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及农村经济统计吉安地区是以农业为主的区,农业统计在整个社会经济统计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统计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统计,1993年,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标准调整为农业 (种植业与其他农业)、林业、牧业、渔业。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地区财政经济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始着手组织全区的统计工作。当时的农业统计报表大部分是由各业务部门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全区各县(市)实际,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通过多方收集,整理加工成全面的农业统计资料3 1949 - 1950年的农业统计报表内容较简单,农村基本情况和农业生产统计只统计乡、村个数、户数、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分水田、旱地);种植业也仅统计大宗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和产量。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统一制定农业生产年度总结基本报表,地区财经委按照这套表格组织收集全区的农村基本情况和农业生产统计资料。1953年4月,江西省统计局成立后,农业统计由部门分散统计改由统计部门自上而下布置,逐级审查、汇总、上报。全区的农业统计工作由地区计委负责统一布置、收集、整理、上报。
1956年,省统计局统一制定4套农业报表:农业生产综合统计报告表,由县(市)一级起报;农村基本情况报告表、农村统计工作备用表由乡一级填报;农业生产合作社统计报告表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填报。 这4套报表是以专署计委为主,会同地区农林部门共同负责布置贯彻,分别上报,确保了农业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958年,这4套农业统计报表全部改为以生产大队为基层填报单位,逐级汇总上报。后来,报表泛滥,属进度性质的“备用表”内容被各级各部门无限制地增加得十分繁杂,还提出“全党全民办统计”的错误口号。专业统计被削弱.农业统计转向以农业生产进度统计为中心。各级各部门随意制发农村统计报表:日报、旬报、月报比比皆是。资料的搜集和计算方法也不统一,浮夸风盛行,严重干扰和影响国家正常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执行。当时盛行的做法是:压缩面积、抬高亩产、用大大抬高的亩产再去乘原上报的面积,来达到虚报总产量,即所谓“压亩上纲”;有些甚至将数丘已成熟的水稻移植到一丘田内来计算亩产,即所谓放“卫星”。这些错误的做法,虽遭到各级计划统计人员的抵制、反对,但由于当时党内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泛滥,不仅听不进正确的呼声, 反而以“反右倾”的借口错误地批判、处分了那些坚持正确意见的同志,致使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一些农产品产量严重失实。1958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被虚报为25亿斤,后来核实为17. 36亿斤。
1962年和1963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和《统计工作试行条例》的精神,清理各部门滥发的统计报表。1963年2月,吉安专署统计处成立。当年4〜8月,专署统计处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对农业统计报表进行清理,大量精简各部门的农业统计进度报表。当年底,全区农村统计报表多乱现象初步得到遏止。由于全区各县(市)统计局相继成立,1963 - 1965年,全区农业统计制度贯彻执行得比较好。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业统计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打乱。这年按国家统计局“今年不再布置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精神,专署统计处要求各县(市)按1965年制度执行,但仅有个别县(市)按时上报。1967年各级党政机关被“夺权”,没有开展统计工作。1968年1月,专署统计处被撤销,只留下一名干部在井冈山专区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计划科技组工作,其余大部下放农村劳动,农业统计报表中断。
1971年起,按照当年5月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开始贯彻执行全省的农业统计制度,具体工作由计划科技组承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农业统计工作走上正轨。到1980年,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得到健全与完善。1981年恢复地区统计处,农业统计随全部统计工作统一由地区统计处负责。为适应计算国民收入的需要,1982年,国家统计局决定在计算农业总产值的基础上增加计算农业净产值匚是年的农业净产值是由地区统计处按现行价格进行计算的,没有布置县(市)填报。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生产管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业统计方法也有新的改进:由单一的全面统计方法转变到运用多种调查方法,取得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组)的粮食产量数字, 以满足各级党政制订计划、决定政策的需要。
1983年,根据政社分开、恢复乡(镇)村行政建制的新情况,把原《农村人民公社组织情况》改为《农村政社组织情况》新增“政社已分开的”、“政社未分开的”以及“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未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等项指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逐步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农、工、商、建、运、服务等多种经济形态发展。为适应这一变化.1984J985年先后将农业统计扩展为农村经济统计,增加了反映农村经济情况的统计报表共5种:现价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商品产值,农村固定资产结构,农村经济收入分配与效益,农村专业户和新经济联合体情况。1986年,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方法又进行了改进,实行“分季核产、各季相加即为全年粮食产量年报数”的粮食产量计算方法。
从1991年起地区统计局开始进行农业增加值的计算。计算范围包括辖区内的国营、集体和农户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单位(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计算方法采用“生产法”和“分配法”两种;前者按农业总产岀(即农业总产值)减去农业中间消费;后者按农业增加值的构成项目求得。主要指标有农业劳动者所得、农业税金、国营和集体农业单位提取利润和公积金、国营和集体农业单位提取福利基金和公益金、农业生产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基金和其他。
1999年,全区地、县(市)两级统计局执行的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共有23种。其中,年报13种,即农村基本情况乡村户数和人口及从业人员;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农业机械化情况;农村电气化、化学化和燃料使用情况;农作物面积和产量;茶叶、水果生产情况;林业生产情况;畜牧业主要产品产量;主要牲畜年末存栏情况;渔业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商品产值;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 定期农业统计表10种,即农作物冬播作物面积;农作物春播作物面积;农作物夏播作物面积;农作物秋播作物面积;春收作物实际产量;早稻预计产量;全年农作物预计产量;畜牧业牛.产情况季报;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工业、交通运输和邮电业统计工业统计1950年,进行全国第一次工业普查。1951年,开始实行公营及公私合营工矿企业定期统计报表,有月报和季报。1953年,工业统计对国营、地方国营及公私合营工业企业,除建立月、季统计报表制度外,并要求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编写简要文字说明。综合性工业统计是1957年开始的。是年, 丄业统计工作,由条条(工业主管部门)为主改为以块块(政府计划统计部门)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从而区、县(市)计划统计部门开始担负工业统计报表和调查的布置、汇总上报任务。随着国民经济第-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工业生产迅速发展,计划管理日益加强,工业统计报表指标体系更加充实和完善。工业统计年报扩大到全部工业企业及手工业定期报表,除邮寄月报外,还建立电讯快速月报制度。 工业统计综合年报达17种之多。
“大跃进”运动中,全国提出统计工作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常规的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被打乱, 新增加许多工业进度统计,有些地方随意修改统计方法、制度,造成一些重要的统计数字严重失实,如工业总产值、原煤和钢铁产量出现浮夸现象。如1958年全区生铁产量虚报为15万吨,后经核实仅2.68万吨。
1959年,由于工业计划范围扩大,工业电讯快速月报的统计范围由1958年的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扩大为全部工业企业、手工业、人民公社工业及其他部门工业。
“文化大革命”时期,工业统计的方法、制度大部被打乱.工业统计报表一度中断。1966 - 1968年, 工业统计综合年报只保留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劳动生产率3种表和少量统计指标。1970 年,开始恢复部分统计报表制度。是年12月,国家计委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基本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制定《国民经济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其中工业统计方面只有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两种表。
1977年中共中央批准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七年国民经济几个问题的汇报提纲》,提出工业方面要把工业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流动资金占用量等指标全部抓起来。从这年开始,地区计委着重开展了反映工业企业8项经济指标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1980年,工业统计年报综合表恢复到11种:全部工业总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专业生产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拥有量、动力设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1981年,工业定期报表除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电讯快速月报外,还增加工业净产值电讯快速月报。
1985年,工业统计年报综合表有13种:在1980年11种的基础上增加了村(队)办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和农村合作经营工业、城市个体工业主要指标2种: 1990年工业综合统计年报表共26种,比1985年增加了一倍。
1993年起,企业经济类型划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 外商投资经济(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分为港澳台与大陆合资企业、港澳台与大陆合作企业、港澳台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9种经济类型。至1999年,工业统计报表内容和方法保持大体不变。
交通运输和邮电业统计1963年专署统计处成立后,由处内分管工业统计的人员负责全区交通运输邮电业的统计工作,执行交通运输和邮电业的综合统计制度,主要为计划经济提供基本的统计资料, 协助各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邮电业统计是以邮电主管部门为主,地区统计部门协助,并要求邮电部门的统计资料在汇总上报的同时,抄送地区统计局,编入地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内。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由基本建设统计发展而来,始建于1950年,实施范围开始为中央财经各部及地方工业系统,后来扩大到全部国营建设单位。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步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扩大统计范围。首先,由过去只统计基本建设扩大为包括基本建设、现有企事业单位的更新改造及其他投资在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进而又建立房地产开发统计、城乡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到90年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各种经济类型投资统计,从而建立了一套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统计制度。
吉安地区的基本建设统计是1952年开始的。按照省财政经济委员会统一布置,基本建设年度综合报表共有8种:建设单位一览表、工程项目投资及开始利用计划完成情况、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开始利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计划完成情况、拨款计划完成情况、劳动指标、购置方面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1952年度国家计划规定外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1953年,基本建设统计综合年报表改由省统计局布置,共11种表,比1952年新增加的报表有 3种:开始利用的主要工程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房屋面积竣工情况。1957年起,基本建设统计实施定期报表制度,半年报有: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情况1种;季报有主要建设单位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一览表、按构成分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按用途分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新增能力或效益计划完成情况;月报有国家投资计划完成情况1种。综合年报增加按用途分的国家投资计划和国家投资固定资产完成情况。
1958年基本建设统计取消统一制定的基层表,建立以反映大办钢铁运动的基本建设日报周报和旬报。
1967 - 1969年基本建设统计被取消。1970年开始恢复。当年的基本建设综合统计年报有3种。
1975年基本建设综合统计年报恢复到6种,定期统计表恢复到5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为适应国家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合理安排建设规模、控制固定资产投 、资的要求,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1980 ~ 1983年,基本建设统计年报增加了 5种, 即:基建投资、新增固定资产和未完工程平衡表、按资金来源、构成和建设性质分列的本年投资完成额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分析表、1980年全部和部分停、缓建项目统计表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投资和房屋建筑面积。定期报表调整为基本建设完成情况月报和大中型建设项目一览表季报。
1992 ~ 1994年,基本建设项目按投资用途分组变化频繁。1992年的标准表中取消按生产性建设、 非生产性建设和住宅分组,变为按物质生产性建设、非物质生产性建设和住宅分组。到1993年又改变为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住宅分组。1994年又改变为按农林牧渔业用、工业建筑业用、商业运输邮电业用、住宅和其他分组。1993年资金来源中还增加了股票、债券2个指标。1999年,在原表种基础上增加了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情况年、季报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表。
建筑业和城市公用事业统计建筑业统计开始是基本建设投资统计的一部分,称承包企业统计(或施工统计)₀ 1953年,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始,地方建筑企业有较快的发展。地区财经委员会统计室开始向地区内的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和自营施工单位布置统计年报。综合统计年报有3种:承包企业单位一览表、承包房屋建筑竣工情况和主要建筑安装机械实有情况。1956年,中央提出了建筑工程要符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建筑业统计增加了工程质量统计表。1958年起,在原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报表5种,综合统计年报有7种。1985年,建筑业推行承包责任制,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范围扩大,由过去主要统计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扩大到城镇集体所有制施工企业,两套统计报表指标逐步统一.综合统计年报有13种,比1983年增加6种。1991年,为满足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需要,把建筑业净产值表改为建筑业净产值和增加值,增加的指标有大修理基金等5个。1993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制度实施建筑企业一套表。这套表能全面反映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协调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建筑企业一套表共有5种主营表和4种附营表,这套表到1999年基本未变。
城市公用事业统计也是1953年开始实施。统计范围为地辖区域内全部城市。综合统计年报表有7 种:铺装道路情况,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及无轨电车能力情况,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及无轨电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自来水能力情况,自来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下水道情况,城市公用事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完成情况。:1957年,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统计年报比1953年增加的表有:城市面积情况,指标有城市面积, 其中公共绿地面积、公园面积;公用配电线路总长度、城市房屋面积、住宅面积及变动情况。:1988年,城市建设统计范围改为全部设市建制的城市,统计年报分为城建系统以内和城建系统以外。城建系统以内年报有:城市设施水平、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城市规模和建设用地、城市房屋面积、城市住房和房产经营管理、自来水、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轮渡、煤气、液化石油气、集中供热、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清洁卫生 15种。城建系统外年报有:公用事业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2种。1991年,取消城市住房和房产经营管理,增加城市房产交易及向个人出售住宅情况,指标有:房产买卖成交面积、成交金额、房产岀租面积、租金收入,分别按合计准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填报,新建住宅出售、旧住宅出售,分别按面积、收回资金填报;在城市设施水乎表中增加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指标。这套统计制度到1999年年底基本未变。
物资与能源统计从1953年开始,吉安地区建立物资消费与库存统计表。当时这套报表是附设在工业和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中,其报表有:(1)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结存;指标有年初库存量、本年收入量,包括生产量、本年销售量、年未结存量。(2)主要原材料及电力耗用与结存,指标有年初库存量、 本年收入量、本年消费量,包括生产消费、经营维修消费、大修理消费,本年拨岀量、年底库存量。(3)基本建设用材料收拨与结存,指标有年初库存量、本年收入量、本年耗用量、本年拨出量、年底库存量。
从195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将原附设在工业和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物资报表集中起来加以扩充,制发全国统一的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当年执行的综合年报表有3种:产品收拨与结存,生产用原材料、燃料收拨与结存,基本建设用材料收拨与结存。1955年增加主要原材料、燃料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年报。1956年开始,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分为定期报表和年度报表,统计报表种类逐年增多。到1957年, 物资统计年报表增加8种。1960年,物资统计年报猛增到14种表。增加农村人民公社主要物资消耗与结存年报、产品供货合同执行情况、主要物资节约与超支年报等, 1967〜1969年物资统计工作中断。1976年以后,物资供应统计报表逐年增加。1977年恢复全民所有制单位主要物资使用方向年报表。1978年,物资供应统计年报表恢复到4种。
1993年,国家统计局在清理、整顿、精简现行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原材料、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即将原物资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原材料部分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合并,改为原材料、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新制度要求地区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有7种:主要原材料消费与库存、主要原材料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消费量、原材料消费库存总值、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主要能源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消费量、能源消费与库存总值、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情况。定期报表有4种:原材料消费与库存月报、能源消费与库存季报表、工业产值综合能耗季报、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与库存季报。1999年,物资与能源统计基本仍按此制度实施。
国内商业、饮食业与对外经贸统计1950年,全区执行了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布置的国营贸易和供销、消费合作统计报表,主要内容有商品购进、销售、调拨、库存和加工等指标。1954 ~ 1956年,对私营商业和公私合营商业进行统计,主要内容为:私营商业的基本情况;公私合营商业的基本情况;私营商业中其他社会主义改造形式的销售额,其中分别列岀代销、经销和批购零销3种形式的销售额。
1957年,商业统计报表有定期统计报表2种,即社会商品零售额季报、主要商品零售量季报;综合统计年报表有13种.即公私合营、合作化及私营商业、饮食业与服务业基本情况年报,公私合营(定息户) 商业、饮食业与服务业费用、税金、利润情况年报,商业、饮食业与服务业在职私方人员数、工资、定息及投资情况年报,私营商业、饮食业与服务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年报.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报,主要商品社会零售量年报,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情况年报,国营、合作社营及公私合营(定息户)商业商品库存年报,国营及合作社营商业与饮食业劳动工资年报,社会商品购买力总表,居民货币收支平衡表,农民的基本货币收入表,主要商品产销平衡年报。1958年对商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改革:从是年起,改为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作为一个统计总体,确定以国营及供销合作社商业的“国内纯购进”和“国内纯销售” 为基础的国营及供销合作社商品流转统计报表指标体系;充实社会商品零售额统计指标体系;还增加了社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和人员统计报表。
1967年只执行了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报(只填10个指标),其他年报停报。1968〜1969年商业统计中断。1970年,恢复社会商品零售额电讯月报、社会商品零售额年报和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存总额和数量年报3种。1973年,又初步恢复社会商品购买力年报和主要消费品生产消费平衡年报2种。
1980年,商业统计报表已有定期统计报表4种,综合统计年报表13种。从1981年开始,商品购销存统计扩大到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1985年又将商品购销存总额表扩大到农村集体商业。1987年,又将商品购销存数量表扩大到农村集体商业。
从1987年起,建立社会商业商品流转统计报表制度,以社会商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合营商业、个体商业)为统计总体计算商品纯购、纯销和库存,取代以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为统计总体的商品流转统计报表,表名改为社会商业商品购销存总额报表和社会商业商品购销存数量报表。这两个表都要求分录:国内纯购进、国内纯销售、期末库存3项指标。数量表要求填报40种主要商品的数量。1990年,在商品表的纯购进和纯销售栏,分别增“其中个体商业纯购进”和“个体商业纯销售”指标。从1994年年报起,改为不再分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业、物资供销业3张表,统一按批发零售贸易业进行汇总上报。
1999年,商业统计制度规定,综合年报表有5种,即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餐饮业销售情况,限额以上连锁店(公司)商品销售情况,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财务状况,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财务状况。综合定期报表有4种,即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和分类销售额,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对外贸易统计工作,1963年才正常展开,当时以外贸主营部门为主,政府统计系统负责协调、协助外贸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外贸主营部门汇总上报,同时报综合统计部门。 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人口统计,从1950年到1979年是公安部门通过户口登记等手段收集户数、 总人口数、分性别、人口数、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以及城镇人口、乡村人口等指标。每年年底从基层开始统计,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由公安部门对外公布当年人口统计数字。自1982年起,公安部门的人口年报数不再续用,改以政府统计部门发布的人口统计数为准。人口统计纳入政府统计制度。人口统计年报主要指标有:总人口、男性人口、女性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城镇人口、乡村人口。这一制度一直维持到1999年,基本没有大的变化。
劳动工资统计经历了由一次性调查到定期统计,由部门分头进行到统计部门统一组织,由专业的劳动统计到综合劳动工资统计的过程。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供给制与工资制同时并存,政府部门对接管过来的企业、学校、机关职工和公教人员实行“原职原薪”,故劳动工资统计没有进行。1950年以后省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布置,首先在工业、基本建设、商业、运输业、邮电业等部门的专业统计报表中设置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或指标。1959年国家统计局将劳动工资统计从专业统计制度中分离出来,集中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并统一制发报表,按月进行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工资、劳动生产率的进度统计;按季统计各部门各类人员的人数、工资及各部门一次性奖金、劳保福利费用等情况;按半年统计职工人数、工资、劳保福利费用等各项分类资料。从1963年起,本着“一保”、 “二统”、“三结合”原则,大力精简基层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综合统计年报,同时取消一些繁琐、不必要的统计指标。到1965年,综合统计年报仅有3种: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职工人数与工资综合年报、职工人数增减变动情况综合年报、城镇集体所有制劳动者及个体劳动者按部门分的年末人数。定期统计报表有4种:职工人数与工资统计月报、职工人数与工资统计季报、固定职工人数增减变动情况统计季报、职工工资总额构成统计季报。1967 - 1971年,劳动工资统计被迫中断ₒ 1972年后全区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陆续恢复。当年恢复执行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统计年报。1973年,恢复执行工业企业、施工单位职工分类情况、固定职工增减变动情况统计年报、城乡集体所有制劳动者人数和施工单位劳动生产率年报。 到1975年,全区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已基本恢复正常。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劳动工资统计进入全面恢复和振兴阶段。随着企业用工制度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劳动工资统计范围扩大,报表指标也相应增加。从1979年起,综合年报增设全民所有制单位计划外用工人数、县以上集体工业企业全部职工人数与劳动生产率、工业企业、施工单位工人工时 (日)利用情况3种报表。
1989年,全区实施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综合表共增加14种(内有附表4种),基层表7种(内附表2 种)。主要指标包括6个方面:劳动力数量、工资总额、劳动生产率、工人工时利用情况、劳保福利费用、 劳动工资统计(指标按经济类型、国民经济部门、隶属关系、企业、事业性质、轻重工业分组)。
1999年地区实施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有3种: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情况。定期报表1种,即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季报。
社会与科技统计1953年后,全区各项社会事业新的统计制度相继建立。到1999年,全区的教育、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卫生、环境保护、体育、司法等社会统计报表均由全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定期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地、县(市)政府统计机构。科学技术和服务业统计报表由地、县 (市)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到1999年,地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科技活动统计年报有4种,共121 项指标: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共67项指标;企业科技活动项目(课题)情况,共14项指标;医疗卫生单位科技活动情况,共32项指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科技活动课题情况年报,共8项指标" 从1996年起,组织实施了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表,此表分为10大项,共117项指标:环境,6个指标; 人口,14个指标;经济基础,9个指标;居民生活13个指标;劳动就业15个指标;社会保障,13个指标;卫生保健,10个指标;教育科技,16个指标;文化体育,11个指标;社会治安,10个指标「1999年这套表仍在执行。
国民经济核算统计1982年,地、县(市)统计局正式开展国民收入的计算工作。国民收入的统计资料综合反映了地区及各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综合经济部门了解地区的经济情况及其特点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从1983年起,地、县(市)统计局组织实施了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制度,其中有:国民收入统计报表制度,县国民经济基本情况(卡片)制度,城市经济、社会情况年报制度3种。国民收入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下列5种表格: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生产、消费和积累平衡表.主要指标有社会总产品(总产值)、物质消耗、国民收入生产额(流进、流出)、国民收入使用额(消费总额、积累总额、积累率);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综合表.主要指标有社会总产品(总产值)、物质消耗、净产值、物质消耗占总产值比重、净产值的部门构成;国民收入积累综合表,主要指标有按所有制形式及生产性非生产性划分的固定资产积累和流动资产积累;国民收入消费综合表,主要指标有消费总额、居民消费(农民消费、非农业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居民消费水平表,主要指标有农业居民消费水平、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这套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制度一直执行到1988年。1989年将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制度改为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账户(报表)制度,但该制度仍将国民收入的计算作为主要内容。1993年终止国民收入的计算,取而代之的是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
1999年改为国内生产总值年度报表。年报有12种:总产出、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构成项目、按可比价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按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按行业划分的资本形成总值、最终消费、居民消费水平、国内生产总值计算表、最终消费计算表、固定资产形成总额计算表、 存货增加计算表。定期报表1种,即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资金流量核算年度报表有2种:资金流量表 (收入分配)、资金流量表(金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