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存款利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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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0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存款利率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3
摘要: 公营活期存款利率月息为2%。公存利率改为月息2.1%。公存款利率调低到月息1.8%,公私合营企业存款利率由月息2%₀ ~ 6%。私营定期存款为月息4. 2%,公存利率再一次调低为月息1.8%。农业合作社存款利率为月息2.4%,活期公存利率月息为1.5%。利率分别为月息3%,活期公存利率调为月息1.8%。定期半年、1年、2年、3年、5年、8年利率分别为月息5.4%,折实储蓄利率(月息)1个月为 2.7%,货币储蓄利率月息如下,活期存款月息由4. 5%,定期1年储蓄存款月息由12%。
关键词: 储蓄业务 存款利率

内容

公存款利率为鼓励单位存款,国家对国营企业和私营经济存款,一律给予利息。新中国建立以后,吉安企业存款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1950年6月,公营活期存款利率月息为4. 5%。,私营活期存款利率月息为9%。。
  1951年10月15日,公营活期存款利率月息为2%。,私营活期支票存款月息为5%。,私营活期存折月息为7%。,公营定期存款3个月月息为6%。,私营定期3个月存款月息为13. 5%。。
  1952年6月25日,取消定期存款,对公存款不分期限,一律为月息2.4%。。
  1953年10月,公存利率改为月息2.1%。。
  1955年9月10日,公存款利率调低到月息1.8%。。同年,又一次调整利率,公私合营企业存款利率由月息2%₀ ~ 6%。,一律调整为月息2.4%。,私营定期存款为月息4. 2%。。
  1958年1月1日,公存利率再一次调低为月息1.8%。,农业合作社存款利率为月息2.4%。。
  1965年6月16日,企业存款停止计息。
  1971年10月1日,国营企业、城镇集体单位存款利率由月息1.8%。降至1.5%。。
  1982年1月7日,活期公存利率月息为1.5%。,增设1,2,3年定期档次,利率分别为月息3%。,3.6%。, 4.2%。。
  1985年1月1日淀期公存利率调高,1,2,3年期利率分别为3.6%。,4.2%。和4. 8%。。
  1987年6月21日,定期公存利率增加半年期档次,月息为3.6%。。1,2,3年期利率分别调高为月息 4.2%o,4. 8%o,5.4%oₒ 1988年9月1日至1990年8月21日,4次调整公存利率,增加5年、8年两个利率档次。活期公存利率调为月息1.8%。,定期半年、1年、2年、3年、5年、8年利率分别为月息5.4%。,7.2%。,7.8%。,8.4%°, 9. 6%。,11.4%。。
  储蓄存款利率民国时期,储蓄存款利率较为混乱,高低不一。新中国建立后,区内人民银行开办人民币储蓄业务时,由于黑市金银作祟,物价尚不稳定,利率水平较高。1950年1月,折实储蓄利率(月息)1个月为 2.7%。、2 个月为 3.3%。,3 个月为 4.0%。。
  货币储蓄利率月息如下: 1949年11月,活期12%。。
  1950年6月,活期9.0%。,定期6个月21%。。
  1951年10月,活期7.0%。,定期1年20%。。
  1952年6月,活期4.5%。,定期1年12%。。
  后因物价逐渐平稳,1952年,区内银行执行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全国统一的储蓄章程,利率开始走向正轨。
  “一五”期间,活期存款月息由4. 5%。降至2.4%。,定期1年储蓄存款月息由12%。降至6.6%。。
  1959年1月,活期储蓄月息由2.4%。降至1.8%。,定期储蓄1年期利率月息由6.6%。降至4%。。同年 7月,利率调高,定期1年月息增为5.1%。,增加2年、3年定期档次,2年定期月息5. 25%。,3年定期月息 5.45%0。
  “文化大革命”期间,区内银行2次调低利率,利息降至历史最低点。1965年6月定期1年月息降为 3. 3%。。1971年10月,定期1年储蓄月息降为2.7%。,取消其利率档次。
  1979年4月,区内银行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利率,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水平。随后,6次调整利率, 到1988年9月,活期储蓄由月息1.8%。上升到2.4%。淀期1年由月息2. 7%。上升到7. 2%。。同时恢复2 年、3年、5年、8年期利率档次。定期2年月息7. 65%。、定期3年月息8.1%。、定期5年月息9%。,定期8 年月息10.35%。。
  1989年2月定期储蓄利率再次调高,1年期月息为9. 45%。,2年期月息为10. 2%。,3年期月息为 10.95%。,5年期月息为12.45%。,8年期月息为14.7%。。
  1990年4月储蓄存款利率调低为:1年期月息8. 4%。,2年期月息9. 15%。,3年期月息9. 9%。,5年期月息11.4%。,8年期月息13.5%。,同年8月储蓄存款利率又调低为:活期月息1.8%。,定期1年月息 7. 2%。,2年月息7. 8%。,3年月息8.4%。,5年月息9.6%。,8年月息11.4%。。
  1991年4月到1999年6月,区内银行执行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先后10次调整储蓄存款利率。活期存款年利率由1.8%调到0.99% ;定期存款年利率:1年期由7.56%调到2.25% ,2年期由7.92%调到 2.43% ,3年期由8.28%调到2.7% ,5年期由9%调到2.88%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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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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