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及民国时期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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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97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清及民国时期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30.3
页数: 5
摘要: 内部组织一般设有经理、外席、柜缺、中缺、学缺、夫役诸职务,专司估价、验货等营业上的各项事务,吉安城内已有集成生、德和祥两家钱铺营业。吉安钱庄内部组织的构成沿袭简易、守旧积习。分设经理、跑上街、账房、钱房、信房、柜房、中班、徒弟等职务,钱庄主要业务范围为存款、放款、汇兑、发行庄票、贴现、买卖公债及生金银、兑换银钱等。(民国二十二年《江西之金融》)o由于资金便于调剂,各家钱庄于本业之外大都兼营棉纱、布匹、米、油、盐等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吉安分行1934年11月1日中央银行在吉安正式成立办事处。
关键词: 金融组织 金融机构

内容

当铺区内典当业始于清末。民国初年,吉安城内已有当铺多家,各县城及大号镇亦均设有,此为吉安典当业鼎盛时期。1926年,全区典当业大多歇业。1935年1月,南昌市立银行拨出资金6万元,开设平民公典,地址设在吉安城高峰坡,有从业人员21人,年营业额10万元。此后,新没、吉水、泰和、遂川、莲花等县亦有多家当铺开业。规模较大的当铺,组织严密,人员较多,内部组织一般设有经理、外席、柜缺、中缺、学缺、夫役诸职务,使用人员按等级循序而进,员工各有专责,各司其事。吉安平民公典设有经理1 人,账房1人,柜台4人,仓库6人,门卫1人,茶房4人及厨役4人。经理总揽店内外一切事务,账房负责会计账簿,柜台又有首柜、二柜、三柜、四柜之分,专司估价、验货等营业上的各项事务,仓库则负责检查、保管全部当物。此外,门卫、茶房、厨役也都各有其责。当铺店规很严,店员无家属在当地者,均不得在外留宿,包裹携出须经多人过目,以避嫌疑。
  钱庄据《吉安河西坊廓乡志》载,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吉安城内已有集成生、德和祥两家钱铺营业。 光绪三十年,裕丰厚钱庄开业,地址设正大街,独资经营,拥有资本3. 8万元。至民国初期,吉安钱业日渐兴盛,据民国二十二年(1933)(全国银行年鉴》记载:“吉安钱业在十九年前颇为发达,达二十余家之多,资本总额不下一百四五十万元……”吉安钱业极盛时期,各县均设有钱庄。抗日战争开始后,钱庄均相继歇业。
  吉安钱庄内部组织的构成沿袭简易、守旧积习,一般视其庄号规模大小,分设经理、跑上街、账房、钱房、信房、柜房、中班、徒弟等职务,各司其职,分掌其事。钱庄主要业务范围为存款、放款、汇兑、发行庄票、贴现、买卖公债及生金银、兑换银钱等。钱庄利息,一般略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平均9%,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10.1%,贷款年利率在12% -15%之间。钱庄资金周转较快,“有万余元资本,则可做十万元以上之架子”(民国二十二年《江西之金融》)o由于资金便于调剂,各家钱庄于本业之外大都兼营棉纱、布匹、米、油、盐等商业,业务活动较为活跃。境内解放前,先后有钱庄26家。解放后,均停业。
  银行中央银行吉安分行1934年11月1日中央银行在吉安正式成立办事处,地址在半苏巷9号。内设第一章金融机构文书、会计、出纳、国库、营业5个系,有员工15人。1939年12月,中央银行吉安办事处升格为三等分行,行址迁田侯路26号。1943年,员工减至13人。1949年吉安解放前夕停业。
  其主要业务是:受理各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钱庄缴存准备金,管理本埠金融市场和存、贷利率,办理国际汇兑,收解关税,发行纸币,代理国库,经募债券。
  中央银行泰和分行1941年8月4日中央银行在泰和成立办事处,行址设在泰和县城临江花园109 号。次年3月,中央银行泰和办事处升格为三等分行,内设文书、出纳、营业、国库、会计5个系,有员工 14人。1945年底停业。
  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1917年5月,中国银行吉安汇兑所成立。地址在中永叔路39号,有员工8 人,1919年6月,奉总处决定改称中国银行吉安支行,管理者改称行长。1920年全行内设会计、出纳、国库、营业4个系,员工增至12人。1924年3月改称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员工较前减少5人。1927年和 1930年间,曾两度停业,仅有2名员工留守。1934年7月又恢复营业,改称中国银行吉安寄庄,有员工4 人。1939年5月升格为办事处,有员工10人。1945年2月因战事紧张,撤至樟树转黎川。1946年3月迁回吉安,暂借下中永叔路32号复业,同年7月迁回中永叔路39号营业,1949年7月吉安解放,办事处停业,被军管会接管。
  其业务活动根据总管理处规定进行,具体接受中国银行南昌支行管理,主要办理存款、放款、储蓄、 汇兑、押汇及国际汇兑,兼办农村贷款,代办保险业务等。
  该行在境内还设有3个基层机构,1941年7月在泰和县设中国银行泰和办事处,1945年2月撤销; 1943年5月在遂川县设中国银行遂川办事处,1945年2月撤销;1941年8月在吉水县设中国银行吉水简易储蓄处,1942年11月撤销。
  交通银行吉安办事处1937年8月正式成立,地址在上永叔路194号,有员工6人。1939年,员工增至8 人。1945年2月,撤迁宁都,次年1月又迁回吉安复业。1949年吉安解放时停业清理,被军管会接管。
  该处业务比较全面,除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储蓄、汇兑业务外,还经办发行、兑换、募集债券、代办保险等业务。
  交通银行泰和办事处1941年5月成立,地址在泰和县城老文端路(今商业局内),有员工6人, 1945年9月裁撤。
  中国农民银行吉安办事处1936年4月开始筹备,同年6月10日开始通汇营业,8月17日正式宣告成立,地址在大码头正街,有员工6人c 1941年全处员工增至16人。内设文书、营业、会计、出纳侬贷、储蓄、电台7部,各部均设有主管,同时管辖吉安、吉水、安福、峡江、新涂、丰城、清江、永丰等8县农业贷款。下设机构有中国农民银行永阳简易储蓄处、吉安农仓。
  该办事处以扶助农村经济为专业,办理各种存款,各项放押汇押款,协助办理农村合作,经营农仓, 开展信托及农村保险业务。
  吉安解放时,该处停业清理,被军管会接管。
  中国农民银行泰和办事处1941年6月成立,地址在泰和县城西门外龙洲松山村19号,内设文书、 会计、出纳、储蓄4部,各部均有主管、办事员各1人,另有办事员、助员办理存款、汇兑及同业联行往来暨农村调查事项,还负责管辖瑞金、会昌、泰和、永新、莲花、遂川、万安7县农业贷款,全处有员工13人。 该处在区内还设有中国农民银行遂川分理处和泰和农仓。1945年10月停业。
  四行联合办事总处吉安支处1940年1月成立,办公地址在中永叔路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2楼。 内设文书、业务、会计、调查4个组,1948年10月宣布结束。该处主要职责是:加强各银行之间联系,根据吉安金融市况,决定共同对策和联合行动,行使银行监管职能,同时调节券料统一发行,审核贴放,统筹农贷,汇兑,推行储蓄,收兑金银等。
  四行联合办事总处泰和支处1941年11月成立,办公地址设于中央银行泰和办事处内,配有办事员3人。1945年4月撤销。
  江西裕民银行吉安分行1928年3月成立,额定营运基金为国币10万元,地址在中永叔路。有员工19人,辖泰和、遂川、万安、永丰、吉水、峡江、永新、莲花、安福、宁冈、新滾11个办事处。1946年改称江西省银行吉安分行。
  该行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汇兑、发行期票、买卖外埠期票、买卖生金银和各种证券,发行辅币券及代理金库。
  江西省银行吉安分行1946年9月由前江西裕民银行吉安分行改组而建,属一等分行。内设会计、 出纳、营业、总务、代理公库5个股,辖11个办事处。永新、新涂属二等办事处,泰和、遂川、安福、吉水属三等办事处,永丰、万安、莲花、宁冈、峡江属四等办事处,共有员工61人。1949年7月吉安解放,该行停业清理,被军管会接管。
  其主要经营存款、放款、汇兑、头寸调拨、发行辅币券及代理金库业务。
  江西建设银行吉安分行1934年3月成立,地址在中永叔路28号,有员工18人。次年2月,吉安办事处改称吉安分行,内设总务、营业、会计、出纳4个组,额定营运基金为国币30万元。1946年并入江西裕民银行,改组为江西省银行。1947年3月停业。
  该行主要业务以调剂地方金融,发展本省各项建设事业为宗旨,经营一般存、放、汇、兑等业务,并经省政府批准发行铜元辅币券,兼保管本省建设基金及收支各建设机关款项。
  江西建设银行泰和分行1940年1月,江西建设银行在泰和设立汇兑所,有员工8人,南昌沦陷以后,由于省政府各机关相继迁往泰和,泰和遂成为抗战时期江西省会,金融业务较为繁忙。1943年,泰和汇兑所改称泰和分行。
  该行除办理存款汇兑外,也办理活期、透支、贷款等业务。1946年撤销。
  南昌市立银行吉安办事处1929年8月,南昌市立银行在吉安瑞记钱庄内设立代理处。1935年1 月将代理处撤销,正式成立南昌市立银行吉安办事处,地址在高峰坡。有员工5人,额定营运基金为国币20万元。1939年,南昌市立银行迁移吉安,与吉安办事处合并。1941年改为保管处。1946年2月, 南昌市立银行从吉安迁回南昌市营业,吉安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均撤销。
  湖南省银行吉安办事处1940年9月设立,地址在下田侯路。该行主要经营存款、放款、储蓄、汇兑等业务。1945年停业。
  浙江地方银行吉安办事处1941年5月成立,主要经营储蓄存款、工商业放款、省内外汇兑业务。 停业时间不详。
  县立银行吉安地区正式设立的县立银行有万安、新冷、峡江3家。
  万安县银行1942年3月,万安县银行筹备处成立,拟定县银行商股招股简章。1946年10月县银行正式挂牌开业,地址设在万安县城刘家祠堂内,组成了 11人的董事会。有员工3人。原定筹集资本金为法币100万元,后实收75万元。公股商股各半。1949年基本处于歇业状态。万安县城解放后,县银行停业清理,被县人民政府工作队接管。
  新逢县银行1945年7月开始筹备,次年1月正式挂牌开业,地址设在县城中山路102号,组成了 15人的董事会,有员工7人。原定募集资本金为法币1000万元,后实收710万元,公股商股各半。1949 年6月,该行被县人民政府财经科接管。
  峡江县银行1945年开始筹备,次年9月正式挂牌开业。董监事13人,员工3人。募集资本金 3000万元关金券。1948年11月停业。
  民国银行吉安分行1912年9月成立,地址在正大街。1916年4月停业清理。该行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发行各种期票、汇票、票据贴现、发行兑换纸币、买卖金银以及受省政府委托代理省金库等。
  源源长商业银行吉安分行源源长商业银行初系银号,1933年开业于南昌。1939年迁至吉安营业,原为无限公司组织。1944年后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之商业银行。1944年7月1日,江西源源长银行于吉安成立总行,地址在中永叔路9号。资本金为法币500万元,有员工127人,辖屯溪、泰和、赣县、浮梁4个办事处。同年8月,源源长银行总行迁往宁都,另设吉安分行,有员工15人。至年底,吉安分行停业。1945年8月,总行迁往南昌营业,次年11月,泰和办事处迁至吉安营业,改称吉安办事处,额定营运基金为法币200万元。同年底,江西源源长银行奉准变更注册,将名称删去江西2字。1947年9 月,吉安办事处升格为吉安分行,行址在田侯路65号。内设会计、营业、总务3个股,有员工29人。1949 年1月,改称源源长商业银行,并改总行制为总管理处。1950年2月停业,其员工由人民银行吉安支行安排录用。该行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国内汇兑及押汇、票据贴现、买卖有价证券、代理收解款项,保管贵重物品、代募公债和公司债、仓库业务、储蓄业务,以及与其他银行、钱庄订立特约业务等。
  江西实业银行总行1941年5月22日,在吉安正式成立,行址初设于上永叔路139号。1943年3 月,总行新址落成,迁入上永叔路246号营业。辖赣县、泰和、衡阳3个办事处;金华、鹰潭、樟树、浮梁4 个汇兑处。内设会计、出纳、业务、审核、总务5个股,有员工112人。泰和办事处于1941年10月开业, 行址在泰和县城文瑞路,即今县城西门外上街(今上解放路),员工3人。1944年8月,迁至宁都。1946 年3月,迁往南昌,吉安业务亦告结束。该行主要业务是存款、放款、汇款、储蓄、票据承兑及贴现、抵押放款、代募或买卖公债及有价证券、保管重要物品、仓库业务、代客收取票据款项、同业往来拆款等。
  江西工商银行1941年由四友实业公司发起,报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江西工商银行。该行股金为银元50万元,由四友实业公司提供,行址设泰和县上田村,有员工12人,该行对外仅营业了半年,后因呈报财政部立案未获批准而停业。该行业务主要是吸收省政府各机关及四友公司所属部门的存款,并发放少量贷款。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吉安办事处1934年10月设立,地址在正大街。有员工6人。1939年3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南昌分行迁至吉安,同时撤销吉安办事处。行址初设于上永叔路恒记盐仓内,1940年 11月迁至田侯路新址营业。1942年7月,迁往湖南衡阳,8月又返回吉安复业。1945年1月,该行又撤至宁都,4月又迁回吉安营业。同年7月,该行又撤退永丰,至8月才返回吉安复业。10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吉安停业,迁往南昌。该行营业资金由总行调度,主要经营存款、放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押款、押汇等业务。
  南昌二职银行1938年8月,南昌二职银行迁至吉安营业,行址设在永叔路。次年又迁至泰和县城营业,行址设在光明路。1944年,再迁兴国。次年底迁回南昌复业。主要办理对教育界存款、放款和农村贷款业务,也办理一般存款、放款、国内汇兑及买卖公债和有价证券等业务。
  湖南复兴实业银行吉安办事处1941年5月,湖南复兴实业银行在吉安设立办事处,地址在上永叔路,额定营运基金为法币30万元。1947年3月,迁往南昌,改称南昌分行。该行主要业务是存款、放款、 储蓄、汇兑,还兼营货币转移业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合作金库吉安分理处1948年4月成立中央合作金库吉安工作站,隶属中央合作金库江西分库管辖,地址在国民党吉安县党部内。同年12月,工作站改称分理处,办公地址迁设盐桥80号。1949 年7月吉安解放前夕,中央合作金库吉安分理处停业,随后被军管会接管。其主要是扶持农村战后恢复生产,扩大土特产购销业务,兼营各种合作金融,并吸收金融市场的资金,办理一般存、贷款业务。
  江西省合作金库第三分库1938年1月,在吉安设立江西省合作金库第三办事处,地址在马铺前8 号。派有文书、会计、助理各1人。同年7月,第三办事处改称为第三分库,员工增至4人。1939年3 月,迁往吉安城郊东南张家渡办公。次年12月又迁回吉安城内马铺前8号办公,有员工17人。第三分库辖吉水、永丰、泰和、安福、永新、莲花、万安、吉安、遂川、宁冈、峡江等县合作金融事宜,并在各县设立通讯处,各通讯处设主任1人,由各县合作社主任指导员兼任,另设调查员1 ~2人。合作金库资金由各县合作金库与合作联社各认半数,按照章程规定,每县合作金库及联社至少须认1股,每股50元。1941 年,该分库停业。其以调剂地方合作事业资金,促进农村经济建设为宗旨。主要办理各种抵押或信用贷款,还经营汇兑、押汇、票据贴现等业务。
  宝丰保险公司吉安代理处1935年,宝丰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在吉安设立代理处,地址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吉安办事处内,1938年7月停业。 邮政储金汇业局吉安办事处1943年5月成立,地址在下田侯路。内设会计、总务、业务、出纳、保险5课,有职工16人。1945年2月,撤往樟树,后再转撤黎川,业务随即终止。1946年9月,又在吉安成立邮政储金汇业局吉安办事处,隶属赣州分局,有员工14人。1948年3月撤销。该办事处以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办理小额汇兑为主,同时办理简易人寿保险、侨汇及少量放款业务。
  中央信托局吉安代理处1935年11月成立,附设于中央银行吉安分行内。中央信托局在吉安采用代理方式办理业务,由中央银行派员代办。1948年6月撤销。主要办理储蓄业务,也办理少量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
  吉安县银钱业放款委员会1943年7月成立,1945年停业。主要负责拟定贴放办法,并审核各家银行、钱庄放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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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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