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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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074
颗粒名称: 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
分类号: F2
页数: 2
摘要: 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 1950-1952年,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支前、镇反、恢复生产、征收公粮、税收上交、推销公债、 主要物资分配、供应等。专署对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成分实行不同的计划管理。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虽然对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动员、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新建了不少水利、交通重点项目;在国家资金的扶助下,兴建了一批小三线军工企业和小农机、小化肥、小水泥、小农药、小造纸等“五小”工业以及食品、电子、化工企业,初步奠定了全区的工业基础,但也存在许多弊端,主要是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不利于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关键词: 计划管理 管理体制

内容

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 1950-1952年,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支前、镇反、恢复生产、征收公粮、税收上交、推销公债、 主要物资分配、供应等。
  1953 - 1957年,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制度,为“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专署对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成分实行不同的计划管理。对地方国营企业单位实行比较全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对合作经济、公私合营经济实行比较灵活的指导性计划管理;对农业,1955年以前,实行估计性计划管理,农业合作化后,实行间接计划管理。
  1958年,由“条块结合”管理体制改为以“块块为主”的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地方的计划管理权限,即把辖区内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纳入区内计划管理。1960年,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的左倾错误,国家按“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原则,又改为“以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将原下放地方的一些计划管理权限收回中央和省里。
  1967〜1972年底,原计划管理机构被撤销,取而代之的计划统计组虽然制订了一些计划,但大都无法实现。1973 ~ 1976年,片面强调“一元化”领导,国民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指令计划范围,国民经济发展缓慢。
  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虽然对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动员、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新建了不少水利、交通重点项目;在国家资金的扶助下,兴建了一批小三线军工企业和小农机、小化肥、小水泥、小农药、小造纸等“五小”工业以及食品、电子、化工企业,初步奠定了全区的工业基础,但也存在许多弊端,主要是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不利于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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