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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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96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征管改革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5
摘要: 相继开征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事业单位奖金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个人收入调节税、 工资调节税、建筑税和对部分工业产品试行增值税等过渡性税种,吉安地区税务局对过去实行专管员管户制度,在城关税务所进行五项制度改革试点,在推行泰和县税务局改变传统模式、实施五项制度改革同时,征管与检查分离模式依照省税务局制定下发的《江西省税收征管改革试行办法》。吉安地区税务局先在吉安市市区和各县县城试行征管与检查两分离征管模式.取得经验后,地区税务局直接抓吉安市局的征管改革。
关键词: 税收征管 征管改革

内容

征管改革试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增长。据统计,吉安地区纳税户,1981年只有 5601户,1985年发展为22339户,1990年继续发展为29604户,是1981年的5.3倍。其中个体经济发展更快,1981年个体户只有1306户,到1990年发展到23326户,是1981年的17.9倍。90年代以后,私营、股份制经济也有较快发展。1994年纳税登记户中已有私营企业266户,股份制企业65户,还有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84户。
  表16-3-2 1981 -1994年部分年份吉安地区纳税户一览单位:户年份纳税户合计经济类型国营集体个体私营涉外企业其他 1981 5601 1445 2767 1306 --- 一 83 1985 22339 2235 3727 16229 --- 1 1471990 29604 2484 3747 23326 34 4 9 1994 32817 2595 3897 25866 266 84 109 1983年、1984年,税制改革深入进行。吉安地区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国营企业实行两步利改税,相继开征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事业单位奖金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个人收入调节税、 工资调节税、建筑税和对部分工业产品试行增值税等过渡性税种,基本上形成一套新的税制体系。但是,征管手段还很落后,征管制度尚未进行改革。
  五项制度改革试点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税制改革全面推行,税收征管改革也在逐步探索和深化。按照国家税务局要求,在省税务局具体指导下,吉安地区税务局对过去实行专管员管户制度,即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的征管形式提岀过质疑,努力探索新的征管模式。:1988年3月,地区税务局派出工作组会同泰和县税务局,在城关税务所进行五项制度改革试点。即改单线管理为双线管理;改盲乱上阵为程序化管理;改票、款不分为票、款分开;改综合计奖为联收计奖;改资料分散保管为集中管理。经过一年试点工作,五项制度改革取得较为明显效果。省、地税务局都曾组织过领导和征管工作人员,到泰和县参观学习,把泰和经验在省里和吉安地区广泛推广实施。
  全区各县(市)税务局,在推行泰和县税务局改变传统模式、实施五项制度改革同时,也进行其他方面改革和建制工作。从1991年开始,全区实行公开办税,把税收政策交给群众。 征管与检查分离模式依照省税务局制定下发的《江西省税收征管改革试行办法》,吉安地区税务局先在吉安市市区和各县县城试行征管与检查两分离征管模式.取得经验后,再试点征、管、查三分离征管模式。
  地区税务局直接抓吉安市局的征管改革。吉安市区5个税务所升格为副科级税务分局后,随着河东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以及吉安市火车站的竣工和运营,河东税务所的征管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于 1991年初将吉安市河东税务所升格为副科级的河东税务分局。
  1992年3月,经地区税务局党组研究同意,吉安市税务局市区的税务分局作如下调整:把第一税务分局改为吉安市集贸分局,负责全市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的征收管理。把第二至第五税务分局改为按市区5个街道设置5个征管分局,分别负责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5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国营、集体企业和租赁承包户的征管工作,同时.市区按南北方向,成立城南、城北两个检查分局。城南检查分局负责一、二、三征管分局所管纳税户的纳税检查工作;城北检查分局负责四、五征管分局所管纳税户的纳税检查工作(涉外企业除外)。撤销稽查分局,成立稽查队,与税务检察室合署办公, 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全市案件查处和清理欠税、专案检查工作。
  与此同时,吉安市税务局建立一个纳税服务大厅.厅内设置有张贴税法知识和纳税户交税情况的公布栏,实行公开办税,加强群众监督。各办税窗口还配备计算机,运用计算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开具税票、发票,逐步替代征管工作中手工操作模式。
  全区其他各县和井冈山市也在县城和市镇先后成立集贸税务分局和征管分局,并建立纳稅大厅,实行公开办税,模式与吉安市大同小异。
  微机征管1995年初,区内国税系统开始征管改革实践。泰和县和吉水县国税局在征管基础工作、 办税服务厅建设、个体零散税收征管、征管制约机制和征管模式的转换以及微机开发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吉安市国税局在微机开发应用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对纳税户实行微机管理和微机开票,纳税人主动到纳税大厅缴税,改变了过去税务干部上门催税的被动局面,征纳双方关系更为融洽。其他县(市)局也在城镇建立纳税服务大厅,配备了微机及管理人员。
  经过2 ~3年改革和筹备,全区税务系统物资条件有所改善,通过培训,现有人员业务水平有所提高,并招聘、充实了一些微机操作和管理人才。到1997年底,全区国税系统在市区和县城设立功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14个,农村也设立简易办税服务厅(室)42个;微机159台,建成县域网络9个,全面推行 JCSSGL和KTPC两大应用系统,能够应用征收、计会、稽查、税务管理、发票、局长、系统7大模块;42个农村分局也能应用税源管理、税款征收、会计统计、发票管理4大模块。税收征管工作逐渐向现代化、电子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新模式。
  建立和完善一项制度、四个体系 1997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吉安地区国税局于1998年3月对总局的改革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要求地、县(市)国税局(分局)按照具体实施意见全面建立和完善一项制度,四个体系,使全区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新征管模式更具规模、更健康地发展。
  建立和完善一项制度,即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吉安地、县(市)国税局(分局)在建立纳税人自行纳税制度后,不断改进,在纳税人申报主动性、申报方式、纳税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这一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主动按期报税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确定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这种新型纳税申报制度,体现了一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全部纳税环节中, 必须主动、如实、准确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彻底废除了由税务机关包揽纳税人一切纳税事务的征管制度。
  申报方式在坚持纳税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和定时定点申报基础上,搞好邮寄申报试点,有条件的城镇分局部分或全部实行IC卡电子申报,大中型企业有条件的实行防伪系统磁盘申报等。个体工商户一律实行《纳税手册》申报。
  缴税方式除大力推行三自纳税外,固定业户在指定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个体工商户推行磁卡缴税办法,可在任何一个银行办事处刷卡缴税;税源分散的乡村实行定时定点或委托代征等缴税方式。
  建立和完善四个体系吉安地、县(市)国税局(分局)还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监控体系、稽查体系和设置体系。
  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国家税务机关服务体系地、县(市)国税局(分局)建立和实行税法公告制度,定期提供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务信息,使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和税收政策,以便按期如实申报纳税。同时努力完善办税服务厅的管理,规范业务程序,改进服务标准;大厅整洁、卫生、有序,张贴美观大方;人员结构分设党员岗、团员岗、青年岗等,实行挂牌上岗;改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建立触摸查询、大屏幕显示,开展星级达标活动,以集中公开形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如泰和县、新干县、吉安市等地,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公开办税,实行银、税一体化,大厅七项制度衔接到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受纳税人的好评。
  社会中介组织服务体系在社会中介服务行业中建立税务代理业,为需要服务的纳税人提供帮助。 现在,能提供这类服务的只有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实行自愿原则,重点是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依法委托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税务代理。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1996年初已建成地区国税局与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域网的基础上,1998年完成地区国税局机关微机管理局域网及县局和城镇分局(征收大厅)的微机管理局域网建设(吉安市局于1995年9月已建成微机管理局域网);完成地区局与县局的网络广域连接、县局与农村分局微机广域连接。同年9月,全区国税系统都成立了信息中心,配备两名以上专职人员,计算机设备做到了三防,规范了十大岗位职责流程。全区配备微机454台,装备了 14个局域网,利用和扩充了编码、规范操作、税企对账、稽查底稿生成、内部考核监控、税款核定、办公自动化应用七大系统。农村微机也已确保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发票管理、会计统计、税务稽查五大功能到位。
  1999年,省国税局在吉水县召开全省征管电子化现场会,肯定吉安地区国税局在开发和应用微机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地区信息中心扩充的微机软件功能,在省国税局原有模块基础上,增设七大系统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征管工作需求。到2000年底,地区国税系统已基本完成总局、省局、地局、县(市) 局四级计算机管理广域网络的连接。
  其间,地、县(市)国税局(分局)严密监控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对申报质量、两个按期和增值税的监控,依托微机网络,搜索和防止拖欠税和偷、逃、骗税等税务违法现象发生。
  人工与计算机相结合的稽查体系全区税务系统实施分类稽查,把税务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一是日常稽查,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常规检查。稽查对象来源于计算机或人工筛选确定的,具有计划性;稽查的内容和范围很全面,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问题查清;稽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这种稽查形式全地区都还处在起步阶段。二是专项稽查,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稽查的对象是根据特定的目的挑选出来的;稽查的内容和范围侧重于某方面或某一类问题上;稽查的时间和稽查的所属期间是特定的.如规定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某类纳税人的问题。三是专案稽查,根据举报或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个案检查。案件来源于公民举报和其他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国际情报交换或日常、专项稽查中查出来的;稽查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主要是举报、转办、交办指明的线索;稽查的重点突出,主要是查处举报、转办、交办、情报交换中所列举的违法行为。
  地、县(市)税务机构均加强重点案件的稽查,采取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选案办法,选择部分典型纳税人实施重点稽查。特别是大案要案和群众举报的重点案件,则集中主要力量查深、查透,依法严惩。 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改变过去那种重检查、轻处罚,只补税、不罚款的倾向。并采取一定形式公开曝光,以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稽查威慑力,促进税收环境不断改善。每次重点案件稽查之后,税务人员都要认真分析稽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堵塞税收漏洞。
  以征管功能为主的机构设置体系地、县(市)税务局在坚持精简、效能原则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征收分局。各征收分局都要设稽查岗。 各县(市)局稽查分局的稽查重点,放在城区分局管辖的企业和专案、专项税收稽查。把农村分局管辖的企业(除地、县局指定检查户)、个体户、私营企业、零散税收和城区分局管辖的个体户、私营企业、零散税收分别委托征收分局稽查。为了做好税收稽查工作,地、县(市)税务机构均侧重配备人力,全区税务稽查人员配备达到总人数的25%,逐步达到40%。并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错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责分清,赏罚分明。
  为了做好各项配套改革措施,1998年,地区国税局建立了七个改革示范点:吉安市国税局为征收管理改革示范点,吉水县国税局为计算机网络改革示范点,新干县国税局为收入计划与GDP挂钩改革示范点,遂川县国税局为非国有制经济税收管理改革示范点,泰和县国税局为深入征管改革示范点,安福县国税局为人事制度改革示范点,永新县国税局为强制性干部培训示范点。
  征管改革考核标准征管模式转换到位的标准1998年5月以后,全区国税系统努力实施征管模式的转换到位要求,实现“八化”标准。
  领导重视具体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有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定期听取汇报, 定期专题研究征管改革;每年有重点、热点、难点或先进经验的调查,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调查报告;有人、财、物等方面的倾斜。
  机构设置合理化县(市)城区(分局)只设一个征收分局(所)和一个稽查分局(所);农村征收分局严格以经济区划设立;县(市)(分局)机关内设机构按省局要求设置;要在征收分局(所)内设立负责固定个体业户税收征管的专门机构。
  征管资料规范化推行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设置了资料室,征管资料种类齐全、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合法有效、归集及时、信息共享;用计算机调用或查阅资料,方便、快捷。
  办税服务优质化有整洁卫生的办税服务厅,功能齐全,职责明确,公开办税程序;有税法公告栏; 有承诺服务制度;有定期跟踪或问卷调查。
  税务稽查程序化稽查人员达到总人数的40%以上;严格按流程工作,各环节有较强独立性,彼此互相制约;查处违法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及时,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及时、足额入库; 能正确使用税务稽查文书,稽查资料规范化管理。
  微机监控网络化领导了解各模块功能,能用计算机调用数据;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微机操作技术;微机网络能实施有效监控;纳税资料录入及时、完整、准确;农村实现了单机运行。
  配套措施系列化税务代理实行规范管理;城区个体户实行磁卡纳税;各职能部门及办税窗口之间能有效地协调工作;建立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制度;有长期或短期干部培训计划,尽快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改革效果社会化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城区和农村的固定业户能自觉到办税服务厅或指定点申报纳税,申报率达95%以上;积极推行自核自缴、邮寄申报及委托代征次税有效控制和压缩,余额当年底压缩了 20%以上;群众性护税、协税组织健全;减少了漏征漏管户,完成了年度税收任务; 干部廉政意识、进取意识增强,行风好转,整体素质提高;税收成本下降。
  到2000年底,经过考核验证,吉安地区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模式,除个别农村分局需继续完善外,旧的征管模式已全部淘汰,新的征管模式已建立起来,基本上达到转换到位的“八化”要求标准。 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标准1998年6月以后,全区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进行整顿和调整,对办税服务厅的设置及服务宗旨、服务项目提出更加明确的规范化要求。
  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实行相对集中征收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本着相对集中、方便纳税原则设置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各种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允许规模不同,形式各异,不求豪华,但求实用。在偏远山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征收点或代征点。
  方便纳税人办税,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一般设置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咨询、涉税文书6个窗口:税务登记窗口负责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和复业登记,办理验证、换证、一般纳税人资料认定;发票管理窗口负责纳税人领购发票、代开、缴销、报验发票;纳税申报窗口负责受理纳税人申报,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税款征收窗口负责征收纳税人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咨询窗口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实务知识的宣传和答疑;涉税文书窗口负责受理邮寄申报、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减免退税等涉税申请、传递、反馈审批文书。各职能窗口还可根据纳税人数量和业务量大小适当扩展或合并。有条件的,还应商请银行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款经收处,与相关银行实现计算机联网,实行税务银行一体化服务。
  优化涉税服务,逐步推行现代化管理地、县(市)税务部门为了优化涉税服务,建立定期税法公告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常备各种纳税指南和宣传手册,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资料和纳税实务知识简介。并配备不同业务层次咨询人员,采用面谈、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释疑解惑。为提高税务人员责任感,各税务机构均实行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进厅办税,第一个接洽的税务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地、县(市)税务局(分局)均推行现代化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技术,积极开发计算机辅助服务系统,用于电子公告,指导纳税人自我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公布办税流程,陈设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设置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办税。
  公开办税,接受监督做到八个公开: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各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公开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服务标准,让纳税人清楚服务项目、标准和范围;公开收费标准,凡是收费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违章处罚,定期将纳税检查情况、对纳税人处罚结果和依据公开;公开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将税务人员守则、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的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地、县(市)税务局(分局)要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服务牌,做到外表整洁、举止端庄;为纳税人服务时态度热情,讲文明,有礼貌,在规定时间内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税收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本领和与不同纳税人沟通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
  到2000年底,经过严格考核,全区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的设置基本合理,.均能坚持相对集中、方便纳税的原则,农村山区也建立了初具规模的征收点或代征点。
  征管质量的考核标准1999年4月,地区国税局要求全区国税系统认真开展征管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考核主要指标和内涵有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申报准确率、立案率、 结案率、处罚率、复议变更(撤销)率。征管质量考核的“十率”标准还有具体的量化指标,所有量化指标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地区局要求从1999年7月起,县(市)分局都要建立税收征管质量按月考核制度,把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纳入征管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征管基础工作来抓,并将“十率”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记录,按月考核,奖惩兑现。地区国税局机关对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每年针对性地选择1 ~ 2个县(市),按审计一般程序有重点地进行全面的征管质量审计式检查;建立考核记录并将抽查情况上报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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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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