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4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票据交换 |
分类号: | F832.24 |
页数: | 2 |
摘要: | 吉安市建立同城票据交换中心,各专业银行的营业机构派人参加,进行票据交换。通过人民银行往来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专业银行系统内行、处、所之间往来票据,直接通过本系统的县辖往来或省辖往来清算。将专业银行之间往来票据,由通过人民银行往来账户清算,改为通过同业往来科目清算。核算同城票据交换的清算,异地代签报单和划转资金等,每天通过人民银行的存款户结清,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可转入拆借户;拆借户,核算专业银行之间相互拆借资金, |
关键词: | 银行业务 票据交换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