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地区和各县(市)统计部门已实施的统计调查主要有5个方面: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包括农村住户调查、农产量调查、乡村经济调查、非常规调查;城镇社会经济调查,包括城镇住户调查、物价调查、非常规调查;人口状况抽样调查,包括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残疾人抽样调查、儿童健康状况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与专项调查,包括工业调查、商业调查、物资库存调查、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劳动工资调查、投入产出调查、妇女儿童状况监测调查、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企业调查,包括企业景气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企业集团统计调查。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20世纪80年代以前,全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是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为主,辅之以抽样调查;80 年代后,全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是以抽样调查为主,辅之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并建立自成体系的机构和队伍,形成比较完整的农产品产量、农村住户和农村经济调查网络。1984年5月后,地区统计局和各县(市)统计局相继设立农村抽样调查队,调查队的基本任务是三项常规调查:(1)按照全国农产品产量抽样调查方案组织调查,按规定提供农产品产量抽样调查数据,定期反映农业生产情况和问题; (2)按照全国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组织调查,按方案要求提供农民家庭经济调查资料,及时反映农民生产、 收入、分配、积累、消费等情况;(3)按照全国农村经济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及时反映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劳动力分布、生产布局、经济效益变化。
农村住户调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家庭成为农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的主体, 农户成为农村经济的基本经营单位。为适应这一变革,县(市)农调队按等距抽样方法每县抽取14个村,每村抽取5户调查户,全区共抽取870户农户为调查户,调查户的抽取,实行基本固定、定期轮换,连续观察。1985年,每个调查户的调查表分为季度、年度和农产品产量调查季节报3部分。季报有4种表:农村现金收支平衡表;农村住户开发性生产的投资情况;农村住户出售产品情况;农村住户购买商品情况。调查指标308个。年报有11种表: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农村住户种植业、林业、动物饲养生产情况;农村住户出售产品情况;农村住户粮食收支平衡;农村住户总收入和纯收入;农村住户总支出;农村住户现金收支平衡;农村住户购买商品情况;农村住户主要实物消费量和耐用物品拥有量;农村住户主要指标预计;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分户卡片。调查指标639个。这套制度实施到1999年基本变动不大。
农产品产量调查,吉安地区于1954年全面展开。该项调查是根据1954年4月省人民政府发出的 《进行一九五四年农作物产量典型调查》(府统字[54]2号文)通知开展的。调查工作确定由县(市)进行,各专署督促协助。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以统计、农林部门为主,抽调粮食、财政、供销合作社、银行等部门的干部组织若干个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调查。1955年以后,农产量典型调查工作每年都由地、县(市)计划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1963年专署统计处成立后,全区的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以专署统计处为主,从有关部门抽人组织实施。1984年以前,每年进行的早、中稻产量调查和二晚产量调查都是采用等距抽样法,抽取调查点。地区按此方法抽取调查县(市),县(市)同样按此方法直接抽取调查村(队),调查村(队)也是用此方法抽取调查田块,在调查田块中还是应用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实割实称的样品稻苗。要求每次调查每组都要对2 ~ 3丘调查田块进行全丘实割实称,以验证被抽取样品的准确程度。1984年以后的农产量调查是采用各调查户的产量水平进行推算全面数据。全区农作物产量抽样调查是采用多阶段抽样,逐级进行推算总产量的。县(市)及以下各阶段调查所推算的产量, 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使用也不同。有的县乡根据抽样调查提供数据较早的特点,及时掌握生产趋势,指导和安排下一步的生产和计划;有的用作验证全面统计产量数的依据;也有的就作为本地区的粮食产量定案数,统一上报和对外使用。
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是I960年开展的,目的是研究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增长、口粮安排、收入分配及社员户的收支消费情况。吉安专区对5个人民公社进行了重点典型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常住人口、劳动力、主要农作物产量、粮食分配、口粮安排、收入分配(三级)、增减收情况、典型社员收支消费情况等。
城镇社会经济调查全区城镇社会经济调查主要包括:物价调查和城镇住户调查。1950年开展零售价格调查,1955年增加城市职工生活费用价格调查,1957年开展城市职工家计调查。吉安地区主要由吉安市经济计划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后改为城市(镇)住户调查。吉安地区有吉安市和泰和县统计局设有城调队。到 1999年,吉安市和泰和县各有调查户50户,共100户。调查对象是城市和县城关镇中按随机原则抽选部分非农业居民家庭及其成员。调查内容主要有:《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城市住户现金收入调查表》、《城市住户消费支出调查表》。具体调查内容是:居民家庭人口和劳动就业状况,收入和现金支出状况,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购买主要商品数量及变化情况,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及变化情况,家庭食品消费及营养状况,家庭住房情况,实物收入状况,货币流动、储蓄、债权债务情况,各类居民家庭之间收入、消费差异情况。
城市住户调查的目的和作用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1) 了解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消费、储蓄、手存现金、商品需求和住房等变化情况,为党和国家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工资和奖金、社会福利、货币流通、商品生产和供应等政策提供依据。(2)利用城市住户调查资料推断全区性的一些有关指标(如人均收入、负担系数等),作为计算社会商品购买力,研究国民收入分配比例以及确定零售物价指数中各类商品权数的依据;开展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活动,如研究城市居民消费结构、消费心理、收入分配、贫困线的划分等。(3)协助党和国家及时掌握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情况,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困难,改善居民生活。
企业调查 1998年6月,国家统计局吉安企业调查队正式挂牌成立。从此,吉安地区企业调查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并开展了三个方面的调查工作:一是区域内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二是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三是企业景气调查。
企业集团调查的目的是为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吉安企业调查队成立后,对地区内企业集团调查了如下情况:一是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二是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状况;三是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的目的是反映规模以下工业的基本总量,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吉安企业调查队对地区内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详细名称、地址、企业法人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人员及生产经营状况等;个体工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及生产经营状况等。
企业景气调查的目的是根据企业家对本行业景气状况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判断和预期编制景气指数;及时、准确地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及时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建议,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调查范围包括:吉安企业调查队对区内部分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及社会服务单位的法人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名称、法人单位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八联系电话、详细地址、企业规模、所在行业代码、上年主营业务收入等;二是企业家对本行业景气状况的判断,包括企业家对当前本行业总体运行状况的判断,对下期本行业总体运行状况的预计等;三是企业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的判断,包括企业家对企业综合生产经营状况、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需求等方面本期景气状况的判断和下期景气状况的预计; 四是企业家对企业生产经营问题的判断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