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949 |
颗粒名称: | 纳税申报 |
分类号: | F810.423 |
页数: | 1 |
摘要: | 吉安就在工商业中建立了纳税申报制度,由纳税义务人填写营业税额申报表,纳税申报内容主要有税种、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税数量、计税总值、税率、应纳税额等。吉安税务部门对集体企业规定,由纳税单位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当时对纳税申报制度坚持尚不够严格。吉安地区税务部门纳税申报制度坚持较好,对个体工商户也要求按期申报纳税。吉安地区税务部门要求一切个体工商户不论采取何种征收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 |
关键词: | 税收管理 纳税申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