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881 |
颗粒名称: | 当税 |
分类号: | F810.422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初年,规定典当业必须登记领照,并按年缴纳。登录税税率:繁华地区每贴300元,简朴地区每贴240元。营业税税率:繁华地区每户80元,简朴地区每户50元。经征费同牙税。民国初年,吉安(城区)属繁华地区,庐陵农村当铺有5户:永阳、栗塘、陂头、固江、塘东等坏市均设1户,属简朴地区,年征税银80元。 |
关键词: | 税收制度 当税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