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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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952
颗粒名称: 税收宣传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2
摘要: 吉安地区税务部门在税收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随时对他们进行税收宣传,把税收宣传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了解企业及人民群众中纳税、护税、协税的好人好事,吉安地区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宣传,主要是结合征管业务进行经常性宣传,或者开展税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有的还开展税收知识竞赛、税收法律考试,寓税收宣传于文化娱乐或学校教育之中。地区税务部门开始建立以宣传、论证税收法律为宗旨的税收咨询服务机构。向企业进行税收宣传外,广泛开展税收法规的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老百姓宣传税收法规、税收信息及财务会计知识等。
关键词: 税收管理 税收宣传

内容

20世纪50年代以后,吉安地区税务部门在税收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征管第一线基层单位直接与广大纳税人接触,随时对他们进行税收宣传,把税收宣传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
  税收宣传主要让人民群众了解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作用及其与旧社会剥削阶级税收的根本区别,熟悉公民履行纳税义务的必要性以及税收政策等法律知识,了解企业及人民群众中纳税、护税、协税的好人好事,从而树立依法纳税光荣的新风尚。
  吉安地区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宣传,主要是结合征管业务进行经常性宣传,如定期召开纳税人和办税人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税收法令,编写黑板报、宣传栏,印发有关宣传材料等。此外,也重视突击性宣传,每当重大税政措施贯彻时,地、县(市)税务局(分局)均会集中力量进行较大规模的宣传工作,例如召开宣传动员大会,通过电台广播或电话会议向有关部门和社会进行宣传;或者开展税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或者组织人员到一些公共场所、土于镇市场、交通要道进行巡回宣传。改革开放以后,税收宣传形式和手段日益多样化、现代化。有的利用舞台、银幕、电视、报刊、学校讲坛和普法讲座进行宣传;有的还开展税收知识竞赛、税收法律考试,寓税收宣传于文化娱乐或学校教育之中。
  1988年起,地区税务部门开始建立以宣传、论证税收法律为宗旨的税收咨询服务机构。这个机构, 除了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完成有关税收、财务大检查任务,向企业进行税收宣传外,还坚持面向社会,积极向各方面法人、自然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论证涉税经济案件,提供经济、税收信息, 辅导财务会计,介绍征纳手续和程序等。
  1991年,全区税务人员纷纷走出机关,走上街头,张贴税收宣传图画,悬挂税收宣传标语,散发税收宣传资料,摆设税收宣传咨询台,广泛开展税收法规的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老百姓宣传税收法规、税收信息及财务会计知识等。
  1992年后,地区和各县(市)税务部门坚持每年4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开展税法宣传活动。
  1996年,全区围绕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主题开展第五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吉安市国税局通过电视台播放“纳税启示录”;吉安县国税局在《吉安县报》开辟“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专栏;吉水县国税局在中、小学生中举行“我心目中的税收”征文活动;峡江县国税局邀请记者赴重点企业进行宣传与采访;新干县国税局开展“个、十、百、千”活动;泰和县国税局配合省电视台“京九江西国税行”摄制组,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国税文田分局基层建设系列片摄制工作;万安县国税局联合县地税局、文明办、工商局在纳税业户中开展文明经商、文明纳税的双文明竞赛活动;永新县国税局开展一周电视讲话等“六个一”活动;宁冈县国税局与地税局、司法局、广电局联合举办“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专题电视讲座;井冈山市国税局与地税局、司法局联合举办“我为杜鹃节作贡献”税法宣传活动。通过上述宣传活动,不仅密切了征纳关系,还增强了全民纳税意识。
  2000年4月,全区国、地税系统围绕“税收与未来”开展第九个税法宣传月活动。地区国税局开展了 “八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期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赠送一套《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100本);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国税有奖征文活动;在《井冈山报》表彰一批(50户)先进纳税户;播放一个“向纳税人报告”电视专题片;组织一个税法知识咨询日(本日)活动;组织一次税收知识竞赛;召开一次税收以案释法征纳双方座谈会。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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