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55 |
颗粒名称: | 非贸易外汇管理 |
分类号: | F830.73 |
页数: | 1 |
摘要: | 自开办非贸易外汇业务以来,全区办理并不多。为扩大对外交流,区内临时旅游出国团组增多,出国人员超过百人次,批汇业务不断增加。地区外管局制定《吉安地区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并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是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及时核批收取外汇券和侨汇券的单位,发给许可证。全区共核批发证收券单位9家。二是按侨汇管理制度规定,配合地区中国银行及有关部门对收券单位收取的侨汇券进行核销,1990年共核销3次,核销侨汇券近15万张。三是根据国家规定,按时核拨两券收入留成;旅游商品留成50%,旅游外汇留成40%, |
关键词: | 外汇管理 外汇管制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