内设审计组或专职审计人员,此类情况多体现在基层单位。
  到1992年底,全区有内部审计机构254个,内审人员517人,内审机构和人员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为了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地区审计局于1996年4月向行署呈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行署于同年5月初批转了这一报告,并强调认真贯彻落实。报告再次明确要求:地区经贸委、教委、劳动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外贸局、卫生局、交通局、物资局、公安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都应设立内审机构;中央、省属驻地的金融保险机构、邮电、烟草、盐业、气象、石油、公路、医药等部门和单位,内审机构的设置应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地直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内审机构设置和内审人员配备,由其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自行决定, 凡是设置内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其人员编制在本部门、本单位内自行调剂解决。到2000年底,全区共有内审机构317个,其中金融保险38个,企业59个,行政事业143个,其他77个。配备内审人员583 人,其中金融保险87人,企业82人,行政事业275人,其他139人。
  内审成果全区各级内审机构成立初期,重点是对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实施审计监督。后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变化,围绕加强经济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等中心任务,审计业务逐步拓宽,在实施大量的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向经济合同审计、承包经营审计、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等方面发展,并积极开展审计调查,为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决策提供线索和依据。1989〜2000年,全区内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8759 项,查出并纠正违纪金额12603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5305万元,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411万元,提出建议和措施2568条,其中被单位采纳1403条。
  从1989年起,地区审计局每年都以文件形式向地直各部门、单位下达当年的内审项目计划,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企业单位的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审计调查等都有明确的要求,使内审机构在加强财务管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的作用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挥。
  地区审计局每年都制定和下发对地直部门、单位内审工作的考核办法,并在年终组织人员对内审工作进行考评。通过考评,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进行总结表彰,奖优罚劣,有力地推动内审工作的发展。
  表18^-1 1989 - 2000年全区内部审计成果一览单位:万元年份完成审计项目(个) 查出纠正违纪金额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989 646 758 285 80 1990 1045 1061 216 150 1991 986 1046 642 978 1992 1032 987 520 1874 1993 542 4684 592 279 1994 382 398 225 173 1995 1074 900 189 152 1996 813 1269 199 210 1997 764 450 312 189 1998 449 308 189 197 1999 570 297 2688 272 2000 456 445 354 751 合计 8759 12603 6411 5305 1996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引导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促进内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使内部审计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得到发展。 1997年以后,全区各级内审机构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机制,改进审计方法,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 以经济效益审计为重点,促进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坚持内审工作独立性原则,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内审工作程序,规范内审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内审机构和人员熟悉内情的优势,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经济运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促进挖掘内部潜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使内审工作真正成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真正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服务。
  第三节社会审计 1985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组建社会审计组织(即审计事务所),在同级审计机关的管理和指导下,依法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业务,实行有偿服务。开始两年由于只有地区和少数县(市)组建社会审计机构,工作范围还不够明确,承办业务较少。从1987年起,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相继下发关于积极组建社会审计机构和开展业务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社会审计逐渐走上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至 1999年底,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审计事务所从2001年元月开始,在人、财、物上彻底与国家审计机关脱钩,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国家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国家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组织的关系变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机构人员 1984年10月,地区审计局开始着手筹建地区审计事务所。次年2月,正式成立。并经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照,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1986〜1988年底,全区共成立了 B个审计事务所。
  社会审计人员主要来自三个部分:(1)国家编制内人员;(2)聘用离、退休审计、财会人员和待业人员;(3)特约审计人员。
  各级社会审计组织的国家编制内人员,有些在机构成立时就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了编制;有些则在各级审计机关内调剂解决。
  聘用人员是各级社会审计组织的主要业务骨干。在聘用人员中,大多数是熟悉财经法规,富有实践经验的离退休审计财会干部,也包括一部分待业人员。
  特约审计员主要是聘请当地一些具有一定专门知识和社会声誉的民主人士担任,一般为兼职,全区仅有地区和几个县(市)聘请了数量不多的特约审计员。
  各级社会审计人员中,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人员较多,其中审计师、会计师占多数,但也有一定数量的初级专业职称人员,以满足各项业务的需要。从1992年起,全区社会审计行业开始实施注册审计师制度。在全国统一考试进行之前,注册审计师采取考核办法产生。注册审计师由省审计厅按照审计署的规定组织实施,对于符合注册审计师条件的人员,授予注册审计师称号,给予注册,发给《中国注册审计师证书》,注册审计师因调离、解聘等原因,离开审计事务所,不再从事社会审计工作,应交回《注册审计师证书》,其称号自然解除。
  表187-2 1988 ~2000年全区社会审计机构、人员一览年份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机构 13 13 13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个) 人员 55 64 77 81 88 89 85 98 109 132 135 137 138 (人) 各级审计事务所在当地审计机关的管理、指导、监督下,按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偿服务、依法纳税”和独立承办审计业务的要求,认真抓机构的组建和完善,人员的配备和素质的提高,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各项工作,并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积极开拓业务领域,逐步规范业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得到了委托方的好评,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全区审计事务所从业人员138人。其中:聘用人员43人,占三分之一,注册会计师49人,占37%。
  业务活动全区社会审计组织业务活动主要是接受两个方面的委托:一是国家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任务。从 1985年开始,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因自身力量不足,每年都要将自身审计范围内的大量审计事项委托给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各级社会审计组织持国家审计机关的委托或授权审计通知书,按照审计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工作终了向国家审计机关报告审计结果,然后由委托或授权的国家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付给社会审计组织一定的审计费用。二是接受其他部门和单位委托业务。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及外商投资企业,为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经济监督或对共同经济事项进行鉴定而委托社会审计组织作为第三者,以超脱的身份客观公正地工作;工作终了,向委托部门、单位报告工作结果。委托者按有关规定付给社会审计组织一定的报酬。其具体业务范围有: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的查证事项;经济案件的鉴定事项;注册资金的验证和年检;基建工程预、决算的验证;建账建制、资产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经济管理咨询服务;培训审计、财会和其他经济管理人员;担任审计、会计咨询顾问。
  1987年,全区绝大部分县(市)成立了社会审计组织,全年共承办各种审计业务48项,查出违纪金额 251.3万元;直接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65人。地区审计事务所积极开拓业务范围,全年清账查账6项,基建工程决算审计2项,担任会计顾问5项,其他各咨询项目4项,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委托审计37项,全年实现纯收入3. 1万元。
  1992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全区社会审计力量进一步增强。 地、县(市)事务所在积极发展原有审计业务的同时,又新开拓林业“两金两费”审计、工会经费审计、教育附加费审计、国有资产评估等业务。全年共接受委托办理审计、查证咨询等事项2403项,其中接受审计机关委托业务109项,查出违纪金额367万元,接受其他部门、单位委托业务2294项,占业务总量的 95%。
  社审成果全区社审机构在开展各项审计和多种服务项目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拓宽新的服务领域,有的还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列为必审项目,有的通过与主管部门协商,取得共识,开拓系统新的审计领域,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地、县(市)审计事务所成立以来,承办的审计业务都能按照《注册会计师法》,严格遵守执业规程和《独立审计准则》,并结合实际,将审计质量列入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在审计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中国注册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遵守“独立、客观、公正、 严谨、廉洁、保密”的原则,遵守《审计人员守则》,重视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总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987 - 1997年,全区社会审计组织共开展各种审计、查证、咨询服务项目35675项;1989 - 1997 年,核减基建预决算金额4973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22801万元,为委托单位挽回损失1567万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1087万元。表18-4-3 1989 ~ 2000年全区社会审计成果一览年份完成委托事项(项) 核减基建预决算(万元) 核减虚假注册资金(万元) 培训人员(人次)1989 2146 205 1990 2903 36 1991 1199 124 1992 2403 121 1993 4979 115 2386 342 1994 5128 298 2244 177 1995 3897 632 3838 35 1996 2459 719 1760 15 1997 2937 1950 1560 30 1998 2854 2132 1828 190 1999 4127 1985 1680 120 2000 4856 2245 2268 35 合计 39888 10076 17564 1430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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