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68 |
颗粒名称: | 金融债券 |
分类号: | F830.91 |
页数: | 2 |
摘要: | 区内银行首次发行金融债券,年利率9厘,到期还本付息,逾期不另计息。只允许居民、职工个人购买,不记名、不挂失,不得提前支取,不准流通、 转让和抵押。开始发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面额有100元、500元、1000元3种,面向城乡居民、职工个人发行。期限为浮动式,最短期限1年,最长期限5年,年息累进,债券不记名、不挂失,又发行贴水债券,面额分为100元、500元、1000元3种。期限40个月,到期按券面额1 次偿付,贴水率为月息6.25%o,面额100元券,全区还开放金融债券市场。 |
关键词: | 金融债券 证券市场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