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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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09
颗粒名称: 生产资料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
页数: 4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前,全国生产资料并没有作为商品进行交换,而是作为产品实行计划分配。全国生产资料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中央与地方统一分配。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生产资料市场发育有了理论依据,吉安地区的生产资料市场也随着发展。生产资料市场规范管理的重点是农业生产资料、成品油、废旧金属、粮食四大类。对查出的问题,分别作了处理。199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问题的通知》。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强粮改执法监察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台账监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
关键词: 市场建设 生产资料市场

内容

20世纪80年代以前,全国生产资料并没有作为商品进行交换,而是作为产品实行计划分配。全国生产资料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中央与地方统一分配。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生产资料市场发育有了理论依据,吉安地区的生产资料市场也随着发展。
  生产资料市场规范管理的重点是农业生产资料、成品油、废旧金属、粮食四大类。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规范管理1991年开始,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农资市场管理,严肃专营纪律的通知》,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对农资专营的管理。1994年,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业部《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对农资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
  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有了总的依据,明确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生产资料市场监管的主管机关。
  1997年3 ~ 4月,为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春耕期间集中整治农资市场的通知》,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供销、公安、物价、监察、农业、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区春耕期间农资市场进行了一次清理检查。
  2000年3 ~4月,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市152户生产和经营农资的工商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种子经营户97户,检查各类种子119种,收缴冒牌种子包装袋2万余只,假种子2. 4万千克, 立案查处5户;检查农药经营户28户,检查各类农药50余种,查获假农药、过期失效农药9种,共计353 瓶,立案查处3户;检查化肥、农机经营户27户,抽查各类化肥60余吨,收缴劣质化肥800千克,暂扣劣质农膜13. 3千克,立案4起;查处超范围经营18户,取缔无照经营13户,确保了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成品油市场规范管理从1994年5月起,成品油取消计划分配,实行敞开供应,多渠道经营。是年,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成品油经营管理的通知》,对全区经营汽油、煤油、机油的国营、集体、个体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对无防火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规定的企业进行了整改,对无照经营户补办了手续。
  1995年国家颁布《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成品油市场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了一些投机违法者。
  1997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柴油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对全区原油、成品油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重点是:各零售门点和加油站是否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是否有短斤少两、掺杂使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章行为。仅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就查获青原加油站、顺达加油站、恒荣加油站、金三角加油站等未领取《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等案件,同时还查处多户短斤少两经营户。对查出的问题,分别作了处理。
  2000年,针对群众反映加油站短斤少两严重的情况,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加油站的计量整顿,查处了吉安市石油公司第二加油站等几家加油站的短斤少两行为,对该加油站处以罚没金额 1731.57 元。
  废旧金属市场规范管理1990年11月,依据国家经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资局、 商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工作的通知》,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物资、供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清理整顿废旧物资市场办公室,对全区废旧金属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是所有废旧物资收购门市部和个体收购户中无证、无照或有照无“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单位自查、核查摸底,重点检查,审查处理,重新核发营业执照的方法进行。
  1991年,一些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销赃窝赃,转手倒卖;外流的无证人员,也进行非法收购、套购.从而给违法犯罪者偷盗、销赃生产性废旧金属、机器零件、电力、邮电、市政设施和农田排灌设备带来可乘之机,使工农业生产遭到破坏。依据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和打击查处销售赃物活动的通知》,各县(市)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办公室对各自辖区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站和部分冶炼厂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为了规范吉安市城北钢材市场经营行为,1994年12月8日,成立了吉安市城北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管大队、市标准计量局及经营大户4家人员组成,并制定了市场管理规则。
  1999年,根据《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全区未办理市场登记证,擅自开办的废旧汽车市场(中心)进行了清理整顿,责令其改正。
  粮食市场规范管理199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保护市场稳定的通知》, 地区和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稳定粮食市场秩序:一是封闭粮食市场,不准擅自在市场上进行粮食批发交易;二是清理整顿粮食加工批发企业,对不符合粮食加工批发企业条件的,不登记办理新的营业执照;三是按政府通告对一些未完成粮食收购任务的县(市),除国有粮食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到农村直接收购粮食,严禁场外交易;四是采取紧急措施,关闭私营粮食加工企业,禁止其加工生产粮食,严格控制粮食外流;五是查处无照粮食经营户,打击转手倒卖、哄抬物价行为;六是配合各乡人民政府查处非法贩运粮食行为。
  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9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力度会议纪要》精神, 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建了粮食稽查队,全权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稽查和监管。12月7日,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贩运收购粮食行为的实施方案》,明确粮食市场规范管理的重点:一是依照《粮食收购条例》等有关法律严格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贩运粮食等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整顿各类粮食加工企业。三是加强对粮食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的监管,规定跨县(市)运输稻谷 (含小麦、玉米)或成品粮,必须持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含粮食加工企业)或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出具的承运联(随货同行联)或销货发票。四是整顿粮食市场交易秩序,重点强化粮食集市贸易及粮食批发、零售户的监管;对粮食加工企业、个体户进入粮食市场销售的粮食,要凭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出具的销售发票进行交易。五是农业部门的种子公司可以收购与其签订合同的种子基地生产的粮食作物种子,可以凭县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种子购销合同组织跨地区运销。转作商品粮的作物种子,必须售给国家粮食收储企业。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当年查处非法收购贩运粮食案件30起,没收稻谷、大米6万余千克,罚款金额24.4万元。
  199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问题的通知》。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强粮改执法监察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台账监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仅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当年就查处非法收购、贩运粮食案件60余起,没收粮食 25.4万千克,罚款38.2万元。 200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地区和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新的粮改政策,继续加大对未退出保护价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一打击,两规范”活动(即打击私商粮贩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以及粮食加工企业、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粮食行为;严格规范经批准入市收购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和粮食进出口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规范经批准入市收购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的企业经营行为);继续落实“六项制度”,即:粮食运销凭证查验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台账制度,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确保责任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仅1 ~ 4月,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立案4起,罚没金额2万余元。
  运输市场规范管理1992年以前,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分离一些人员,组建同自己行业有联系的运输组织。运输市场比较混乱。1996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直属工商所,负责对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进行专项整治,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并按国家规定收取个体运输业规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主动与有关部门协作,对非法经营,跑、漏、滴规费的行为予以清理整顿。1999年,仅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办理了交通运输业个体工商注册登记603户,从业人员1460人,收取规费40.9万元,查处无照经营34户,罚款1.1万元。
  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对经纪人和中介机构的管理1981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和同年8月发布的《批转关于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都将“黑市经纪”认定为投机倒把行为,予以打击。1985年,国务院在《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准经纪人牵线挂钩从中渔利。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遵照上述指示、通知精神,对经纪人进行管理。
  1994年,根据《江西省经纪人、中介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始参与对经纪人的发展和中介机构的建立工作。10月25日,全区首期经纪人培训班在地区农机公司招待所举行。39 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通过考核,获得省局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
  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据此开始对中介机构进行整顿规范,对不具备条件的职业介绍所予以取缔。
  1996年,开展换发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并开始对持有资格证书人员实行从业记录制度,同时加强对持有资格证书人员的档案管理,以便查询和监管。
  1997年,遵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市场中介组织的通知》和《关于对经纪人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精神,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吉安市11家职介所、婚介所、投资咨询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对3家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中介组织,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并于11月组织他们参加地区局组织的经纪人资格培训班学习,通过考核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书。
  1994 ~ 2000年全区经纪人队伍不断发展。至2000年底,一般经纪人共有549人。
  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1992年10月,成立吉安市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房管、工商、物价三方组成,承担对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是年,对全市城镇非住宅房屋租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据统计,市区有800多个门面出租,其中单位占80%,个人占20%。
  1993年底,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由三家组成的格局解体,其管理职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承担。
  1995年,国家颁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消了多年登记前置审批许可制度。
  1996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二是加强房地产买卖活动的规范管理;三是加强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登记规范管理。1997年,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中介企业25户, 其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21户,房地产管理业1户,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3户;房地产市场成交量18. 86 万平方米,成交额4523万元。至1999年底,吉安市共有房地产企业28户,其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21 户,房地产市场成交量13.95万平方米,成交额3786万元。
  第四节广告管理广告形式广告,在吉安城有悠久的历史,但广告形式单一,如酒店门口挂旗子,粮店门口挂谷穗,盲人算命拉胡琴,当铺门口写“当”。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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