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受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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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22
颗粒名称: 投诉举报受理
分类号: D912.294
页数: 1
摘要: 1992年,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吉安地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始启动。1993 年《消法》正式实施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1995 ~ 1996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 2385件,调解率达96%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 8万元。从1999年7月26日“12315”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5666件,成功调解5075件,调解率达89. 6%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119万元。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举报受理

内容

1992年,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吉安地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始启动。1993 年《消法》正式实施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1995 ~ 1996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 2385件,调解率达96%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 8万元。
  1997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吉安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科室。当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437件,调解率达99. 8%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 万元。1998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342件,调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 8万元。
  1999年,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吉安地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吉安地区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其职能机构设置不变。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消协组织受理消费投诉1347件,调解率 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5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案件72件。
  2000年,地区消协制定了《吉安地区消费者协会章程》、《调处消费纠纷案件程序》。是年,全区受理消费者投诉1452件,调解率99. 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 8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案件19件。
  在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的同时,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年建立了另一条消费者申诉受理通道,即在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开通“12315”举报专线电话,以 “12315”指挥中心为枢纽,负责为全区消费者投诉受理的协调、分流和调解工作,形成了另一个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社会配合、快速反应的维权受理工作机制。从1999年7月26日“12315”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5666件,成功调解5075件,调解率达89. 6%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119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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