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52 |
颗粒名称: | 非贸易外汇结算 |
分类号: | F830.73 |
页数: | 2 |
摘要: | 吉安地区非贸易外汇收入主要来自于侨汇、外币兑换和旅游外汇。国家开始对侨汇实行凭侨汇券优惠供应商品办法;改为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应粮食80市斤,恢复了侨汇物质供应票证(票证面额为5元、10元、50元、100元4种),每百元人民币侨汇发给票证计粮20市斤、油1.5 市斤、副食品券5张。侨汇业务一律由中国银行吉安支行办理转汇和配发侨汇物质供应票证,认真贯彻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方针和坚持谁款谁收、保送、保密、保存取方便、迅速解付的原则,外币兑换区内未设中国银行机构之前。外币兑换由人民银行办理。 |
关键词: | 外汇管理 外汇结算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