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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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097
颗粒名称: 普查
分类号: C811
页数: 4
摘要: 新中国建立后至2000年8月18日吉安撤地设市时,全区先后进行过4次人口普查,3次工业普査, 1次第三产业普查,1次农业普查,1次基本单位普查。人口普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53年进行。这次人口普查是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进行的。调查的主要数据:全区总户数为57.96万户,总人口为202. 69万人,其中男性 100.41万人,女性为102.28万人;城镇人口为15.4万人,乡村人口为187. 29万人,全区有汉族人口 202.6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02万人。在具体调查工作中,以与国计民生关系较大的工业企业为重点。
关键词: 统计普查 全面普查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至2000年8月18日吉安撤地设市时,全区先后进行过4次人口普查,3次工业普査, 1次第三产业普查,1次农业普查,1次基本单位普查。
  人口普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53年进行。这次人口普查是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进行的。目的是为准备'各级人民代表选举,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并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提供确实的人口数字。这次人口普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登记的标准时间为1953年6月30日24时;登记的项目: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以及本户住址6项。全区在1953年6月至1954年3月的9个月时间内,分3期进行基层选举, 人口普查工作也分3期结合普选进行。在普查工作中,本着“准确易行、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登记。调查的主要数据:全区总户数为57.96万户,总人口为202. 69万人,其中男性 100.41万人,女性为102.28万人;城镇人口为15.4万人,乡村人口为187. 29万人,全区有汉族人口 202.6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02万人。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64年进行。这次人口普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目的是为着手编制国民经济建设第三个五年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准确的人口数字。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1964年6月30日24时;普查项目,除保留第一次人口普查的项目外,又增加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和职业3项,共9个项目。另外还对1964年上半年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岀4 个项目进行调查登记。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省人委赣发(64)93号文件的规定,吉安专署和各县(市)及人民公社均设立了人口普查办公室,全区从上到下都大力进行普查知识的宣传教育。普查登记方法,农村以人民公社、城市以公安派出所为单位,分片、分段设立登记站。这次人口普查,全区从1964年3月开始准备,同年7月上旬进行登记,8月底汇总上报,历时半年。这次普查的主要数据:全区总户数为58.13 万户,总人口为244.22万人,其中男性为122.9万人,女性为121.32万人,城镇人口为23.38万人,乡村人口为220. 84万人,全区汉族人口为244. 1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05万人。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82年进行。这次人口普查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其目的是为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人口数据。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1982年7月1日零时(即6月30日24时)。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普查项目19项,其中按人进行填报的项目13项: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行业、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和存活子女数J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其中文化程度限6岁以上人填报。按户进行填报的项目有6项:户别、本户住址编号、本户人数、 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1981年死亡人数、有常住户口已外出1年以上的人数。全区的普查工作于 1982年底结束,将普查表集中统一送省,由省组织进行电子计算机汇总。这次普查的主要数据:全区总户数为73.82万户,总人口为38& 48万人,其中男性为19& 3万人,女性为190. 18万人,市镇人口为 41.09万人,市郊区人口为17.42万人,乡村人口为347. 39万人,全区汉族人口为38& 11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37万人。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90年进行。这次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省里的部署,目的是查清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人口在数量、地区分布、结构和素质方面的变化, 检查2000年的人口控制目标执行情况,为科学地制定人口、教育、就业、产业等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安排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1990年7月1日零时。普查登记的项目共21项。其中按人进行填报的项目15项: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和性质、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迁来本地的原因、文化程度、在业人口的行业、在业人口的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存活子女数、1989年1月1日以来的生育状况。按户进行填报项目6项:本户编号、户别、本户人数、本户出生人数、本户死亡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离开本县(市)一年以上的人数。另设死亡人口登记表,共9个项目:调查小区代码和本户编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死亡时间、文化程度、死亡时间的婚姻状况、死者生前从事的主要职业。
  对这次普查资料的主要指标,采用自下而上方法,进行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县(市)、地, 四级快速汇总,全部普查资料,经编码后,由地区于1990年11月进行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
  吉安地区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是在总结前三次普查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充分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取得了丰富的普查资料。普查的主要数据:全区总户数为94. 03万户,总人口为437.03万人,其中男性为224.49万人,女性为212. 54万人;市镇人口为42.13万人,乡村人口为394.9万人;全区汉族人口为435.96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07万人。
  工业普查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进行。酋查目的是为了解全国工矿企业的基本情况,作为研究恢复与发展工矿企业生产的依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950年 3月发布训令,决定对全国公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进行普查。吉安专区的普查工作由专署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成立工业普查办公室(简称工普办)进行。普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公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普查时间定为1949年。普查表式中的动态指标填报全年数,静态指标填报年底数,个别指标要求填报一些历史资料,如产品产量要求填报1930、 1936 J943和1948年的数字。调查内容按企业规模大小分别填报甲、乙两种表式,甲类表内容较齐全, 由大、中型工矿企业填报;乙类表内容较简单,由小型工业企业及工业生产合作社填报。甲类表分8个部分15种表,主要反映企业概况;动力、生产及运输设备;主要原材料及燃料耗用量;地基、厂房建筑物及工场间;矿山开采情况;职工1949年的工作时间及工资、生产量、修建工程。
  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准备时间较长。1983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决定在1985年第一季度进行全国工业普查工作。这次普查的目的是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提出的今后20年的战略目标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以及编制长远规划,为进行工业技术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同时加强工业企业的统计、会计和经济核算的基础工作。这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外资经营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对非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单位、村办工业和个体工业进行间接调查。在具体调查工作中,以与国计民生关系较大的工业企业为重点。普查的内容除了调查工业基本情况(包括产、供、销、人、财、物)反映工业经济全貌外,还要以工业装备的技术状况、经济效益、工业内部结构和职工状况为重点。通过1985年全国工业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区工业的家底,1985年全区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单位共有1375个。按经济类型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403个,集体所有制工业971个,全民与华侨或港澳工商业者经营工业企业1个。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企业854个,重工业企业521个。按企业规模分,大中型企业18个,小型企业1357个ₒ 1985年末实有职工人数为 120677人,工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88293.3万元,产品销售收入95926万元,资产总额10756& 2万元,利润税金总额13164. 1万元。:1987年11月,吉安地区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这次普查资料整理编印成《江西省吉安地区一九八五年工业普查资料》(上、下册)o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是在1996年进行的。1995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国发[1995]2号)。为了确保这次工业普查数出有据,在所有需填报普查表的企业中开展了核算基础工作整顿。全区严格按照全国工业普查办《清查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搞好全区调查摸底工作,特别对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条件来确定调查单位。有的与工商、 税务、乡镇企业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对;有的则深入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实地进行摸底;许多县(市)工普办为了确保调查单位的准确无误,清查单位工作进行了三四次之多。这次工业普查于 1996年1月1日起实施普查登记,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2万多名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查清了全区 1995年末工业企业和工业生产单位为26337个,其中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为2480个,比1985年末增长 10.9% ;有从业人员26.62万人,比1985年增长50. 1% ;资产总额为934361万元,比1985年末增长7.7 倍;1995年全区工业产品销售收入为671969万元,比1985年增长5.5倍;匕交税金40095万元,比1985 年增长4.6倍;工业增加值为20.79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 26% ,按可比价计算,比1985年增长 3.7倍,平均每年增长16.6%;工业总产值75. 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1985年增长5. 1倍,平均每年增长19. 8% ₒ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吉安地区工业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十年。
  第三产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以1991年J992年为普查年度,以辖区内所有第三产业单位为普查范围,以反映第三产业机构、人员、生产经营活动和实物资产为普查内容。普查方法是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辅之以抽样调查。普查工作从1993年6月开始,历时一年多,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普查结果, 到1992年底,全区有第三产业单位共69841个,共有从业人员299125人,其中企、事业和行政单位共 16055个,从业人员213716人;从事第三产业的城乡个体户为53786个,从业人员85409人。在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中,独立核算单位为9371个,从业人员166861人;单独核算单位为6684个,从业人员46855 人。与1991年相比,全区第三产业单位数增长16.1%,从业人员数增长8.7% ;其中独立核算单位增长 2.5%,从业人员数增长3. 4% ;单独核算单位增长6. 4% ,从业人员数增长4. 2% ;城乡个体户增长 20.2%,从业人员增长24. 2% ₒ 1992年全区第三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为110377.7万元,比1991年增长 17. 26% ;营业成本或费用95233.4万元,比1991年增长15.15% ;销售(营业)税金6614. 8万元,比1991 年增长13.13% ;营业利润为8529. 5万元,比1991年增长52. 72%。
  1995年4月,吉安地区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第三产业普查结果资料整理编印成《吉安地区首次第三产业普查资料》(上、下册)O 农业普查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于1997年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普查的目的是:准确掌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的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清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概貌,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目标以及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普查的对象是辖区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普查具体内容为: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经济类型和经营类别、农村从业人员、农业用地、牲畜与家禽、农作物种植、农业科技人员和科技应用、农用机械设备和生产用房及建筑物、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农村市场和财政、镇区建设10个方面共38个调查项目,678个指标。普查的时点指标为1996年12 月31日,时期指标为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这次农业普查涉及全区351万多农村人口,80万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入户登证。全区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如期完成了普查任务,掌握了大量科学、可靠的基本数据,搞清了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家底,进一步了解了农村社会经济的运行状况,主要体现在搞清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农村从业人员的数量、质量和行业、地域分布;主要农业机械设备的数量和结构;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结构;乡村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状况;建制镇的规模和社会经济状况。这对于各级党政掌握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的真实情况,制定和完善符合吉安地区区情的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储备了重要的基础性数据,对促进当前和下个世纪全区农业、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吉安地区农业普查办公室将普查结果的数据整理编印成《中国第一次农业普查吉安地区资料汇编》 (上、下册)。
  基本单位普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吉安地区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996年12月31 日,普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1996年。普查的范围为吉安地区内除农户和个体经济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社会经济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1996年吉安地区全部法人单位为14955个,其中乡及乡以上法人单位为8739个;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为21658个,其中乡及乡以上产业活动单位为15442个。在8739个乡及乡以上法人单位中按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单位为5122个,集体经济单位为3117个,私营经济单位为 214个,联营经济单位为40个,股份制经济单位为86个,中外合资经济单位为35个,中外合作经济单位为2个,港澳台与大陆合资经济单位为15个,港澳台与大陆合作经济单位为3个,港澳台独资经济单位为1个,其他经济单位为1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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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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