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973 |
颗粒名称: | 税款征收 |
分类号: | F810.423 |
页数: | 1 |
摘要: | 全区税款征收大体有以下8种方式:查账征收适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册齐全、填制凭证记录完整的企业实行。账册不健全的纳税单位实行。查验征收适用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的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对一些营业额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征税的一种方式,税务机关核定,每月按照规定税率和附征率征收,自报自缴税款这种方法只限于经县(市)地税机关批准。财会制度健全、经济核算完备、纳税情况一贯正常的国有、集体企业,送地税机关开具税票后,委托代征代缴适用屠宰税等一些零星税收征收。 |
关键词: | 税款征收 税收管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