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对固定摊贩进行了清理登记。当时已登记的固定摊贩有184户,其中百货80户,杂货20户,五金18户,水果、布匹各14户,香烟9户,黄烟6户,水笔5户,刻字、鞋业、瓷器各3户,电料、皮鞋修理、毛笔各2户,旧货、毛巾、衡器各1户。1950年3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摊贩管理及登记的布告》,市工商部门对市内摊贩进行登记发照。当时已登记的共有固定摊贩405户,流动摊贩49户;资金共8000余万元(旧版人民币,下同):同年成立“吉安市摊贩联合委员会"o 1951年6 月,执行中南区颁布的《城市摊贩管理暂行办法》.对摊贩经登记审查后,发给营业许可证。经审查、登记、发照的摊贩1172户,资金21951万元。1952年,对市内摊贩重新清理、审核、登记、审查换照,经审查、登记、发照的摊贩1059户,其中城市贫民占70. 2% ₒ 1954年无证摊贩增多。为此,又对摊贩进行了一次登记、审查、换证工作。经审查,发照的有1162户.不准摆摊经营的有514户。1956年对市内1644 户摊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1414户小商贩组织成81个合作小组,16个合作商店。将92户小商合并到公私合营企业,将48户小商贩安排到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将32名屠宰代销商、38名粮食代销商安排到国营企业。至1965年,全市尚有1384户小商贩组成81个合作小组,继续保持个体经营方式。“文化大革命”期间,将个体商贩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撤销营业执照,强令停业。直至1978年.吉安地区个体私营企业基本被取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指引下,吉安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开始复苏和发展壮大。1979 ~ 1980年,吉安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理整顿.重新登记、发照。经清理登记有个体工商户133户,从业人员169人,注册资金12万元。1980年,根据全国劳动就业会议精神,全区其他县(市)(主要是在县城)也全面开始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清理登记、审批,发照、规范管理,进一步放宽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服务范围。在政策上,更多的是扶持和引导,加强规范管理,以解决居民的“小吃难、修补难、穿戴难”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全地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的有1500户, 主要是在饮食、修理、成衣、零售等行业。
1982年12月,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为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1983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5915户,从业人员达到19830人,注册资金995万元。
1983年,私营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吉安市经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合伙企业有8户,注册资本合计 3.5万元。1987年初,中共中央正式提出:对私营企业,也应当采取“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的方针。1988年6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2月,地区成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办公室,宣传国家有关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政策,采取扶持鼓励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主要是以登记、验照、换照等形式进行;对私营企业则以前置审批、登记发照、年检督查等形式进行。总的要求是,把关前置,程序合法,监管到位。
1990年,全区各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面开展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1991年,开展清理整顿,通过年检验(换)照,清理多年来早已歇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和对一户多照(多摊)的个体户,或吊销执照,或补登发照;同时对私营企业情况进行清理核实,规范登记。对名存实亡的私营企业进行注销,对那些严重违法违规的私营企业,进行查处,吊销执照。通过整治,1991年,全区私营企业户数明显减少。1992年又有较大回升。1993年,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继续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和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1993年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工作意见》,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当年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放宽政策、下放登记发照权限,放开经营范围,简化登记手续。同时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大力促进私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认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有益补充,利国利民。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水沟前烤鸭店等13户注册资金数额符合国家政策规定,雇工8人以上的个体户升格为私营企业。全区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整顿规范。
1994年初,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加强宣传力度、简化登记发照手续、主动上门现场办照、收费上予以优惠等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当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全区个体工商户从 1993年底的65000户猛增到96000户,从业人员从19830人增加到185000人,注册资金从1.6亿元猛增到3.5亿元;私营企业从1993年底的600户猛增到1600户,净增了 1000户;从业人员从8000多人增加到1.8万多人;注册资本从0.4亿元猛增到1.4亿元。
1995年,中共吉安地委、吉安地区行署和吉安市委、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发《关于进一步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和《吉安市一九九五年发展个体经济工作实施意见》,推岀“先发展、后规范”、“先放开、后完善”、“先扶持、后收益”的“三先三后”和“一个维护”即维护个体私营经济合法权益等优惠政策, 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其他县(市)政府也结合当地情况参照执行,各出新招,县(市)人民政府直接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任务责任状。各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集体、国有企业富余、内退、“下海”、残疾人员和“两劳”(劳动教养、劳动改造)回城人员在经营收费上予以优惠;对农村办理登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免收两年管理费。并因地制宜,提供生产经营场地,还通过兴建改造市场,圈划地段,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是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突破了 10万户大关。
1997年,根据中共十五大精神和全区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培育民营经济大户作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引导私营企业参与到国有、集体经济改制、改组中去。吉安市电讯器材厂由于经营不善,企业连年亏损,面临破产局面。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该厂拍卖,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在拍卖会上,吉安九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630万元买断该企业产权,以900万元的注册资本,组建吉安九鼎电子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开创吉安地区私营企业买断国有企业产权的先河。在1997年前后,各县(市)都相继引导私营企业参与国企的改制、拍卖或承包租赁, 带来了招商引资的兴起,推动了私营企业数的又一次快速增加。1997年后,外埠人员来吉安投资兴办企业的明显增多,且投资方向也由过去的流通领域转向生产、加工、水产养殖、农业开发等项目上,投资品位和层次得到提升。至1997年底,全区有个体工商户123499户,私营工商企业3638户。
1995〜1997年是全省个私经济发展的高峰期,吉安地区各级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全力于个私经济的发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个私经济的统计数据只有发展数没有注销数,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数水分更多。1998年初,全省统一部署对个私经济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理整顿,挤掉水分,经严格清理核实,对3年间实际停业、名存实亡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了销户处理。全区个体工商户数从1997年的123499户降到67959户,减少了 55540户;私营企业从3638户下降到1945 户,减少了 1693户。
1999年3月,《宪法》中增加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内容,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政治地位。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了高效服务。如采取主动引导,提前介入,先登记后规范的办法,扶持个体工商户、独资、合伙私营企业从事农村果业开发、发展种养业,以优良的服务对接招商引资工作,鼓励个私经济采取承包、租赁、参股、购买等形式主动介入国营企业改制等。同时加大对个私经济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引导无照企业补办执照。为了积极扶持、扶助下岗工人再就业,各级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都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和优惠办法,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1980 - 2000年,全区个私经济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总量快速增长。到2000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实有数已发展到57382户,是1982年的17倍;私营企业从无发展到2066户。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合计达到14. 6万人,与1982年相比,增长了 33倍多。二是规模日益壮大。到2000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平均注册资金达到0.95万元,是1982年户均注册资金500元的18倍多;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56. 5万元,比1983年增长了 128倍多。三是经营领域扩展。20年来,个体私营经济已从过去的饮食、小商贩、手工业为主的低层次经营领域向较高层次行业方向发展,不仅扩展到了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及农林牧渔业,而且还逐渐延伸到了科技文化、信息制药等领域,并显示出旺盛的活力。四是社会贡献突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20多年间,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累计向国家上交税收近15亿元,仅2000年一年,全区个私经济缴纳税金就达3. 6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5.2%,已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强全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增长点。
表18-3-1 1982 - 2000年吉安地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工商企业发展情况年份个体工商户私营工商企业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金(万元) 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金(万元)1982 3380 4086 169 1983 15915 19830 995 8 53 3.5 1984 24925 31171 1826 178 682 98 1985 34082 49063 3465 259 3003 387 1986 36449 53960 3967 293 4251 417 1987 38082 59240 5927 286 1879 866 1988 40002 71479 6980 341 2097 1059 1989 39885 74567 8204 420 3410 1187 续表年份个体工商户私营工商企业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金(万元) 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金(万元)1990 48392 88873 8155 373 3079 1075 1991 51701 98623 9655 288 2684 1450 1992 52238 99719 11466 425 5105 2735 1993 65144 122601 16156 601 8089 4076 1994 96003 185006 34332 1600 18486 13915 1995 112075 212993 43568 2678 29871 31178 1996 118241 222156 51393 3078 33693 44713 1997 123499 232582 57259 3638 44071 73400 1998 67959 130243 44944 1945 27266 78048 1999 73206 141754 57689 2190 33705 102122 2000 57382 110827 51966 2066 35307 116531 注:1983年私营企业8户,只是吉安市的,各县的未计人。
集体、国有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新中国建立初期,吉安地区各县(市)开始对企业进行登记。1953 - 1956年,企业登记是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进行的,运用登记职能将私有企业纳入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之中,逐渐壮大公有制企业。1958年对私改造完成后,企业按行业归口统一管理,企业登记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63年,在全区范围内恢复企业登记。“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登记陷于瘫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的任务日渐加重。1979年,为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等7家联合发出的《关于特种行业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对全地区的旅店业、旧货业、印铸刻字业、修理业进行了登记发证工作。
1980年,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行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对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进行了登记。同年,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普查登记的通知》,对全区除国防工业外,所有工业企业,不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企业,普遍进行普查。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企业,即国营、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机关、部队、学校、民政、公安及其他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工业企业;建筑、交通、航运、铁路、矿山、商业、粮食、外贸、物资、农场等部门兴办的工业企业;国防工业部门所属的独立核算的民用工业;社队工业企业、街道工业企业及各种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至 1980年9月底,全区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总数2501户,从业人员123520人,注册资金48801.97万元。 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67户,从业人员54219人,注册资金31729. 1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159户,从业人员10035人,注册资金1842.06万元;城镇、街道办工业企业115户,从业人员2061人,注册资金212.31万元;农村社队办工业企业1752户,从业人数29118人,注册资金3896.7万元;机关团体单位办工业企业4户,从业人数99人,注册资金25.97万元;部队办工业企业1户,从业人数15人,注册资金1 • 5万元;学校办工业企业24户,从业人数579人,注册资金201.25万元;其他非工业部门办工业企业279户,从业人数27404人,注册资金10893.04万元。表 18-3-21980年底吉安地区国有和集体工商企业基本情况资金单位:千元总计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 k 行业户数从业注册户数从业注册户数从业注册人数资金人数资金人数资金总计 9611 170973 764981 2879 93442 679202 6732 77531 85779一、工业合计 3438 111752 484961 499 61238 423696 2939 50514 612651.冶金工业 59 8401 36905 10 7215 35483 49 1186 1422 2.电力工业 96 3125 73983 19 2758 71516 77 367 2467 3.煤炭及 83 6785 91801 12 5214 89958 71 1571 1843 炼焦 4.石油工业 5.化学工业 67 6236 41472 31 5198 40140 36 1038 1332 6.机虹业 539 19646 76472 66 11804 57063 473 7842 194097.酬工业 652 13326 16142 28 3368 12063 624 9958 4079 &森林工业 269 16663 37378 80 9320 30040 189 7343 7338 9.食品工业 441 7678 28124 161 5414 25325 280 2264 2799 10.纺织、缝纫及皮 278 9502 21449 24 4919 16688 254 4583 4761 革工业 11.造纸及文教用 101 4656 34972 20 3007 29030 81 1649 5942 品工业 12.苴他丁业 853 15734 26263 48 3021 16390 805 12713 9873 二、交通运输业 352 11885 25559 97 4269 18756 255 7616 6803 三、建筑业 186 13605 16182 16 4322 10393 170 9283 5789 四、商业 4290 25672 215718 1912 20098 207011 2378 5574 8707 五、饮食业 646 4352 11751 188 1962 10369 458 2390 1382 六、服务业 699 3707 10810 167 1553 8977 532 2154 1833 1981年,遵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全面登记和换发营业执照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的普查登记,重新核发或换发营业执照,全区登记企业总数11475户,其中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共8068户。
1982年,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始对全区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计18个行业进行全面登记。同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性专业公司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全区开始对全国性专业公司进行登记。 全区登记企业总数9397户,其中合营及其他类型17户。
1984年,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和中央关于“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开办企业。年底,全区企业登记总数达12164户,比上年增长7. 69%。 至1985年底,全区企业总数达13835户,比上年增长13. 74%。
1985年,主要是清理、整顿公司。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全区陆续成立了不少不同经济性质、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工商企业,其中包含一部分公司或中心。这对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活跃市场,沟通工农业联系,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宏观管理工作未跟上,法制未健全,对公司的认识不足,缺乏统一管理的规范性,以至于在公司(中心)的发展中出现了混乱现象。是年,遵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的通知》和《公司登记暂行规定》,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始第一次公司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主要是解决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四无”(无资金、无场地、无设备、无人员)公司(俗称“皮包公司”)以及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公司和小店大字号等问题。经过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到1986年5月底,全区的公司(中心)由1985年初的723户(其中独立核算的公司、中心687户),减少到523户(其中独立核算公司、中心505户),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公司被撤销、合并,使公司的发展得到了初步规范。
1986年,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经济联合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集中力量促进生产领域之间、生产与科研之间、生产与流通之间、流通领域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地区、各中心城市之间资金方面的联合,为全区企业间组成集资性公司奠定了基础,同时推动了全区公司的发展。特别是1987年下半年以后,各类公司(中心)迅速增加。至1988年底,全区各类公司、中心1752户,其中独立核算的747户。
1988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大力宣传《条例》的活动。《条例》明确了企业登记是确认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并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都应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以及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可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营业登记。从而使企业登记由单纯的营业性登记转变到企业法人和营业性登记相结合的轨道上来。
1989年,全区遵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开始严格审核企业法人资格。同年,为解决好公司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转手倒卖、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88年.1989年分别发出的《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第二次公司清理和整顿工作。经过清理整顿,到1990年9月底,全区共有公司(中心)2203户,其中公司(中心)法人 577户,有效地制止了权力商品化的泛滥,遏制了公司不规范行为。
从1989年8月底开始,遵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原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全面地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造册,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换照前,全区共有独立核算法人企业9108户,分支机构8075 个。至1991年底,换照工作结束,全区共登记注册企业13415户(其中企业法人4816户,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单位8599户),从业人员318614人,注册资金240652万元。同1990年底相比,企业增加856 户,增长6.81%;从业人员增加67140人,增长26.7%;注册资金增加46020万元,增长23.64%。按经济类型划分,全民所有制企业4827户,集体所有制企业8549户(其中乡镇企业2442户),联营及其他经济类型企业有39户。按行业划分,农村牧渔水利业392户,工业3119户,地质普查和勘探业3户,建筑业 344户,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502户,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7344户,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595户,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6户,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 213户,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2户,其他行业17户,其中公司、中心2430户(公司法人616户)。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中共十四大召开之后,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企业的发展。至是年底,全区企业登记注册总数15369户,其中企业法人5735户(公司、中心法人944户),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单位9634户(核发公司、中心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2178户)。1992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新办企业2162户,其中企业法人994 户(公司、中心法人312户),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单位1168户(核发公司、中心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526户);按所有制划分:全民880户,集体1269户(其中乡镇431户),联营及其他经济类型15户。这些新发展的企业与1991年新发展企业相比有3个新的特点:发展势头猛;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公司发展又开始加快。 1993年,贯彻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使企业登记注册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确定界线,划定范围,放宽政策,扶持帮助企业。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人民身心健康以及国家仍实行专营和归口经营的商品,一般尊重企业要求进行核准;凡要求冠公司名称的企业(冠“有限”、 “集团”名称企业除外),只要基本条件符合,并经体改委审批后,都予以核定;凡要求冠其他组织形式名称的企业只要基本条件符合,且在全区同行业中名称不重复,都予以核定并放宽对企业注册资金的限制。是年底,全区共登记注册企业16864户(其中法人企业6555户,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10309户),全区新登记企业2511户(其中法人企业1338户)。
1994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登记工作按照“简化、规范、高效的原则”,简化登记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主动为企业服务,并大力支持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7月份,在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活动,通过举办培训学习班,使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管理人员以及各企业负责人对《公司法》和《条例》有了深刻认识,明确了公司登记是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都应当办理公司登记。同年12月底,全区共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40户。
199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 (1993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监字[1994 ]第007号、企字[1995]第5号文件精神,清理“三无”企业会议精神以及省局的部署,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从199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全区各类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部门开办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营业性单位开展了 1994年的验照工作。据统计,在年检中共清理出“三无”企业157户(无资金、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相应的组织机构或专职人员,不够法定条件的企业),对这些企业有的办理了注销登记,有的纳入个体企业管理。年检中一次性办理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登记581户,查处违反《条例》等违法违章行为案件75起。通过年检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注册后的监督管理,依法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规范了企业市场行为,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年底,全区共登记注册企业18026户(其中法人企业7082 户,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10944户),注册资金(本)530943万元,登记注册有限责任公司109户。全年新登记注册企业1170户,注销登记923户;新登记注册有限责任公司70户,注册资金15256万元,注销有限责任公司1户。
1997年,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一个深化、二个提高、三个规范”的总体要求,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登记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登记放宽、收费从优、主动介入、服务上门等措施,为促进企业改制、改组、改造服务。另外,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以年检为依托,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把登记注册关,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对全区中介组织和“三无”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通过清理整顿,注销不具备条件的职业介绍所2户,办理不具备法人企业条件的企业变更手续3户,处以罚款1户,从而促进了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清理“三无” 企业102户,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是年底,全区共登记注册企业16237户(其中法人企业6743户,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9494户),注册资金(本)56697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301户,股份合作制企业552户。 全年新登记注册企业1073户(其中法人企业446户),注销登记1421户。
1998年,贯彻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 《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全区粮食收储和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原已核准粮食收储、经营和加工企业291户,经重新审核,取消粮食经营业务的企业104户,取消收储业务的企业25户,取消粮食加工的企业31户,对保留的粮食收储企业和粮食经营企业都坚持条件,并首先取得粮食部门的前置审批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核定了经营范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转换注册号的工作精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结合年检,狠抓注册号的转换工作,转换率达到93%以上。同时换发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6636本。同年还对全区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三无”企业、酒类生产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清理,发现未经许可开展贷款业务的6户网点、4户金融机构;经人民银行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取得了金融业务资格,2户作了罚款处理。吊销不具备职业介绍机构条件的企业4户;强制注销了经营期货信息机构1户,不具备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5户;清理“三无”企业89户。是年底,全区共登记注册企业15376户(其中法人企业6457户, 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8919户)。按企业类型分,国有企业6284户,集体所有制企业8019户,有限责任企业384户,联营企业41户,股份制企业480户,股份合作企业510户,其他企业42户ₒ全年新登记企业 1044户,注销登记1584户;有限责任公司86户。1998年全区原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75户,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37户,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办经济实体76户。另外,开展了对新办企业的回访,了解企业开业后的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企业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解决和帮助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全年共回访企业687户。
1999年,为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监管创新、职能到位、支持国家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通知》、《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通知》精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改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部分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注册大厅,简化登记手续;开辟登记注册“绿色通道”,组建改制上门服务小组,了解企业改制意图, 帮助企业分析、论证市场形势,使企业找到最适合自身发展的改制形式,真正做到因地制宜,一厂一策, 并为改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草拟章程,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为改制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通过“三改”,全区共盘活国有资产存量10. 5亿万元,改制后的国有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带来r 效益。如泰和县水泥厂改组为泰和玉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年产值由原来的 403万元增加到3055万元。吉安啤酒厂租赁县印刷厂组建吉安啤酒印刷分厂,使负债高达400万元、年亏损60万元的县印刷厂仅半年就实现了盈亏平衡。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帮助万安县农药厂、全元肥料厂、农技推广中心、科龙复混肥厂深化改革,扩大销售网点,促进了产品销售,企业效益有明显提高。 同年4月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完成了新注册号的转换工作。同年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还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产业部〈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全面完成了对邮政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共登记邮政局14个,邮政网点 207户,规范了邮政企业的经营行为。此外,还对全区改制后的医药经营企业进行了及时登记,保证了医药经营行业的正常运行。是年底,全区共登记注册企业13710户,其中企业法人5528户,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8182户,注册资本528557万元。按企业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527户,注册资本83646万元;股份合作企业474户,注册资本21186万元;国有企业5920户,注册资本341866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 6726户,注册资本79546万元,其他企业63户,注册资本2313万元。新登记注册企业法人215户,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601户。按企业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108户,股份合作企业14户,国有企业350户,集体所有制企业341户,其他企业法人3户。办理变更登记3568户,注(吊)销企业1971户。
2000年1〜8月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以服务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为中心,规范登记,严格把关,强化监管,努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注册大厅工作程序,并推行企业登记行政执法公示制和承诺服务制,从咨询到取得执照,实行一条龙服务,方便了企业。同年,还狠抓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萍乡“3 • 1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根据省局部署,从3月18日开始,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抓管理、查规范、保安全、促生产”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和个体户的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了安全生产。据统计:全区取消爆竹生产资格的企业 110户(含无证无照经营户);取消爆竹经营资格的1604户;关闭不符合国家规定经营条件的电子游戏厅、录像厅、舞厅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25户;取消加油站、液化气经营资格的271户;取消其他易燃易爆生产经营企业317户;关闭小煤窑5户;取消药品、农药、种子、食品、建筑装饰等经营资格的共289户;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224户;端掉季节性土制爆竹作坊284个;收缴爆竹2000多万响,半成品及原料3000多千克;补办各种资格证537户。对全区3131个行政村和179个居委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普查,并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确认书》。清理对社会有危害的伪气功组织4户,其中注销3户,吊销1户。
至2000年8月底,全区共有企业13606户,其中企业法人5380户,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8226户,注册资本580572万元。按企业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638户,注册资本108767万元;股份合作企业435 户,注册资本15876万元;国有企业5889户,注册资本36992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6586户,注册资本 83861万元;联营企业29户,注册资本2146万元;其他企业2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