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融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97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30.3
页数: 12
摘要: 境内金融机构始于清光绪年间,境内苏区金融发展较快,省城银行纷纷迁来吉安,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第一节清及民国时期金融机构当铺区内典当业始于清末。全区典当业大多歇业。内部组织一般设有经理、外席、柜缺、中缺、学缺、夫役诸职务,专司估价、验货等营业上的各项事务,吉安城内已有集成生、德和祥两家钱铺营业。吉安钱庄内部组织的构成沿袭简易、守旧积习。分设经理、跑上街、账房、钱房、信房、柜房、中班、徒弟等职务。
关键词: 金融组织 金融机构

内容

境内金融机构始于清光绪年间,但金融业发展缓慢。直至土地革命时期,境内苏区金融发展较快, 颇具特色。1939年南昌沦陷后,省城银行纷纷迁来吉安,一时区内金融机构增多,金融业务活跃。抗日战争胜利后,区内银行逐渐减少,至1948年,银行业务骤然萧条。新中国建立以后,金融业有了发展。 1978年改革开放后,金融业蓬勃发展,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2000年底,全区共有金融机构 125个(其中县级金融机构9个、科级金融机构116个),基层网点1015个,从业人员9744人。
  第一节清及民国时期金融机构当铺区内典当业始于清末。民国初年,吉安城内已有当铺多家,各县城及大号镇亦均设有,此为吉安典当业鼎盛时期。1926年,全区典当业大多歇业。1935年1月,南昌市立银行拨出资金6万元,开设平民公典,地址设在吉安城高峰坡,有从业人员21人,年营业额10万元。此后,新没、吉水、泰和、遂川、莲花等县亦有多家当铺开业。规模较大的当铺,组织严密,人员较多,内部组织一般设有经理、外席、柜缺、中缺、学缺、夫役诸职务,使用人员按等级循序而进,员工各有专责,各司其事。吉安平民公典设有经理1 人,账房1人,柜台4人,仓库6人,门卫1人,茶房4人及厨役4人。经理总揽店内外一切事务,账房负责会计账簿,柜台又有首柜、二柜、三柜、四柜之分,专司估价、验货等营业上的各项事务,仓库则负责检查、保管全部当物。此外,门卫、茶房、厨役也都各有其责。当铺店规很严,店员无家属在当地者,均不得在外留宿,包裹携出须经多人过目,以避嫌疑。
  钱庄据《吉安河西坊廓乡志》载,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吉安城内已有集成生、德和祥两家钱铺营业。 光绪三十年,裕丰厚钱庄开业,地址设正大街,独资经营,拥有资本3. 8万元。至民国初期,吉安钱业日渐兴盛,据民国二十二年(1933)(全国银行年鉴》记载:“吉安钱业在十九年前颇为发达,达二十余家之多,资本总额不下一百四五十万元……”吉安钱业极盛时期,各县均设有钱庄。抗日战争开始后,钱庄均相继歇业。
  吉安钱庄内部组织的构成沿袭简易、守旧积习,一般视其庄号规模大小,分设经理、跑上街、账房、钱房、信房、柜房、中班、徒弟等职务,各司其职,分掌其事。钱庄主要业务范围为存款、放款、汇兑、发行庄票、贴现、买卖公债及生金银、兑换银钱等。钱庄利息,一般略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平均9%,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10.1%,贷款年利率在12% -15%之间。钱庄资金周转较快,“有万余元资本,则可做十万元以上之架子”(民国二十二年《江西之金融》)o由于资金便于调剂,各家钱庄于本业之外大都兼营棉纱、布匹、米、油、盐等商业,业务活动较为活跃。境内解放前,先后有钱庄26家。解放后,均停业。
  银行中央银行吉安分行1934年11月1日中央银行在吉安正式成立办事处,地址在半苏巷9号。内设文书、会计、出纳、国库、营业5个系,有员工15人。1939年12月,中央银行吉安办事处升格为三等分行,行址迁田侯路26号。1943年,员工减至13人。1949年吉安解放前夕停业。
  其主要业务是:受理各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钱庄缴存准备金,管理本埠金融市场和存、贷利率,办理国际汇兑,收解关税,发行纸币,代理国库,经募债券。
  中央银行泰和分行1941年8月4日中央银行在泰和成立办事处,行址设在泰和县城临江花园109 号。次年3月,中央银行泰和办事处升格为三等分行,内设文书、出纳、营业、国库、会计5个系,有员工 14人。1945年底停业。
  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1917年5月,中国银行吉安汇兑所成立。地址在中永叔路39号,有员工8 人,1919年6月,奉总处决定改称中国银行吉安支行,管理者改称行长。1920年全行内设会计、出纳、国库、营业4个系,员工增至12人。1924年3月改称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员工较前减少5人。1927年和 1930年间,曾两度停业,仅有2名员工留守。1934年7月又恢复营业,改称中国银行吉安寄庄,有员工4 人。1939年5月升格为办事处,有员工10人。1945年2月因战事紧张,撤至樟树转黎川。1946年3月迁回吉安,暂借下中永叔路32号复业,同年7月迁回中永叔路39号营业,1949年7月吉安解放,办事处停业,被军管会接管。
  其业务活动根据总管理处规定进行,具体接受中国银行南昌支行管理,主要办理存款、放款、储蓄、 汇兑、押汇及国际汇兑,兼办农村贷款,代办保险业务等。
  该行在境内还设有3个基层机构,1941年7月在泰和县设中国银行泰和办事处,1945年2月撤销; 1943年5月在遂川县设中国银行遂川办事处,1945年2月撤销;1941年8月在吉水县设中国银行吉水简易储蓄处,1942年11月撤销。
  交通银行吉安办事处1937年8月正式成立,地址在上永叔路194号,有员工6人。1939年,员工增至8 人。1945年2月,撤迁宁都,次年1月又迁回吉安复业。1949年吉安解放时停业清理,被军管会接管。
  该处业务比较全面,除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储蓄、汇兑业务外,还经办发行、兑换、募集债券、代办保险等业务。
  交通银行泰和办事处1941年5月成立,地址在泰和县城老文端路(今商业局内),有员工6人, 1945年9月裁撤。
  中国农民银行吉安办事处1936年4月开始筹备,同年6月10日开始通汇营业,8月17日正式宣告成立,地址在大码头正街,有员工6人c 1941年全处员工增至16人。内设文书、营业、会计、出纳侬贷、储蓄、电台7部,各部均设有主管,同时管辖吉安、吉水、安福、峡江、新涂、丰城、清江、永丰等8县农业贷款。下设机构有中国农民银行永阳简易储蓄处、吉安农仓。
  该办事处以扶助农村经济为专业,办理各种存款,各项放押汇押款,协助办理农村合作,经营农仓, 开展信托及农村保险业务。
  吉安解放时,该处停业清理,被军管会接管。
  中国农民银行泰和办事处1941年6月成立,地址在泰和县城西门外龙洲松山村19号,内设文书、 会计、出纳、储蓄4部,各部均有主管、办事员各1人,另有办事员、助员办理存款、汇兑及同业联行往来暨农村调查事项,还负责管辖瑞金、会昌、泰和、永新、莲花、遂川、万安7县农业贷款,全处有员工13人。 该处在区内还设有中国农民银行遂川分理处和泰和农仓。1945年10月停业。
  四行联合办事总处吉安支处1940年1月成立,办公地址在中永叔路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2楼。 内设文书、业务、会计、调查4个组,1948年10月宣布结束。该处主要职责是:加强各银行之间联系,根据吉安金融市况,决定共同对策和联合行动,行使银行监管职能,同时调节券料统一发行,审核贴放,统筹农贷,汇兑,推行储蓄,收兑金银等。
  四行联合办事总处泰和支处1941年11月成立,办公地址设于中央银行泰和办事处内,配有办事员3人。1945年4月撤销。
  江西裕民银行吉安分行1928年3月成立,额定营运基金为国币10万元,地址在中永叔路。有员工19人,辖泰和、遂川、万安、永丰、吉水、峡江、永新、莲花、安福、宁冈、新滾11个办事处。1946年改称江西省银行吉安分行。
  该行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汇兑、发行期票、买卖外埠期票、买卖生金银和各种证券,发行辅币券及代理金库。
  江西省银行吉安分行1946年9月由前江西裕民银行吉安分行改组而建,属一等分行。内设会计、 出纳、营业、总务、代理公库5个股,辖11个办事处。永新、新涂属二等办事处,泰和、遂川、安福、吉水属三等办事处,永丰、万安、莲花、宁冈、峡江属四等办事处,共有员工61人。1949年7月吉安解放,该行停业清理,被军管会接管。
  其主要经营存款、放款、汇兑、头寸调拨、发行辅币券及代理金库业务。
  江西建设银行吉安分行1934年3月成立,地址在中永叔路28号,有员工18人。次年2月,吉安办事处改称吉安分行,内设总务、营业、会计、出纳4个组,额定营运基金为国币30万元。1946年并入江西裕民银行,改组为江西省银行。1947年3月停业。
  该行主要业务以调剂地方金融,发展本省各项建设事业为宗旨,经营一般存、放、汇、兑等业务,并经省政府批准发行铜元辅币券,兼保管本省建设基金及收支各建设机关款项。
  江西建设银行泰和分行1940年1月,江西建设银行在泰和设立汇兑所,有员工8人,南昌沦陷以后,由于省政府各机关相继迁往泰和,泰和遂成为抗战时期江西省会,金融业务较为繁忙。1943年,泰和汇兑所改称泰和分行。
  该行除办理存款汇兑外,也办理活期、透支、贷款等业务。1946年撤销。
  南昌市立银行吉安办事处1929年8月,南昌市立银行在吉安瑞记钱庄内设立代理处。1935年1 月将代理处撤销,正式成立南昌市立银行吉安办事处,地址在高峰坡。有员工5人,额定营运基金为国币20万元。1939年,南昌市立银行迁移吉安,与吉安办事处合并。1941年改为保管处。1946年2月, 南昌市立银行从吉安迁回南昌市营业,吉安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均撤销。
  湖南省银行吉安办事处1940年9月设立,地址在下田侯路。该行主要经营存款、放款、储蓄、汇兑等业务。1945年停业。
  浙江地方银行吉安办事处1941年5月成立,主要经营储蓄存款、工商业放款、省内外汇兑业务。 停业时间不详。
  县立银行吉安地区正式设立的县立银行有万安、新冷、峡江3家。
  万安县银行1942年3月,万安县银行筹备处成立,拟定县银行商股招股简章。1946年10月县银行正式挂牌开业,地址设在万安县城刘家祠堂内,组成了 11人的董事会。有员工3人。原定筹集资本金为法币100万元,后实收75万元。公股商股各半。1949年基本处于歇业状态。万安县城解放后,县银行停业清理,被县人民政府工作队接管。
  新逢县银行1945年7月开始筹备,次年1月正式挂牌开业,地址设在县城中山路102号,组成了 15人的董事会,有员工7人。原定募集资本金为法币1000万元,后实收710万元,公股商股各半。1949 年6月,该行被县人民政府财经科接管。
  峡江县银行1945年开始筹备,次年9月正式挂牌开业。董监事13人,员工3人。募集资本金 3000万元关金券。1948年11月停业。
  民国银行吉安分行1912年9月成立,地址在正大街。1916年4月停业清理。该行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发行各种期票、汇票、票据贴现、发行兑换纸币、买卖金银以及受省政府委托代理省金库等。
  源源长商业银行吉安分行源源长商业银行初系银号,1933年开业于南昌。1939年迁至吉安营业,原为无限公司组织。1944年后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之商业银行。1944年7月1日,江西源源长银行于吉安成立总行,地址在中永叔路9号。资本金为法币500万元,有员工127人,辖屯溪、泰和、赣县、浮梁4个办事处。同年8月,源源长银行总行迁往宁都,另设吉安分行,有员工15人。至年底,吉安分行停业。1945年8月,总行迁往南昌营业,次年11月,泰和办事处迁至吉安营业,改称吉安办事处,额定营运基金为法币200万元。同年底,江西源源长银行奉准变更注册,将名称删去江西2字。1947年9 月,吉安办事处升格为吉安分行,行址在田侯路65号。内设会计、营业、总务3个股,有员工29人。1949 年1月,改称源源长商业银行,并改总行制为总管理处。1950年2月停业,其员工由人民银行吉安支行安排录用。该行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国内汇兑及押汇、票据贴现、买卖有价证券、代理收解款项,保管贵重物品、代募公债和公司债、仓库业务、储蓄业务,以及与其他银行、钱庄订立特约业务等。
  江西实业银行总行1941年5月22日,在吉安正式成立,行址初设于上永叔路139号。1943年3 月,总行新址落成,迁入上永叔路246号营业。辖赣县、泰和、衡阳3个办事处;金华、鹰潭、樟树、浮梁4 个汇兑处。内设会计、出纳、业务、审核、总务5个股,有员工112人。泰和办事处于1941年10月开业, 行址在泰和县城文瑞路,即今县城西门外上街(今上解放路),员工3人。1944年8月,迁至宁都。1946 年3月,迁往南昌,吉安业务亦告结束。该行主要业务是存款、放款、汇款、储蓄、票据承兑及贴现、抵押放款、代募或买卖公债及有价证券、保管重要物品、仓库业务、代客收取票据款项、同业往来拆款等。
  江西工商银行1941年由四友实业公司发起,报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江西工商银行。该行股金为银元50万元,由四友实业公司提供,行址设泰和县上田村,有员工12人,该行对外仅营业了半年,后因呈报财政部立案未获批准而停业。该行业务主要是吸收省政府各机关及四友公司所属部门的存款,并发放少量贷款。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吉安办事处1934年10月设立,地址在正大街。有员工6人。1939年3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南昌分行迁至吉安,同时撤销吉安办事处。行址初设于上永叔路恒记盐仓内,1940年 11月迁至田侯路新址营业。1942年7月,迁往湖南衡阳,8月又返回吉安复业。1945年1月,该行又撤至宁都,4月又迁回吉安营业。同年7月,该行又撤退永丰,至8月才返回吉安复业。10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吉安停业,迁往南昌。该行营业资金由总行调度,主要经营存款、放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押款、押汇等业务。
  南昌二职银行1938年8月,南昌二职银行迁至吉安营业,行址设在永叔路。次年又迁至泰和县城营业,行址设在光明路。1944年,再迁兴国。次年底迁回南昌复业。主要办理对教育界存款、放款和农村贷款业务,也办理一般存款、放款、国内汇兑及买卖公债和有价证券等业务。
  湖南复兴实业银行吉安办事处1941年5月,湖南复兴实业银行在吉安设立办事处,地址在上永叔路,额定营运基金为法币30万元。1947年3月,迁往南昌,改称南昌分行。该行主要业务是存款、放款、 储蓄、汇兑,还兼营货币转移业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合作金库吉安分理处1948年4月成立中央合作金库吉安工作站,隶属中央合作金库江西分库管辖,地址在国民党吉安县党部内。同年12月,工作站改称分理处,办公地址迁设盐桥80号。1949 年7月吉安解放前夕,中央合作金库吉安分理处停业,随后被军管会接管。其主要是扶持农村战后恢复生产,扩大土特产购销业务,兼营各种合作金融,并吸收金融市场的资金,办理一般存、贷款业务。
  江西省合作金库第三分库1938年1月,在吉安设立江西省合作金库第三办事处,地址在马铺前8 号。派有文书、会计、助理各1人。同年7月,第三办事处改称为第三分库,员工增至4人。1939年3 月,迁往吉安城郊东南张家渡办公。次年12月又迁回吉安城内马铺前8号办公,有员工17人。第三分库辖吉水、永丰、泰和、安福、永新、莲花、万安、吉安、遂川、宁冈、峡江等县合作金融事宜,并在各县设立通讯处,各通讯处设主任1人,由各县合作社主任指导员兼任,另设调查员1 ~2人。合作金库资金由各县合作金库与合作联社各认半数,按照章程规定,每县合作金库及联社至少须认1股,每股50元。1941 年,该分库停业。其以调剂地方合作事业资金,促进农村经济建设为宗旨。主要办理各种抵押或信用贷款,还经营汇兑、押汇、票据贴现等业务。
  宝丰保险公司吉安代理处1935年,宝丰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在吉安设立代理处,地址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吉安办事处内,1938年7月停业。 邮政储金汇业局吉安办事处1943年5月成立,地址在下田侯路。内设会计、总务、业务、出纳、保险5课,有职工16人。1945年2月,撤往樟树,后再转撤黎川,业务随即终止。1946年9月,又在吉安成立邮政储金汇业局吉安办事处,隶属赣州分局,有员工14人。1948年3月撤销。该办事处以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办理小额汇兑为主,同时办理简易人寿保险、侨汇及少量放款业务。
  中央信托局吉安代理处1935年11月成立,附设于中央银行吉安分行内。中央信托局在吉安采用代理方式办理业务,由中央银行派员代办。1948年6月撤销。主要办理储蓄业务,也办理少量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
  吉安县银钱业放款委员会1943年7月成立,1945年停业。主要负责拟定贴放办法,并审核各家银行、钱庄放款业务。
  第二节苏区金融机构东固平民银行 1928年,中共东固区委和农民协会在打击高利贷的同时,领导群众集股筹办贫民借贷所,以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一时缺钱的困难。1929年上半年,中共东固区委在贫民借贷基础上筹建东固平民银行,7月筹建工作准备就绪,8月,以红军独立2、4团捐助的4000银元和银行委员会在本地筹集的3000 银元为基金,东固平民银行正式宣告成立,这是江西苏区最早设立的金融机构。东固平民银行与东固区消费合作社同设在东固街一家店铺里,进门左边是消费合作社,右边是平民银行。东固平民银行有工作人员5人,黄启绶任行长,邱有文任副行长,还有工作人员王漆亲、刘洪顺、李亮恬。东固平民银行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发行了铜元纸票,票面额有10枚、20枚、50枚、100枚4种。前后印制发行铜元2 万串,一串为1000文。东固平民银行的纸票流通于东至永丰龙岗、西达泰和中洞、南及兴国崇贤、北到永丰潭头的百余里范围内。
  东固银行 1930年7月,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将东固平民银行改组为东固银行,使东固银行成为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的银行。并决定印制发行东固银行的纸币,并扩大其使用范围。东固银行发行的纸票有铜元10枚1 种,和原东固平民银行的铜元票一同在赣西南苏维埃区域流通。由于东固银行有充分的物质和资金作保证,铜元票可以随时兑换铜元,因此很受群众欢迎。东固银行纸币发行数额,1930年10月朱昌楷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称:“出了 20多万纸票,在赣西赤色区域内部可以通用……”1930年11月,江西工农银行创办,东固银行遂告结束。
  江西工农银行 1930年10月4日,红一方面军攻克吉安城。当时吉安金融货币流通阻滞,现金十分紧缺,造成红军军费、政府开支紧张。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决定由省苏维埃财政委员会主席周冕主持筹建江西工农银行。不久,国民党军队向革命根据地大举进攻,尚在筹建的江西工农银行撤退到吉安县富田。11月27日,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在富田发出通令,正式公告江西工农银行成立,同时任命颜达为行长,有工作人员6人。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决定由江西工农银行将吉安商会发行的吉安临时辅助货币1 角券作为暂借发行券发行流通,在其下面加盖江西工农银行暂借发行券与五角形赤区通用的图印,背面加印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方印,一共改印了暂借发行券40万张,发行金额4万元。该钞票在苏区一律通行,可随时到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兑换银元,待江西工农银行钞票印好后,即将暂借发行券收回。
  1931年春,第一次反“围剿'结束后不久,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为适应赣西南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由江西工农银行印发一种票面额为10枚的铜元纸票。同年4月,第二次反“围剿”开始后,江西工农银行迁驻兴国县筲箕窝。7月,国民党军队发动了第三次“围剿”,江西工农银行迁驻于都县银坑,不久迁往瑞金。此时.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为统一市场流通的纸票,提高工农银行信用,决定由江西工农银行加印票面额为10 枚、500枚、1000文的新铜元票,用以收回原来发行改印的暂借发行券及东固银行铜元票。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同时决定取消江西工农银行。年底,江西工农银行办理结束。
  湘赣省工农银行 1931年11月,在永新县澧田镇组成工农银行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拟订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暂行简章》,经省苏维埃政府批准颁布施行。简章分8章36条,确定了工农银行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农银行筹备委员会还积极从政府拨款和向社会集股两个方面筹措银行资本金6万元。 1932年1月15日,湘赣省工农银行在永新县城东门朱砂楼茶馆正式开业,同时设立经理委员会负责全行工作。行长由省苏维埃财政部副部长胡湘担任,内部机构设总务科、保管科、会计科、借贷储蓄科、兑换汇兑科,订有办事细则及规章,有工作人员8人。
  湘赣省工农银行成立后即发行壹元和壹角两种银币券,并确定银币券发行额建立在实收基金的基础上,到1932年底,银币券发行数量为3万元。该行开办初期,办理过少量存款、放款业务,后因战争影响,业务未有多大发展,只在兑换金银、铸造银币等生金银出入方面取得一定收入,当年年终结算盈余 6000元,为工农银行开拓业务打下了一定基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 1933年1月,根据中共苏区中央局有关湘赣省工农银行应成为国家银行湘赣分行的指示,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在分红发息后,将筹建之初的私人股份全部退出,将湘赣省工农银行改建成一个完全由苏维埃政府举办的金融机构。1月15日,湘赣省工农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并设立了郦县分行,行址在该县大浣乡西坑村,负责鄢县、茶陵、宁冈、遂川4县金融工作。
  湘赣省分行建立后发行新的银币券,主币为壹元券,辅币为壹角和贰角券。1933年上半年新银币券发行数量不多,苏维埃政府为了稳定币值,在安排货币发行时,规定每月只能为财政提供1万元收入。 同年10月以后,为了充裕军费和开展必要的经济建设,适当增加银币券发行。:1934年,由于反“围剿”战争费用剧增,苏区商品流通扩大,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增加壹元、壹角银币券的发行,同时还印制发行 5分银币券和10枚银元券。
  1934年2月,湘赣省分行转移到永新县石桥梅岭村,不久又转移到象形、牛田。8月停业,工作人员大都随主力红军北上。
  农村信用合作社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宁冈、永新、安福等县为配合当时武装斗争,帮助农民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并发展遭到破坏的根据地经济,陆续创立一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安福县苏维埃政府根据1932年12月24日湘赣省赤色雇农代表大会决议,在农村建立信用社,县为总社,区称分社, 乡称支社。到1934年止,安福县苏维埃政府先后在江口、泽茶、泰山、上城、舟市、坪桥等区建立信用社, 股金总额达到1500股。1928年宁冈县建立39个预备社,入社社员达3167人,井冈山根据地时期建立的信用社对当时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上困难,防止高利贷剥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井冈山造币厂井冈山造币厂亦称红军造币厂,是江西革命根据地最早创办的造币厂。
  1928年5月,造币厂在边界特委委员何长工、边界政府财政部长余贲民、红军32团军需处长李筱甫领导下成立,厂址设于井冈山上井村(同年冬,井冈山造币厂先后从上井村迁往小井的金狮面崖洞和下井的桶缸山等地),并请来广东龙昌籍银匠谢荣珍、谢荣光、谢荣昌3兄弟担任铸币师傅,利用谢氏原有的火炉、风箱、熔银瓯、铁锤、冲压架、礁石等简单、粗糙的铸币设备及银元模具,开始铸造银元工作。7 月,边界特委和政府决定造币厂由防委会管理,派王佐部队军需官黄华菊驻厂监铸银元。井冈山造币厂铸出银元后,在版面上加凿一个“工”字,以表示是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发行流通的货币。这种银元主要在根据地范围内发行使用,也有少量在白区流通。井冈山造币厂前后铸造近万枚银元。
  1929年1月,井冈山造币厂因遭到国民党军队破坏,工厂设施被焚毁,工人被冲散而结束。
  湘赣省造币厂 1932年10月,湘赣省造币厂在永新正式建立,厂址初设才丰陂下村,后迁至龙门黄岗老炉下村。为了保密,对外称湘赣省弹药厂,对内则称湘赣省造币厂,隶属湘赣省财政部领导。支部书记由毛清顺担任,厂长先后由李明初、陈玉林、肖石吉、袁汉秋4人担任。造币厂设有模型、翻砂、锂坯、锻工、对花5个部,每部配备5 ~6人,还设有1个检验处和1个保管室,此外,尚有警卫、采买、杂务等,共有员工44人。
  1934年初,湘赣省造币厂先后转移到石桥、牛田:8月,国民党军队加紧了对根据地的进攻,湘赣省造币厂不得不埋藏好铸币工具,与省苏维埃机关一同向西转移。不久,红军撤出湘赣革命根据地,湘赣省造币厂于11月解散。
  湘赣省赤色石印局湘赣省赤色石印局的前身是永新县石印厂,1929年初创建于永新县三湾小江。湘赣革命根据地创建后,永新县石印厂与湘东南石印厂合并成立湘赣赤色石印局,隶属于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领导。赤色石印局起初设在永新县西乡鄱阳村,1931年11月迁驻才丰陂下村,赤色石印局局长先后由曾超、熊飞、潭湘生3人担任,全局员工66人。湘赣省工农银行成立后,开始负责印刷工农银行的纸币。
  1933年1月,湘赣省赤色石印局负责印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新银币券。1934 年2月,赤色石印局转移到永新县石桥梅岭村,坚持纸币印刷。3月,又迁驻象形,此时,为便利战时的市场小额买卖,根据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赤色石印局主要是印刷10枚的铜元券。1934年5月,转移到牛田双源村,由于处于战争险恶环境中,这时便停止纸币印刷工作。8月,将石印工具就地掩藏,部分工人随湘赣主力红军突围西征,赤色石印局便告结束。
  第三节新中国建立后金融机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1949年7月16日,吉安专员公署派员组成金融工作队,接管原民国时期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合作金库、江西省银行在吉安的机构和人员。7 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吉安支行成立,行址在中永叔路59号,内设秘书、人事、业务、出纳4个股和1个营业部,负责领导全区金融工作,具体办理吉安市、县的银行业务。9月,在永新、泰和两县建立人民银行办事处,10月,又设立人民银行遂川县办事处。年底,全区人民银行有职工104人。
  1950年2月,永新、泰和、遂川3县办事处更名为县支行。同年,安福、吉水、永丰、峡江、万安、莲花、 宁冈、新没8个县支行亦相继成立。11月,建立全地区第一批银行基层机构:吉安支行文山路分理处和泰和县支行马家洲营业所。195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吉安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 1953年11月,中心支行迁田侯路24号办公,把原中心支行所属营业部、办事处、分理处和营业所划出, 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吉安镇支行。年底全地区共设中心支行1个、县支行12个,有职工1158人。
  1954年1月,吉安镇支行改称吉安支行。10月,吉安中心支行股改科。1955年7月,从中国人民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分设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同时将吉安支行更名为吉安县支行。次年9月,又将吉安县支行分设成吉安市、县支行,两行正式分开办公。1957年5月,专区农业银行撤销,同年11月又撤销吉安市、县人民银行,全部并入专区人民银行,由中心支行设立一、二营业部,分别办理吉安市、县银行业务。1958年,银行基层机构发展很快,设立银行营业所276个。1959年10月,宁冈县支行撤销,同时建立中国人民银行井冈山支行。1960年1月,中心支行划出一、二营业部,分别恢复成立吉安市、县人民银行,次年又恢复建立宁冈县支行。1962年,银行营业所调整到148个,职工503 人。1963年12月,又从专区人民银行分设成立专区农业银行。全区各县(市)亦同时分设农业银行机构。1965年9月,再次撤销专区农业银行,同时撤销吉安市、县人民银行,并入专区人民银行,由中心支行设立一、二营业部,分别办理吉安市、县银行业务。
  1968年2月,吉安专区中心支行易名为中国人民银行井冈山专区中心支行。11月,专区建设银行并入专区人民银行。1969年1月,从中心支行划出一、二营业部,再次分别恢复吉安市、县人民银行。同年11月,专区人民银行与专区财政局合并,成立井冈山专区财政金融处。1971年1月,井冈山专区财政金融处更名为井冈山地区财政金融局。1972年10月,从地区财政金融局分设地区建设银行。1973年5 月,撤销地区财政金融局,恢复中国人民银行井冈山地区中心支行。1976年5月,中心支行迁往中永叔路7号办公。1977年,井冈山支行改属省分行管辖。
  1979年,井冈山地区中心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10月,从地区人民银行第三次分设地区农业银行。同年底,人民银行机构和人员由地方块块领导开始转为系统垂直管理。1981年1 月,从地区人民银行分设成立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10月,井冈山支行划归地区人民银行领导。1984 年1月,全区各级人民银行加挂工商银行牌子,采取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资金分开,两套账目的过渡办法,人民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地区工商银行专业经营,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5年1月,中心支行易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地区分行,并正式分设地区工商银行。全区各县(市)亦成立工商银行.除保留吉安市人民银行外,全区其他县(市)均设立人民银行工作办公室。1986年4月,全区恢复人民银行县(市)支行。1993年莲花县人民银行划归萍乡市人民银行管辖。1998年9月撤并吉安市人民银行。全区有县支行11个,职工660 人。1999年5月改为中心支行,内设办公室、货币信贷与统计科、人事、稽核、金融管理、农村金融管理、 科技、结算中心、内审、货币发行、运钞中心、国库、行政、外汇管理、党政办、保卫等科室。
  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的职责和业务,主要是贯彻和执行货币政策,保证货币币值稳定; 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代理国库和其他金融业务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安分局1985年以前,吉安地区外汇管理业务由中国银行履行职责。1985年9 月,地区人民银行设立外汇管理科,行使外汇管理职能。1986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吉安分局成立, 正处级机构,由地区人民银行行长兼外汇管理分局局长,内设外汇综合管理科。在全区各县(市)人民银行内配备外汇管理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吉安分局是外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贸易和非贸易外汇业务,办理外汇额度收支和调拨,加强对外汇外债的管理与监督。
  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地区分行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成立,定为正处级机构,与地区人民银行同在中永叔路7号办公。同年12月,地区工商银行正式分设,行址迁至下田侯路30 号。全区各县(市)工商银行也同时正式分设。1990年12月,地区工商银行迁入井冈山大道59号新办公大楼。1992年8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地区分行。1993年10月莲花支行划归萍乡市分行管辖。 1999年撤销万安、宁冈县支行,2000年撤销永丰、峡江县支行,改为分理处。年底全区有9个县(市)支行,4个直属县分理处,109个基层营业网点,在职员工133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6人。分行机关内设信贷、会计、储蓄等18个职能科室,还有专业支行1个,对外营业机构3个。主要负责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发放技术改造贷款和管理企业技术改造基金;办理汇兑、转账结算和现金结算;并开展金融信托和代理人民银行委托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分行1955年7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成立,与专区人民银行同址办公,仅增设农村业务、信用合作两个科,配备人员14人,人事、秘书等职能部门则与人民银行合并办公,行政上由专区人民银行兼管。除在泰和、吉安等县成立县支行外,全区多数县未设立农业银行机构,县以下银行基层机构仍归人民银行领导。当时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农村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管好支农资金,指导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业务,扶助农业生产发展。1957年5月,全区农业银行撤销,并入人民银行。1964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恢复重建,行址设在下田侯路 30号,内设秘书、信用合作、会计、农金4个科,并陆续在全区12个县设立县支行和134个营业所。1965 年9月,全区农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合署,同年11月,农业银行再次撤销。
  1979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再次恢复建立,定为正处级机构,行址在下田侯路30 号,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会计、企业信贷、社队信贷、社队会计辅导5个科和干部训练班。同年底,除井冈山外,全区13个县(市)均建立农业银行县支行,农村基层银行营业所也全部划归农业银行领导,全区有职工1489人。1984年1月,井冈山农业银行设立。同年4月,地区农业银行迁入五岳观5号新办公大楼。:1988年吉安县的兴桥、长塘、樟山和吉水县的天玉等营业所移交吉安市农业银行管理。1993年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地区分行。1999年将地区分行营业部、庐陵支行、吉福办事处与吉安市支行合并,组建为地区营业部。至此,分行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室、稽核审计、零售业务、财务会计、 信贷、专项贷款、综合计划、市场开发、保卫、资产保全共12个处室,以及科技处、银行卡中心、新兴办事处、培训学校等直属单位。全区有12个县支行。在县(市)支行中,有支行营业部12个,营业所(处)154 个,储蓄所56个。全行职工2055人。其业务既办理农村贷款,也办理城乡经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信贷业务,还办理银行卡、咨询、评估、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和国际金融业务。
  中国银行吉安分行1980年4月冲国人民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设立国外业务科,专门从事对外金融业务。
  1981年1月,成立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定为科级机构,行址设在中永叔路7号,有职工7人,同年6 月1日开始对外营业。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在业务和人员调配上接受中国银行南昌分行领导,行政事务由地区人民银行代管,具体办理外贸存、贷款,侨汇解付,外币兑换,华侨定期储蓄存款等有关外汇业务。1983年10月,经中国银行总行批准,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升格为正处级机构,隶属中国银行南昌分行领导。:1984年11月,中国银行吉安办事处易名为中国银行吉安支行。1986年4月,该行迁至后河西路新办公楼营业。1990年11月,设立中国银行井冈山支行,后陆续设立中国银行庐陵支行、中国银行新干支行、中国银行遂川支行、中国银行永丰支行。1992年7月,中国银行吉安支行易名为中国银行吉安分行。1993年3月,最后设立中国银行泰和支行、中国银行安福支行、中国银行吉水支行。1995年5月. 中国银行吉安分行迁至井冈山大道33号新办公楼营业。截至2000年8月,中国银行吉安分行内设行长办公室、人事教育部、监察部总稽核办、保卫部、财务营业部、信息科技部、资金计划部、零售业务部、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工会办等职能科室,管辖7个县(市)直属支行和1个科级分理处、38个储蓄所,全行有职工500余人。
  中国银行吉安分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其主要职能是:组织、运用、积累和管理外汇资金,办理本区外币存、贷款及外汇业务,从事国际金融活动。
  中国建设银行吉安地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吉安地区分行的前身是交通银行吉安办事处,成立于 1952年3月10日,由人民银行吉安专区中心支行兼管,行址设在下田侯路,内设秘书、拨款、会计3个股,有职工6人。1953年5月,吉安办事处改称为吉安支行,行址迁入上永叔路,其业务由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管理,行政上隶属地方党政领导,并先后在吉安县天河、永新县文竹、泰和县小龙、安福县浒坑设立办事处。同年底,全行职工增至33人。
  1954年10月,交通银行吉安支行撤销,同时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吉安支行,定为正处级机构,接办原交通银行吉安支行办理的业务。内设秘书、拨款、会计3个股,保留天河、小龙、浒坑3个办事处,撤销文竹办事处,全区职工39人。1956年1月,该行迁至下永叔路181号办公,内设职能股改称科。1958 年11月,建设银行吉安支行及所辖办事处被撤销,并入吉安专署财政处,只在财政处内设置基建拨款组,负责经营基本建设拨款业务。对外仍挂牌保留建设银行名称。
  1960年5月,建设银行机构恢复,改称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吉安专区支行。至1965年,还先后恢复和设立泰和、天河、新干、永新、遂川林区、井冈山、浒坑7个办事处,全区职工44人。1968年11月,专区建设银行及所辖办事处又被撤销,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井冈山专区中心支行。
  1972年10月,再次恢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井冈山地区支行,同时恢复安福、永新两个办事处。至 1977年,全区除吉安市外,13个县都设立了建设银行办事处,职工增加到88人。1979年7月,建设银行井冈山地区支行更名为建设银行吉安地区支行。1980年9月,改称建设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各县建设银行办事处改称支行。1984年1月,建设银行开始实行垂直统一管理。1988年4月,设立了建设银行吉安市支行。
  1992年11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吉安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吉安地区分行,内设科室相应更名为处室。199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吉安地区分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吉安地区分行。同时,启用新行徽。到2000年底,地区分行设立人事教育处、宣传与群工部等21个处室。机关有157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安地区分行1996年12月8日成立,行址设在吉安市阳明西路56号。管辖 12个县(市)支行。内部机构有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资金计划、信贷、财务会计、稽核等处。有职工268人。该行的主要职责:发放和管理由国务院确定、人民银行安排资金的粮、油收购、储备、调销贷款;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拨付;为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
  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安地区分公司1950年1月2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安代理处成立,办公地址在下田侯路30号。同年12月20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安支公司,受江西省保险分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吉安支行双重领导,办公地址迁至中永叔路39号,内设业务、秘书两个组,有职工16人。 1951年,全区各县先后设立12个保险代理处。1952年,泰和、遂川、万安、永新4个县设立保险支公司, 并在全区各县设立14个特约保险代理处,65个保险代理处。同年12月,吉安支公司改称吉安中心支公司,定为副处级机构,隶属江西省保险分公司和财政部门双重领导。1953年,又相继在吉水、新干两县设立保险支公司。至此,全区已有中心支公司1个、县支公司6个,特约保险代理处21个,保险代理处72 个,职工165人。1954年,对保险机构进行了较大调整,仅保留泰和、永新两个支公司,万安、遂川、吉水3 个支公司改为营业所,新干支公司改为派驻县保险工作组,安福县特约保险代理处改为营业所,撤销永丰、峡江2个县保险代理处,改为派驻县保险工作组。1958年12月,全区保险业务停办,保险机构撤销。
  1980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正式恢复,与地区人民银行同在中永叔路7号办公,同时还设立吉安市保险支公司。1982年12月,中心支公司迁至后河东路新址办公。1983年9月,中心支公司升格为正处级机构,同年还陆续建立泰和、永丰、安福、永新、吉安县5个支公司,并在各县建立保险业务代理处38个,全区有职工42人。
  1984年,建立吉水、峡江、新干、遂川、万安、莲花6个县支公司。1985年、1986年又先后设立井冈山、宁冈两个支公司。1990年,中心支公司又迁往吉福路40号新址办公。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等9个处室。全区有14个县(市)支公司,职工323人。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办理企事业及个人财产保险及汽车等责任险。1996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分为中保财产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中保财产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安分公司。2000年底,有职工215人。主要业务是办理以机动车辆为主的运输工具险、各种财产保险、货物运输险、各种责任保险以及保证保险。还开始经办汽车消费分期付款信用保险业务。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安地区分公司1996年6月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安地区分公司分设,当时的名称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安地区分公司。1999年1月改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安地区分公司。地址在吉安市塔前路3号。内设综合类等8个处室。到2000年底,全区有13个分公司,职工97人,营销员 800多人。保险收入达1.41亿元。主要业务是人寿保险,包括人身意外险,总共有100多种险种。
  信用合作社吉安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51年冬,区内开展农村旧有信用组织与自由借贷情况调查,并进行信用社建社试点。1952年1月,吉安地区试办的第一个信用合作社——新浚县三湖区滩头乡信用社建立,当年入社农民641人,交纳股金234元。此后,各县普遍进行试点推广。年底,全区成立信用社 199个,入社农民12万余人,吸收股金32万元,建社较多的是吉安、泰和、遂川3县。至1955年,全区已建立信用社H70个,信用站544个,有职工1270人,共吸收股金222.4万元,达到乡乡建立信用社的要求,形成了完整的农村信用服务网络。1956年,信用社进行整顿缩减,全区信用社由1170个合并为328 个。1958年,信用社成为人民公社的信用部。1959年,信用部与银行营业所合并,实行所、社合署办公, 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归人民公社和银行双重领导。1962年,恢复信用社经营活动的独立性,农村信用社归口银行领导。1963年,恢复建立信用社446个,有职工747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信用社机构被撤并,职工被下放,业务一度陷于停顿状态,1969年.全区只保留信用社169个,职工381人。
  1973年以后,区内信用社机构陆续恢复,1976年,全区每个公社都建立了信用社,80%的生产大队设立信用站。1977年,全区对信用社进行整顿,收回下放职工,充实了人员。1980年,有信用社254个, 职工1091人。:1984年,原公社信用社改称乡信用社。1990年底,全区各县(市)都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共有信用社271个,信用分社60个,信用站1731个,储蓄所34个,职工1594人,股金总额928万元,各项业务都有较大发展。
  1996年10月,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成立吉安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为吉安市韶山东路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楼。到1999年,全区各县(市)具有法人地位的基层农村信用社209个,信用分社92个,信用站327个,储蓄所30个,职工1644人,全区农村信用社吸收股金达3417万元。
  1999年8月,由地区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吉安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筹备领导小组,经过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人民银行总行的严格审查和批准,于2000年2月29日召开吉安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创立暨首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根据地区联社章程选举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共9人。2000年4 月16日,吉安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地区联社的职责是履行对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组织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参加全国资金市场,为社员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社员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吉安地区联社办公地点在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72号,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信贷处、稽核保卫处、财务电脑处5个职能处(室),人员20名。1999年,人民银行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使其不良贷款率下降0.09个百分点,高风险社比年初减少40个,下降37.4%,盈余社有144个,占65. 2%。截至2000年8月,全区农村信用社共有县级联社12个,基层法人信用社209 个,信用分社92个,信用站327人,职工1650人。
  吉安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1966年4月,吉安地区人民银行抽调人员在习溪桥人民公社进行城市信用社建社试点。5月,在原互助会基础上,成立习溪桥城市信用合作社,召开首次代表大会,选举了理、监事会,制定了信用社章程,配备职工2人。1968年,习溪桥城市信用合作社停业结束。
  1988年5月,吉安市城市信用社成立。此后,全区各县陆续成立城市信用社。至1990年底,全区有城市信用社12个,职工58人,股金总额605万元。1991年,为加强城市信用社的管理,促进城市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吉安地区人民银行成立城市信用社管理委员会。1993年,在城市信用社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吉安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同年,宁冈县、井冈山市也成立城市信用社。1999年10月,吉安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及下属鹭东、金都、银教等营业部并入吉安市信用社。1999年10月29日,吉安地区信用社中心社再次成立,与城市信用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地址在阳明东路14号。到2000年8月底止,全区共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城市信用社14家,设立营业网点50多个,从业人员达到1450 人,其中吉安市信用社营业网点有9个,从业人员达101人,分别占总数18%和24%。其主要业务是办理城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型国营企业的存贷款及结算业务等,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互利互助、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原则。
  证券公司江西省证券公司吉安代理处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市支行组建江西省证券公司吉安市城市信用社证券业务代理处。同年10月11日更名江西证券公司吉安市代理处,地址在阳明东路14号。主要从事出售和兑换国库券、公路债券以及资金拆借业务。1996年撤销。
  华夏证券公司吉安韶山路证券营业部1994年,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地区分行组建工行信托证券交易营业所,地址在阳明东路30号。1996年12月1日由中国华夏证券公司收购,并搬迁到韶山西路149 号。拥有900平方米的营业场地,内有豪华大专户室42间,可容纳大专户400余人,拥有集各家券商之长的恒生柜台系统,自助钱龙委托系统,并与地区有线台合办华夏经济台,有职工15人。
  赣州信托公司吉安证券营业部1997年,中国建设银行吉安地区分行组建建行江西信托吉安证券部,组建后未开展业务就转让给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吉安证券交易营业部。该营业部于同年8月18日试营业,10月正式营业。地址迁至井冈山大道66号,有职工21人,内设交易部、电脑部、财务部和办公室。
  江南信托公司吉安证券部1993年12月,成立江西省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吉安办事处证券部, 地址在吉福路5号2楼,内设电脑部、交易部、咨询部、客户部、财务部、办公室。1997年更名为江南信托公司吉安证券部,迁至吉安市井冈山大道48号,有职工26人。
  邮政储汇中心 1986年恢复由E政储蓄时,吉安地区未设立专职机构,只作为一项邮政业务归吉安地区邮政局邮政科管理。 1994年成立储汇科,负责管理储汇业务。邮电分营后,成立经营服务部负责全区业务管理,1998年12月,建立储汇中心。地址在井冈山大道66号,人员70人。共有197个邮政储蓄专柜,分设在全区各县(市)。
  其他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重点发行库1965年筹建,1969年建成。设在安福县城东蒙冈岭山脚下。库内设正副主任、会计、出纳、保管等。主要任务是保管人民币、白银、银元及负责长江以南七省的货币供应。 1990年撤销。
  七一二造币厂1970年7月12日建立。设在莲花县神泉公社棋盘山。建设规模为年产双面凹印钞票3亿张,编制600人。内设办公室、生产、财务、材料、总务等科。1990年分设计划生产科,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增设企管科、基建科、监察科、电控室等部门。同年迁往南昌市。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