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70年代征收方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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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956
颗粒名称: 50 -70年代征收方法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1
摘要: 吉安地区对国营、合作社企业的税收征管,主要是通过订立联系合同、参加企业有关会议、开展财务辅导、进行纳税鉴定等活动进行,实行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的征管方法。对工商业税采取查账征收,企业根据纳税鉴定规定的应纳税目税率,依据联系制度规定的纳税期限,将企业经营的各项业务,分别税目、税率、加工、调拨、批发等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合作社或地方国营企业的所得税,企业自行结算申报先行入库,然后税务局进行复查核实。在商品流通税和货物税方面。
关键词: 税收管理 征收办法

内容

20世纪50 ~70年代,吉安地区对国营、合作社企业的税收征管,主要是通过订立联系合同、参加企业有关会议、开展财务辅导、进行纳税鉴定等活动进行,实行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的征管方法。
  对工商业税采取查账征收,企业根据纳税鉴定规定的应纳税目税率,依据联系制度规定的纳税期限,将企业经营的各项业务,分别税目、税率、加工、调拨、批发等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合作社或地方国营企业的所得税,全年分3次征收,企业自行结算申报先行入库,然后税务局进行复查核实。
  在商品流通税和货物税方面,从1956年以后,逐步实行国营企业三自纳税办法(即企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缴款书、自行缴纳税款),撤回了驻厂征收人员,简化了纳税手续和证照。对公私合营企业一般也比照这种方法办理。三自纳税办法曾被认为是群众办税的一种形式,得到普遍推广。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忽视了专业管理,有的地方形成自流,偷、漏、错、欠税现象较多。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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