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6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保险业状况 |
分类号: | F840.3 |
页数: | 2 |
摘要: | 开始在吉安办理火灾险、人寿保险业务。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在吉安的分支机构也陆续代理过保险业务,主要办理火险、押汇运输险、人寿险、财产险业务。中央信托局吉安代理处在吉安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和汽车运输保险,吉安支公司重点在吉安市、吉安和遂川、泰和、安福等县开办自愿火灾保险、国营企业财产强制保险、水上货物运输保险、耕牛保险、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等险种14个,各县(市)普遍开办保险业务,区内保险工作根据以国营经济为对象的业务逐渐收缩,停办强制保险业务,恢复农村牲畜等自愿保险业务, |
关键词: | 保险组织 保险业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