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039 |
颗粒名称: | 全国联行 |
分类号: | F830.4 |
页数: | 2 |
摘要: | 未实行全国统一联行制度。建立直接往来的联行关系,区内银行实行委托、代理的联行制度,人民银行推行总行下发的《全国联行往来制度》,限于会计独立、发有行号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两级为办理联行单位,一律不办理联行业务,如有联行往来通过管辖支行办理。联行间的汇划业务,人民银行单独建立联行往来系统,办理系统内的资金调拨和专业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的款项汇划,全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自成联行系统。建设银行于10月1日起也自建联行系统。 |
关键词: | 转账结算 全国联行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