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92 |
颗粒名称: | 督促检查 |
分类号: | F123.1 |
页数: | 1 |
摘要: | 遇有特殊情况,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原计划指标或比例进行必要调整;执行计划单位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致使计划难以完成,则不予调整。中期检查,多以行署名义组织进行。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生产流通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原材料、资金短缺情况及经验教训等。检查方法以报表检查为主。二是调查研究,计划部门对各县(市)和地直单位进行有重点、 有目的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八五”以后,主要选择重点建设项目调查研究。在计划期结束时,对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所达到的水平进行总结核实和排序。 |
关键词: | 计划实施 督促检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