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7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2 |
摘要: | 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 1950 ~ 1952年,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支前、镇反、恢复生产、征收公粮、税收上交、推销公债、 主要物资分配、供应等。1953 - 1957年,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制度,为“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专署对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成分实行不同的计划管理。1960年,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的左倾错误,国家按“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原则,又改为“以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将原下放地方的一些计划管理权限收回中央和省里。1996年,吉安地区行署办公室37号文件明确了地区计委是行署管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 |
关键词: | 计划管理 管理体制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