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5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外汇结算 |
分类号: | F830.2 |
页数: | 2 |
摘要: | 建立国外代理行关系是贸易外汇结算的重要环节。中国银行吉安分行一方面加强与中国银行南昌分行的结汇业务联系,全区各商业银行也都开办了外汇结算业务。非贸易外汇结算吉安地区非贸易外汇收入主要来自于侨汇、外币兑换和旅游外汇。国家开始对侨汇实行凭侨汇券优惠供应商品办法;每百元人民币侨汇发给票证计粮20市斤、油1.5 市斤、副食品券5张。侨汇业务一律由中国银行吉安支行办理转汇和配发侨汇物质供应票证,紧密配合地区商业、粮食部门改进侨汇物资供应方法,外币兑换区内未设中国银行机构之前。 |
关键词: | 外汇结算 金融体制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