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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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068
颗粒名称: 金融债券
分类号: F830.91
页数: 2
摘要: 区内银行首次发行金融债券,年利率9厘,到期还本付息,逾期不另计息。只允许居民、职工个人购买,不记名、不挂失,不得提前支取,不准流通、 转让和抵押。开始发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面额有100元、500元、1000元3种,面向城乡居民、职工个人发行。期限为浮动式,最短期限1年,最长期限5年,年息累进,债券不记名、不挂失,又发行贴水债券,面额分为100元、500元、1000元3种。期限40个月,到期按券面额1 次偿付,贴水率为月息6.25%o,面额100元券,全区还开放金融债券市场。
关键词: 金融债券 证券市场

内容

1985年9月,区内银行首次发行金融债券,面额为20元、50元、100元3种,期限1年,年利率9厘, 到期还本付息,逾期不另计息。只允许居民、职工个人购买,不记名、不挂失,不得提前支取,不准流通、 转让和抵押。1987年11月,开始发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面额有100元、500元、1000元3种,面向城乡居民、职工个人发行。期限为浮动式,最短期限1年,最长期限5年,不满1年不能兑现。年息累进,即第一年9%,第二年为10%,第三年为11%,第四年为12%,第五年为13%。债券不记名、不挂失,但可以转让。1988年,又发行贴水债券,面额分为100元、500元、1000元3种。期限40个月,到期按券面额1 次偿付,贴水率为月息6.25%o,面额100元券,售价75元;500元券,售价375元;1000元券,售价750元。 当年,全区还开放金融债券市场,各种金融债券可在证券机构进行转让和抵押,进一步扩大金融债券业务发展。1989、1991、1994年,全区都陆续发行金融债券,据建设银行与农业银行统计,两行共发行金融债券2862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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