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972 |
颗粒名称: | 发票管理 |
分类号: | F810.423 |
页数: | 1 |
摘要: | 为完善发票的控管力度,全区各县(市)地税局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部分县(市)还设有专门发票管理机构,有专库、专柜、专人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普遍在饮食业、娱乐业、住宿业、建筑安装业等行业中实行“以票控税”由地区地税局统一印制发票。县(市)局负责发票的领、销、 存工作的管理,建立,发票分户领销台账“在每年开展的发票专项检查中”对以收据代发票。凭白纸条做账,虚开、代开发票等违法现象进行打击,严厉查处利用发票进行偷税、逃税的行为和利用发票进行卖税、买税或引税行为, |
关键词: | 发票管理 税收管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